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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1-01-23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汕头东
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独立、客观、
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
极性,实现企业的长远、稳定、可持续发展;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
则下参与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4、关联董事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相关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因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关于转让参股公司汕头市金平区汇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基于进一步推动公司“大包装与大消费产业双轮驱
动发展”战略的实施、聚焦主要业务板块的发展及合理配置资源的需要,交易方
式符合市场规则,股权转让价格公允,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未来
的稳定发展,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生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关联
方交易情况。在此次董事会会议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
程序符合证监会、上交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同意《关于转让参股公司汕头市金平区汇天小
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名:




       张   斌                 曹从军                    沈   毅




                                                   2021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