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声明2019-03-19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声明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汕头东风
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
正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事项及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声明
如下:
通过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我们认为上述议案所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
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交易方式符合市场
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关联方交易情况,符合证监会、上交所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同意按照相关审议程序,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名:
张 斌 曹从军 沈 毅
2019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