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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新集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2022-12-1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新苏州
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集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对中新集团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
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9 年 11 月 2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新苏州工业园
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13 号)
核准,中新集团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9,890,000 股股票,并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1,349,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1,498,890,000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合计 701,480,000 股,
涉及 1 名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苏州中方财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方财团”)。该等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将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
数量变化事项,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
说明书》,本次申请限售股上市流通的股东作出的承诺如下:



                                     1
   (一)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中方财团承诺:“自发行人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
上市后 6 个月内如 A 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本公司授权发行人直接办理上述股
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有关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
关承诺,否则,应将违反股份锁定承诺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
发行人。”

   (二)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股份意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中方财团承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本公司将通过发行人业
绩的增长获得股权增值和分红回报。截至承诺函签署之日,没有减持所持有的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意向。本公司作为一家国有控股的
股份有限公司,如经本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并经有权机构批准后
需要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将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要求及本公
司已作出的承诺的前提下进行,并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需要减持的,则累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的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数量的 1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至减持期间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情况的,则减持价格下限、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
应调整。

   如违反上述减持价格下限减持的,应将[(发行价-实际减持价格)×低于发
行价减持股份数量]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如违反上述减持股份数量上限
减持的,应将[实际减持价格×(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承诺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对
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

   在锁定期满两年后,如因各种原因需要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2
股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关于控股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
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控股股东的义务,并在确定减持时间、方式和价格时充
分考虑发行人股价稳定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如减持发行人 A 股股票的,将在减持前 4 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相关承
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701,480,0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20 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占                 剩余限售
 序                   持有限售股数                本次上市流通
         股东名称                   公司总股本比                   股数量
 号                     量(股)                   数量(股)
                                      例(%)                      (股)
 1      中方财团       701,480,000          46.80    701,480,000          0
          合计          701,480,000          46.80 701,480,000            0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股份性质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701,480,000     -701,480,000               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797,410,000      701,480,000   1,498,890,000
      股份合计               1,498,890,000                0   1,498,890,000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

                                      3
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
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
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新                 宋永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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