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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风股份:东风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4-15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召开日期:2021 年 5 月 6 日)
                            会议文件目录

一、会议须知
二、会议议程
三、会议议案
    1、审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进行融资的议案》;
    听取独立董事所作述职报告。
                               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订本次会议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办理本次大会召开期间的相关事宜。
    二、股东大会期间,为确保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参会人员应当经秘书处
确认参会资格方能进入会场,无参会资格的人士,公司有权拒绝其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应当自觉履
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利益和干扰大会正常秩序。
    四、股东需要在大会发言的,应于会议开始前十五分钟在秘书处登记,出示有
效的持股证明,填写“发言登记表”;登记发言的人数原则上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
时安排持股数最多的前十名股东依次发言。
    五、股东发言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进行,每位股东发言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
持股人名称,简明扼要地阐述观点和建议,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主持人可
安排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
    六、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议题进行,股东提问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
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七、股东大会按如下程序进行:
    1、相关报告人向大会作各项议案的报告;
    2、股东发言、提问;
    3、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4、计票并由监票人宣布投票结果;
    5、董事会秘书宣布大会决议;
    6、参会相关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八、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对应一票表决权。
    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
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选择一项,并以打“√”表示。对未填、
错填、字迹无法辨识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处理。
    九、投票时请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按秩序投入表决箱,大会秘书处及
时统计表决结果,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及一名见证律师参加监票和清点工作。
    十、公司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法律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开始;
    二、宣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主持人介绍参加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有表决权的股数份额,列
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及其他人员;
    四、宣读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进行融资的议案》;
    听取独立董事所作述职报告。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六、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一名见证律师进行计票、监票;
    七、股东及股东代表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
    八、统计表决结果(休会);
    九、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公司董事会秘书宣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十一、与会相关人员在大会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二、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 1: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详细内容敬请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议案 2: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审[2021]453 号《审计
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47,480,699.20
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 584,319,398.37 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
相关规定,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公司应当提取净利润的 10%列入法定公积金,故本
年度按母公司净利润 584,319,398.37 元的 10%提取计 58,431,939.84 元列入公司法
定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558,967,207.21 元及因公司本年吸收合并广东凯
文印刷有限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7 号》的规定转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31,030,565.29 元,减去已分配 2019 年度现金股利 200,160,000.00 元,本年度剩余
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1,915,725,231.03 元。
    公司 2020 年度拟以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当期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以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334,406,809 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 3.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 400,322,042.70 元(含税),剩余
未分配利润 1,515,403,188.33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派发股票股利。
    由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进入转股期,上述
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存在增加的
可能。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不变,最终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数量为基数,相应调整派发现金股利总额。
议案 3: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按照公司制定的“大包装与大消费产业双轮驱
动发展”的战略转型规划,依法行使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相关职权,认真履行各项
工作职责,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的合规性与高效性。
    现将 2020 年度(本报告下文所述之“报告期”亦指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
况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度经营情况概述
    (一)主要财务数据
    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306,939.39 万元,同比下降 3.26%;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54,748.07 万元,同比上升 32.91%;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人民币 53,586.21 万元,同比上升
30.44%。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641,704.99 万元,同比上
升 4.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 441,089.66 万元,同比上升 8.50%。
    (二)报告期内经营情况整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大包装与大消费产业双轮驱动发展”的战略,结合各个
业务板块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经营规划,力求降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实现平
稳、有序发展。各业务板块的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1、大包装产业经营情况
    (1)烟标印刷包装业务
    在下游烟草行业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及招投标政策的背景下,加之新冠肺炎疫情
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烟标印刷业务板块承受了一定的经营压力。
公司发挥全国范围内各个生产基地之间的生产调度、资源配置与管理协同,内部深
挖成本管控潜力、开源节流,在积极响应烟草客户降本需求、为客户让利增效的同
时,确保烟标印刷包装业务整体的稳定。2020 年度,公司烟标产品合计对外销售
298.57 万大箱,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 214,288.88 万元。
    报告期内,下游烟草客户的招标工作继续深化国家烟草局“应招尽招、全面开
放”的政策,招标工作的要求持续提升。鉴于招投标工作的重要性,公司完善了投
标工作小组的组织架构、梳理改进投标工作流程、对风险点进行识别与防范,为后
续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机制与制度的保障。公司积极参与下游烟草客户组织
的招投标,2020 年度共参加 30 家烟草客户发起的合计 122 个项目投标,依托良好的
企业资质、生产管理服务能力及成本控制优势,公司合计中标项目 51 个,其中包括
“云烟”、“芙蓉王”、“双喜”、“兰州”、“黄金叶”等知名卷烟品牌,并通过招投标
新增客户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其 8 款产品。
    经过前期的拓展与培育,公司烟草创新产品的印刷包装业务已形成一定的规模
效应,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耕烟草创新产品业务,于报告期内生产细支烟、中支烟、
短支烟、爆珠烟等烟标产品约 53.73 万大箱,实现销售收入约人民币 6.04 亿元,同
比实现较好增长。
    此外,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在海外的蔓延,对公司海外烟标市场业务的拓展也带
来一定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烟标产品出口销售收入人民币 3,901.26 万元,烟
标产品出口地区包括香港、新加坡、印度尼西亚等地区。
    (2)医药包装及其他包装业务
    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医用防护物资及医药产品的市场需求出现大幅度的提
升,也带动医药包装行业的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首键药包 75%股权、华健药
包 70%股权的并购,实现对首键药包和华健药包的协同整合,通过产业链协同等优势
为千叶药包、首键药包、华健药包的发展赋能,并加快建立与集团一体化管理相适
应的经营管理模式,提升其业务效益。三家药包材子公司均实现良好的业绩增长,
并完成了 2020 年度的业绩承诺。
    报告期内,社会化包装业务也实现了新的突破与发展。公司充分发挥全国性生
产基地布局优势,在配套服务烟草客户的同时,鼓励各个生产基地积极开发当地及
周边客户并拓展新的细分业务,以点带面,进一步完善公司大包装产业板块的布局,
实现集团整体效益最大化。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西牛王依托技改搬迁完成后在技术、
设备、产能方面形成的竞争优势,充分利用西南地区的客户资源,积极开拓医药包
装、酒包装、茶叶包装、食品包装等社会化包装业务。除为同济堂、益佰制药、汉
方药业、老干妈、味莼园、贵茶茶业等知名企业提供包装服务外,2020 年贵州西牛
王进入贵州茅台的供应商体系,产品打样、送样、竞标等各项工作持续推进,围绕
贵州省酱酒包装旺盛的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贵州西牛王将以酒包装业务作为切入
点,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提升社会化包装业务的经营规模。
    自裕豐纸业及株洲福瑞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公司加快与其搭建符合集团
一体化管理需求的管理模式和信息化体系,与集团总部及当地原有的生产基地形成
良好的联动机制,并逐步通过产业链体系的支持、管理人员的委派,优化其管理架
构,提升经营效益。报告期内,裕豐纸业主要从事瓦楞纸板、纸箱的生产与销售,
涉及电子产品包装、酒包装、医药包装等多个领域,为申仁包装、虎彩包装等企业
提供外包装箱加工服务;株洲福瑞主要从事医药包装和其他社会化包装业务,报告
期内为千金湘江药业、时代阳光药业、方盛制药、迪诺制药、金沙药业等区域性知
名企业提供包装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医药包装业务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 28,045.42 万元,同比增长
105.44%;公司其他包装业务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 11,360.31 万元,同比增长 40.87%,
营收规模实现快速增长。
    (3)PET 基膜与功能膜业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鑫瑞科技 PET 基膜业务加快科技创新和产品结构升级,重点研
发高附加值产品,实现差异化产品批量销售。2020 年度鑫瑞科技累计销售差异化基
膜产品约 1,695.58 吨,较去年同期增加 1,312.59 吨,同比增长 342.72%,已初步完
成基膜产品结构的转型升级,为后续业务板块经营绩效的提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基膜业务报告期内合计实现对外销售收入人民币 13,011.27 万元。
    鑫瑞科技对窗膜、漆面保护膜的细分产品重新梳理定位,以品质和研发建立核
心竞争力,针对不同的客户群体加大销售推广。不断优化产品设计、工艺材料、生
产过程、人工效率等各个方面,进一步提升产品性能、降低成本。2020 年度鑫瑞科
技窗膜、漆面保护膜等功能膜产品累计实现对外销售收入人民币 5,154.29 万元,较
去年同期增加 2,030.46 万元,同比增长 65.00%。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膜业务布局,鑫瑞科技与江苏百瑞尔包装材料有
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汕头市鑫瑞奇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并于 2020 年 7 月取得工商营
业执照,其中鑫瑞科技出资人民币 3,500 万元,持有鑫瑞奇诺 70%的股权。目前,鑫
瑞奇诺正积极开展客户对接送样、产品开发测试、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鑫瑞奇诺
主营的 PVA 涂布高阻隔膜产品对于氧气、二氧化碳、氮气及氢气等气体具有优秀的
阻隔性,有利于塑料软包装行业向单一材质转型升级,加快实现可回收,减少塑料
污染。PVA 涂布高阻隔膜亦可替代进口 EVOH 共挤高阻隔膜,在为客户降低生产成本
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本次合作将充分发挥合资双方的资源优势,依托潮汕、珠
三角、福建等软包装产业集聚区,加快新型高阻隔膜包装产品的开发及推广,迅速
切入软塑包装领域的国内和国际市场,打造高端阻隔膜材料应用的行业标杆。
    2、大消费产业经营情况
    (1)乳制品业务
    2020 年度新冠肺炎疫情在澳洲地区的蔓延及进一步加剧,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尼
平河乳业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也造成不利影响,且面临由此带来原材料成本上涨、
进口运输受限等诸多困难。在此背景下,尼平河乳业严格落实控成本、调结构的经
营方针,澳洲工厂安装并调试了 ESL 全自动罐装设备、乳脂分离器等设备,提升工
厂生产效率、缩减人工成本及原材料成本,通过调整劳动力配置与产品结构、完善
生产工作机制等多项措施,促进澳洲工厂产能与当地销售业务的有序恢复。
    尼平河乳业致力于高附加值乳制品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等相关业务,报告
期内,成功推出了适合中国人体质的零乳糖牛奶系列产品,并顺应市场发展趋势布
局植物蛋白饮料的研发和加工。经过前期的探索,尼平河乳业已构建成熟的高端代
工业务模式,具备为客户提供集研发、代工生产、物流配送在内完整供应链服务的
能力。
    国内市场开发方面,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峰佳品主要负责“尼平河”和“爱视小
爱浆”两个品牌在中国市场的品牌运营和市场销售。报告期内,“尼平河”品牌进口
乳制品完成了各系列产品的包装升级,品牌旗下的零乳糖牛奶全面上市,2020 年 4
月尼平河品牌荣获世界食品品质品鉴大会蒙特奖银奖。“爱视小爱浆”品牌营养酸奶
饮品的产品开发和供应链体系的全面升级,打造国潮新式酸奶饮品。
    渠道建设方面,东峰佳品线下全国终端门店已逾 2.3 万家,线上电商渠道不断
开拓深入,已开发包括京东超市、苏宁超市、天猫超市在内的 B2B 渠道,以及包括
天猫旗舰店、京东旗舰店、微商城、小红书旗舰店在内的 B2C 渠道;东峰佳品全面
发力新零售渠道,通过专业机构和自建运营团队,利用抖音、视频、直播等形式在
新零售、新社群进行了全新的布局,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销售渠道。
    (2)消费投资基金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与天图投资及相关方共同投资设立的消费投资基金进一步拓展
投资项目,中小微基金新增投资“左点”、“东方制造”、“花知晓”、“青颜子”等投
资项目。
    随着新兴人口消费习惯的变迁,消费投资基金已经投资的“奈雪的茶”、“茶颜
悦色”、“Wonderlab”、“三顿半咖啡”、“钟薛高”、“百果园”、“笑果文化”等新消费、
新零售、新娱乐项目迅速成长为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截止目前,奈雪的茶控股有
限公司已经申报港交所上市。
    截止报告期末,成都基金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3 亿元,其中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
1.5 亿元,出资比例为 50%,该基金累计对外投资约人民币 2.63 亿元,公司所持有
的成都基金投资份额估值约为 3.88 亿元;中小微基金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12 亿元,
其中公司通过深圳基金持有的中小微基金出资额为人民币 2.5 亿元,间接出资比例
为 20.83%,该基金累计对外投资约人民币 9.91 亿元,公司所间接持有的中小微基金
投资份额估值约为 3.22 亿元。
    (3)电子烟及新型烟草业务
    公司联营企业绿馨电子是公司投资电子烟以及新型烟草制品等相关业务的主要
实施主体及平台。绿馨电子主要产品包括低温加热不燃烧雾化器和本草加热不燃烧
制品,主要品牌有绿馨电子全资子公司深圳佳品健怡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 FreeM 品
牌和参股公司云南喜科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 CIGOO 品牌。
    绿馨电子全资子公司深圳佳品健怡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 FreeM 品牌低温加热不
燃烧草本非烟制品已成功投入线下销售,截止报告期末,佳品健怡累积申请专利 21
项(含实质审查阶段发明专利 5 项),获得授权专利 14 项,包含全自动烟具专利、
预成型的纸管烟专利、全自动装填与封口设备专利,涵盖烟弹、烟具、工艺等全产
业链领域。佳品健怡还积极与在该领域具有突出知识产权和技术优势的企业合作,
依托知识产权和技术储备优势,承接了多家省级中烟公司新型烟草产品的研发设计
委托,与中烟系统的合作项目已涵盖颗粒技术、纸管技术、降温技术、加热雾化器
具研发和海外市场推广等各个方面。
    绿馨电子持有云南喜科科技有限公司 49%的股份。云南喜科自成立以来,在非烟
草低温加热不燃烧领域迅速发展,构建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全产业链贯通的低温加
热不燃烧制品生产平台。云南喜科拥有多名资深新型烟草科研专家,技术团队在基
础研究、产品开发、标准制定等方面均属行业领先水平,不断完善在低温加热不燃
烧领域的专利保护体系,已经在国内、美、日、韩,欧盟、港澳台等国内外 10 多个
国家和地区申请了专利保护。报告期内,云南喜科生产的 CIGOO 品牌低温加热不燃
烧草本非烟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复购率均持续增长。2021 年 2 月份绿馨电子与持有云
南喜科 51%股权的控股股东云南恒罡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增资协议,双方决定共同对
云南喜科进行增资人民币 6,000 万元,股权比例维持不变。增资资金主要用于加大
销售渠道建设、品牌运营、知识产权保护投入等方面,以助于云南喜科进一步丰富
产品种类及开拓市场,继续保持高速增长趋势。
    绿馨电子持有深圳美众联科技有限公司 40%股权,美众联主要为国外客户提供雾
化电子烟装置与工业大麻雾化器具的研发生产,报告期内,美众联在技术方面进行
突破,获得实用新型专利 15 件,发明专利 3 件。配合多家海外品牌客户进行了美国
食品及药物管理局“FDA”的 PMTA(全称 Premarket Tobacco Application,即烟草
上市前申请)申请,并承接了省级中烟公司雾化电子烟的技术研发。美众联的代工业
务取得较大的进展,相关产品已经在海外市场进行推广和销售。
    3、其他经营事项
    (1)技术研发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工作,2020 年度公司对技
术研发工作进行了系统性的整合,进一步加大在技术研发领域的投入:
    公司于报告期内对集团组织架构进行调整,成立集团技术研发中心,下设数字
印刷中心、智能制造中心、新型材料与智能包装中心及项目管理中心,分别聚焦数
字印刷油墨及相应技术的开发和应用、生产智能改造、工艺标准建立、新工艺的推
广应用、高阻隔/可降解新型材料与产品的研发、包装智能化研究等重点领域。
    研发中心根据研发计划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在数字印刷方面,开展了 UV 喷墨油
墨配方及研磨工艺的研究,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在智能制造方面,在汕头总部部分
厂区启动了智能立体库的引进工作,推进 WMS、QMS、大屏显示系统的实施,进一步
提升了生产工序的智能化水平。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与联营企业天威新材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喷墨
墨水研发与制造、包装与标签领域数码喷印创新应用、数码喷墨承印物新材料研发
等相关领域开展合作。本次合作也将对公司提升在数码印刷材料(含墨水与承印物)
及相应数码印刷终端产品的研发、生产与工艺方面的技术竞争力带来积极的影响。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成立无锡创新研究院,结合研究院相关负责人在专业领域的
深刻造诣,持续关注印刷包装行业的技术发展路径与行业前沿技术,通过对行业发
展的前瞻性研究,并与江南大学在大包装以及新型材料方面进行广泛深入的共同研
究与合作,从而进一步提升集团内部的技术研发实力,实现技术引领、技术带动的
示范性效应。
    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共新增申请包括智能制造、数码印刷、防
伪印刷、医药包装、环保技术等方面在内的专利合计 116 项,其中发明专利 36 项、
实用新型专利 78 项、外观设计专利 2 项。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合计申请专利 693 项,其中
发明专利 239 项、实用新型专利 429 项、外观设计专利 25 项。累计获得授权专利 480
项,其中发明专利 85 项、实用新型专利 373 项、外观专利 22 项。
    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 5 项,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完成软件著作权登记 24 项。
    (2)子公司情况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合计拥有全资、控股子公司 20 家、参股公司 8 家,以
及与天图投资及相关方共同发起设立的“成都天图天投东风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
限合伙)”、“深圳天图东峰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两个消费投资基金。
    报告期内,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广东凯文实施整体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鑫瑞科
技对其全资子公司可逸智膜实施整体吸收合并,上述吸收合并的相关手续均已完成;
此外,基于经营规划的相关安排,公司已完成控股子公司东风柏客及忆云互网通的
注销手续。
    鉴于公司参股公司汇天小贷经营的小额贷款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关联性不强,
为进一步集中资源与精力,夯实主业发展,同时加快推进“大包装与大消费产业双
轮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对原持有的汇天小贷 19%
股权的转让手续。
    基于公司联营企业上海旌玮的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经上海旌玮股东协商一致,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鑫瑞科技已将持有的上海旌玮 28%股权转让给上
海旌玮其他股东并完成相关的转让手续。
    上述组织架构的调整,有利于进一步聚焦公司主要业务板块,优化集团管理模
式,节约经营成本并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二、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共召
开九次会议,对其职权范围内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
议案:
    (1)《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议案》。
    2、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
议案:
    (1)《关于公司对珠海天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3、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
议案:
    (1)《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5)《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 2020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
    (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会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10)《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11)《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2)《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3)《公司 2019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4)《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5)《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广东凯文印刷有限公司的议案》;
    (16)《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孙
公司广东可逸智膜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17)《关于注销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忆云互网通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18)《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无锡东峰佳品贸易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19)《关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及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2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1)《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2)《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3)《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
议案:
    (1)《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5、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组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集团总裁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7)《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8)《关于委派专人办理公司变更及备案相关手续的议案》;
    6、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7、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修改<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4)《关于修改<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改<法律事务工作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改<分、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改<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8)《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修改<筹资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8、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
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后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
承诺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
    (8)《<关于收购重庆首键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75%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议
案》;
    (9)《<关于收购常州市华健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7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
的议案》;
    (10)《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评估方法
的适用性的议案》;
    (11)《关于制定公司医药包装产业五年发展战略规划的议案》;
    (1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变更住所及经营范围的议案》;
    (13)《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4)《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5)《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9、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
案:
    (1)《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0 年 5 月 4 日届满,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
下列八位董事候选人:提名黄晓佳先生、王培玉先生、李治军先生、谢名优先生、
廖志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斌先生、曹从军女士、
沈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经审议,选举黄晓佳先生、王培玉先生、李治军先生、
谢名优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张斌先生、曹从军女士、沈毅
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均至 2023 年 5 月 13 日。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的议案》,推荐黄晓佳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
人,任期至 2023 年 5 月 13 日。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组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继续设立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均至 2023 年 5 月 13
日。
    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战略发展委员会:由董事长黄晓佳先生、董事王培玉先生、董事谢名优先生组
成,其中董事长黄晓佳先生担任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斌先生、独立董事曹从军女士、董事李治军先生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张斌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曹从军女士、独立董事沈毅先生、董事王培玉
先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曹从军女士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沈毅先生、独立董事张斌先生、董事谢名优先生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沈毅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召集人)。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刘伟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 2023 年 5 月 13 日。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公司确保各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有效履职,进一步提升公司董事会治理
水平。
    报告期内共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十次,会议召开及事项审议情况如下:
    1、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四次(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至第四届审议委
员会第二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
    2、召开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一次,为第三届战略发展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战略发展委员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
    3、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一次,为第三届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
委员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关于董事会任期届满及提名新任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和《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及提名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议案》三项议案。
    4、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一次,为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两项议案。
    (四)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共披露定期
报告 4 份,临时公告 65 份。公司始终坚持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的原则,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开透明,并以严谨负责的态度做好自愿性披露的相
关工作,使公司全体投资者能够平等知悉公司经营信息,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强对热
线电话、上证 E 互动、公司网站等投资者交流途径的管理,不断提高信息披露工作
的质量。


    三、2021 年工作计划
    (一)业务发展规划;
    1、大包装产业;
    2021 年,公司将通过以下措施,顺应大包装产业各个业务板块的发展趋势,抓
住新的发展机遇,确保产业板块整体实现良好发展的同时,力求实现新的突破:
    (1)烟标印刷业务方面,公司将依托自身规模化生产及在技术研发、成本控制、
质量管控等方面形成的综合优势,密切关注并积极参与各家烟草企业的招标工作,
加强对公司各个业务片区的管理与沟通,了解客户需求,并做好新产品的开发工作。
在为国内烟草客户提供优质产品与服务的同时,公司也将进一步优化对电商平台业
务的管理,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开拓新的海外市场与客户。
    (2)医药包装业务方面,集团将通过设立医药包装业务管理平台“东峰药包”
引入医药包装专业人士,从法规政策、技术研发、运营质量、产品销售等各个方面
为旗下千叶药包、首键药包、华健药包的发展赋能。打造“东峰药包”的整合平台
及全产业链,为客户提供多种药包材产品的“设计-生产-仓储-物流”包装一体化服
务,并致力于药包材产业链的“专精特新”,提升客户合作信心及合作战略上限。另
外,公司也将会针对仿制药产品包装一致性评价、疫苗包装专项开拓、生物制药包
装高分子材料研发、中医药包装阻隔性要求等,部署各医药包装子公司战略,优化
资源,聚焦重点,努力成为中国制药企业的首选专业医药包装供应商。
    (3)PET 基膜与功能膜业务方面,将继续以供应高品质产品为基础,提高研发
创新为手段,更好地服务公司客户,同时加强与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一
体化合作,加速提升产品创新能力,优化 PET 基膜、窗膜、漆面保护膜的产品品种,
找准产品定位,提高产品竞争力。
    (4)技术研发方面,公司已与北京印刷学院、北京化工大学、湖南工业大学、
四川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江南大学等高等院校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推进
产学研一体化合作,同时依托公司设立的集团技术研发中心以及无锡创新研究院等
专职机构,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自身情况,进一步加大对新技术、新材料、新
产品的研发投入力度,提升公司技术储备。
    2、大消费产业;
    (1)乳制品业务方面,面对乳制品行业的激烈竞争格局,公司将顺应市场消费
需求的变化,积极拓展自有产品和品牌的市场渠道,把握消费者需求的变化丰富产
品类别,同时通过“尼平河”和“爱视小爱浆”双品牌战略驱动的策略,根据两个
品牌不同的定位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同时进一步完善供应链体系建设,进一步提
升品牌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消费投资基金方面,公司将与天图投资紧密合作,继续为消费投资基金寻
找合适的产业投资机会与优质项目,多方面分析并寻找适合公司未来发展整合的消
费品企业标的,同时对于已投资项目也将持续做好投后跟踪管理和投资增值服务,
并对于部分项目根据其融资、IPO 等相关进展情况适时寻找合适的退出窗口。
    (二)企业管理;
    1、持续完善集团管理架构,优化集团管理模式,提升集团管控能力;
    随着“大包装与大消费产业双轮驱动发展”战略的推进,公司将结合产业投资
方向稳步开展对外投资,业务涉及的板块及管理的下属企业也将持续增加,对公司
的集团化管理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在实施外部并购的同时,也通过
吸收合并、股权转让、注销等方式对现有的公司进行整合,持续完善集团管理架构。
    基于集团一体化管理的考虑,公司也将加强对企业制度、管理流程、组织体系
的梳理,优化集团管理体系,提升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支持,从而形成兼具规范性、
高效性,并与集团经营规模相匹配的管理模式。
    2、优化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力资源储备;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优秀的人才,随着公司业务板块的不断拓展和子公司数量的
增加,加上公司医药包装战略发展平台“东峰药包”的成立,公司对于高层次管理
人才、业务人才、技术人才的需求也日益显现。公司将从集团层面进一步提升集团
人力资源管理的全局统筹和资源规划管理能力,针对不同业务板块的人才需求与储
备情况,持续优化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并完善薪资福利与激励机制,充分发挥
薪资制度对于员工的激励作用,为公司引进高水平人才、建立高质量人才队伍奠定
基础。
    以上为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 4:
                 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在公
司稳步推进向“大包装与大消费产业双轮驱动发展”的战略转型过程中,对公司经
营决策、财务状况及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监督,确保
公司经营管理的合规性,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20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于 2020 年 5 月 4 日届满,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资格审查
并征询监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监事会提名马惠平女士、赵庚生先生为公司第
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经审议,选举马惠平女士、赵庚生先生担任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陈娟娟女士共同组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至 2023 年 5 月 13 日。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七次会议,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一)2020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二)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及 2020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
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公司 2019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
司 2019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关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及商誉减值准备的议
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四)2020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五)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2020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后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
程>暨变更住所及经营范围的议案》。
    (七)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三、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公司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审查意见
    报告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股
东大会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相关程序进行监督,
并持续督促决议事项的执行进展。
    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
制度及议事规则的规定,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中各自独立运行,依托程序上的
合规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的规范治理,同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2020 年度的
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
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规定对公司各期定期报告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报
告期内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
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并
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
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经审议,全体监事对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定期报告均投赞成票,未出现反
对、弃权的情形。
    (三)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的审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及管理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流程完善、财务管理规范、人员分工明确,公司各项财务
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确保财务数据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公司财务管理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监事会认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
间,能够勤勉尽职的完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其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评价结果客观公正,符合财务准
则的相关要求。
    四、下一年度工作展望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围绕公司日常经营的重点板
块与流程,有效履行监督职能,确保公司整体的规范运作。
    2021 年度,在公司继续推进向“大包装与大消费产业双轮驱动发展”的战略转
型进程中,公司监事会将结合公司发展战略,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保
持内部独立运行,持续履行监督职能,提升监督效果,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中的作用,努力提升自身的履职水平,为更好地发挥监督职能奠定基础,
促进公司的经营合规与长远发展。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议案 5: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 年新冠肺炎疫情在国内、国际肆虐蔓延,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海外业务带
来了不利影响,同时公司积极响应下游烟草客户降本增效需求、为客户让利增效,
公司烟标印刷业务板块承受了较大的经营压力;此外,国内原辅材料、人工成本、
运输成本、环保成本不断增加,公司成本费用控制也承受了一定压力。在董事会的
正确领导下,公司管理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努力克服疫情、市场竞争加剧、成
本费用上升等不利因素,积极组织复工复产,并在集团公司内全面落实降本增效措
施,深挖成本管控潜力、开源节流,确保烟标印刷包装业务整体的稳定,加强研发
设计能力、优化生产工艺、拓展包装材料业务,持续深耕烟草创新产品业务,确保
公司销售业绩稳中求进、稳中向好。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医用防护物资及医药
产品的市场需求出现大幅度的提升,也带动医药包装行业的增长,公司报告期内完
成对重庆首键药包 75%股权、常州华健药包 70%股权的并购,并实现对贵州千叶药包、
重庆首键药包和常州华健药包的协同整合,发挥产业链协同等优势、积极赋能,努
力提升经营业绩。公司对 PET 基膜与功能膜业务加快科技创新和产品结构升级,重
点研发高附加值产品,实现差异化产品批量销售,初步完成基膜产品结构的转型升
级;对窗膜、漆面保护膜的细分产品,以品质和研发建立核心竞争力,针对不同客
户群体加大市场销售和推广。此外,公司消费投资基金业务经过前几年的布局投入,
本年度获得了一定回报。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克服重重困难、迎难而上,经过不
懈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保证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现将 2020 年度
的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报表审计情况
    报告期内,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编制的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苏亚审[2021]453 号),具体会计报表及附注参见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二、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
       (一)资产、负债和权益增减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系合并财务报表口
径,下同)的增减情况如下:
    1、资产总额:本年末为 641,704.99 万元,比上年末增加 27,209.91 万元,增
长 4.43%;其中:(1)流动资产:本年末为 291,116.34 万元,比上年末减少 20,257.20
万元,减幅 6.51%;(2)非流动资产:本年末为 350,588.65 万元,比上年末增加
47,467.11 万元,增长 15.66%。
    2、负债总额:本年末为 178,803.30 万元,比上年末减少 10,144.66 万元,减
幅 5.37%;其中:(1)流动负债:本年末为 138,116.14 万元,比上年末减少 13,936.09
万元,减幅 9.17%;2)非流动负债:本年末为 40,687.16 万元,比上年末增加 3,791.43
元,增长 10.28%。
    3、所有者权益:本年末为 462,901.69 万元,比上年末增加 37,354.57 万元,
增长 8.78%。其中:(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本年末为 441,089.66 万元,比
上年末增加 34,555.28 万元,增长 8.50%;(2)少数股东权益:本年末为 21,812.03
万元,比上年末增加 2,799.29 万元,增长 14.72%。
       (二)资产、负债和权益增减变动较大的报表项目情况
       【注】:本资产、负债和权益项目增减变动较大的界定是,增减比例大于 30%且
金额增减在人民币 500 万元以上。
    1、应收账款:本年末为 53,137.23 万元,比上年末减少 35,170.13 万元,减幅
39.83%,主要系本期烟标客户按《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要求,回笼货款增
加。
    2、预付款项:本年末为 3,357.13 万元,比上年末增加 1,112.55 万元,增长
49.57%,主要系受国外疫情影响,全资子公司无锡东峰佳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预付
进口商品备货款和受化工产品涨价因素影响,全资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预付聚酯切片款备料款同比增加以及本期新增合并范围。
    3、其他流动资产:本年末为 4,462.80 万元,比上年末增加 2,016.26 万元,增
长 82.41%,主要系公司期末预缴企业所得税较期初增加。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本年末为 1,010.28 万元,比上年末减少 573.71 万元,
减幅 36.22%,主要系全资子公司香港福瑞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香港上市公司 EPRINT 集
团有限公司股份的股票价格期末较期初大幅下跌。
    5、在建工程:本年末为 3,776.90 万元,比上年末减少 6,091.45 万元,减幅
61.73%,主要系本期控股子公司贵州千叶药品包装有限公司药用包装材料和容器生
产线建设及其配套工程项目完工验收转入固定资产。
    6、无形资产:本年末为 47,768.52 万元,比上年末增加 11,874.66 万元,增长
33.08%,主要系本期全资子公司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取得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
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及合并范围增加控股子公司重庆首键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和常州市华健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7、商誉:本年末为 35,156.03 万元,比上年末增加 10,215.65 万元,增长 40.96%,
主要系公司本期溢价并购重庆首键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及常州市华健药用包装材
料有限公司。
    8、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年末为 3,625.41 万元,比上年末增加 1,813.34 万元,
增长 100.07%,主要系公司本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广东凯文印刷有限公司因长期股
权投资投资损失在税前扣除形成可抵扣亏损而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较期初增加。
    9、短期借款:本年末为 6,383.98 万元,比上年末减少 17,074.58 万元,减幅
72.79%,主要系本期公司归还流动资金贷款。
    10、应付账款:本年末为 61,235.71 万元,比上年末增加 18,673.37 万元,增
长 43.87%,主要系本期合并范围的增加及应付供应商付账期延长。
    11、预收款项:本年末为 13.39 万元,比上年末减少 825.48 万元,减幅 98.40%,
主要系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将构成履约义务的预收款列报至合同负债。
    12、合同负债:本年末为 1,053.00 万元,比上年末增加 1,053.00 万元,增长
100.00%,系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将构成履约义务的预收款列报至合同负债。
    13、应交税费:本年末为 2,192.06 万元,比上年末减少 1,667.41 万元,减幅
43.20%,主要系期末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较期初减少。
    1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年末为 2,751.06 万元,比上年末减少 20,816.07
万元,减幅 88.33%,主要系公司本期归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5、其他流动负债:本年末为 5,241.37 万元,比上年末增加 5,241.37 万元,
增长 100.00%,系对期末已背书转让、但尚未到期且信用等级一般的金融机构所承兑
的汇票不予终止确认,所对应债务款项列报至其他流动负债。
    16、长期借款:本年末为 3,456.09 万元,比上年末减少 2,224.15 万元,减幅
39.16%,主要系控股子公司贵州西牛王印务有限公司及 Nepean River Dairy Pty Ltd
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7、长期应付款:本年末为 1,364.72 万元,比上年末增加 1,364.72 万元,增
长 100.00%,主要系控股子公司澳洲尼平河乳业有限公司本期增加设备融资租赁借
款。
    18、递延收益:本年末为 593.37 万元,比上年末增加 593.37 万元,增长 100.00%,
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本期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摊余金额。
    19、递延所得税负债:本年末为 10,696.01 万元,比上年末增加 2,945.65 万元,
增长 38.01%,主要系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汕头东峰消费品产业有限公司本期对合营企
业成都天图天投东风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和深圳天图东峰投资咨询中心
(有限合伙)的投资收益以及公司本期溢价并购重庆首键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和
常州市华健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股权公允价值高于计税基础而形成应纳税暂时
性差异。


       三、经营损益情况
       (一)经营损益增减情况
    1、营业收入:本年度为 306,939.39 万元,比上年度减少 10,352.84 万元,减
幅 3.26%;其中:(1)主营业务收入:本年度为 304,887.55 万元,比上年度减少
10,266.34 万元,减幅 3.26%,主要系下游烟标客户通过招投标竞价实现降本增效;
(2)其他业务收入:本年度为 2,051.84 万元,比上年度减少 86.50 万元,减幅 4.05%。
    2、营业利润:本年度为 61,601.39 万元,比上年度增加 7,181.96 万元,增长
13.20%,主要系公司本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同比下降及对合营企业成都天图天投
东风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及深圳天图东峰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
投资收益同比增加。
    3、利润总额:本年度为 60,836.47 万元,比上年度增加 6,913.28 万元,增长
12.82%,主要原因是上述营业利润的增长。
    4、 净利润:本年度为 54,481.93 万元,比上年度增加 12,020.24 万元,增长
28.31%,主要是:除上述利润总额的增长原因之外,本年度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
44.56%【详见本报告之三.(二).8-所得税费用】。
    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年度为 54,748.07 万元,比上年度增加
13,556.60 万元,增长 32.91%,增长主要原因同上述净利润的增加原因以及少数股
东损益同比减少 120.95%【详见本报告之三.(二).9-少数股东损益】。
    (二)损益项目增减变动较大的报表项目情况
    【注】:本损益项目增减变动较大的界定是,增减比例大于 30%且金额增减在人
民币 100 万元以上。
    1、财务费用:本年度为 904.31 万元,比上年度减少 1,574.75 万元,减幅 63.52%,
主要系本期利息支出同比减少,利息收入同比增加。
    2、其他收益:本年度为 1,970.22 万元,比上年度增加 813.95 万元,增长 70.39%,
主要系本期政府补贴同比增加。
    3、投资收益:本年度为 16,774.81 万元,比上年度增加 8,643.21 万元,增长
106.29%,主要系本期对合营企业成都天图天投东风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及深圳天图东峰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投资收益同比增加。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年度为 95.74 万元,比上年度增加 474.93 万元,增
长 125.25%,主要系公司本期对汕头市金平区汇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按公允
价值计量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增加。
    5、信用减值损失:本年度为 2,107.84 万元,比上年度增加 2,460.84 万元,增
长 697.11%,主要系期末应收账款较期初减少,本期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同比增加。
    6、资产减值损失:本年度为-9,110.61 万元,比上年度增加 11,786.40 万元,
增长 56.40%,主要系本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同比减少。
    7、营业外支出:本年度为811.61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94.18万元,增长56.86%,
主要系本期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同比增加以及控股子公司深圳忆云互网通科技有限
公司于本期清算注销发生清算损失。
    8、所得税费用:本年度为6,354.54万元,比上年度减少5,106.96万元,减幅
44.56%,主要系公司本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广东凯文印刷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损失在税前扣除,导致当期所得税较上期减少以及本期递延所得税费用较上期
减少。
    9、少数股东损益:本年度为-266.14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536.35万元,减幅
120.95%,主要系公司上期末受让控股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少数股
东股权以及受疫情影响,控股子公司陆良福牌彩印有限公司、Nepean River Dairy Pty
Ltd等本期净利润同比减少。


    四、现金流量情况
    公司2020年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4,126.98万元,其中: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4,600.41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3,602.06
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7,064.52万元,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的影响为193.15万元。其中: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年度为 124,600.41 万元,比上年度增加
51,416.43 万元,增长 70.26%,主要系本期货款回笼同比增加及支付各项税费同比
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年度为-43,602.06 万元,比上年度减少
14,230.45 万元,减幅 48.45%,主要系本期全资子公司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取得
土地使用权以及公司并购两家医药包装企业。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年度为-67,064.52 万元,比上年度减少
41,087.64 万元,减幅 158.17%,主要系本期归还金融机构借款以及上期增加金融机
构借款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五、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一贯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实行持续、
稳定的现金股利的利润分配政策。
    2020 年 5 月 14 日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决议《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公司 2019 年度以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当期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以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33,440 万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本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 20,016 万元(含税),公司已于 2020 年 6 月
全部实施并派发完毕。


    六、主要财务指标比较
                                                                   本年度较
           项   目           单位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上年度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41         0.31          0.10
     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    元/股       0.40         0.31          0.09
    基本每股收益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2.41%      10.13%            2.2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97%      10.26%            2.71%
 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
                               12.15%      10.11%            2.04%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
                               12.69%      10.24%            2.4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元/股    3.31        3.05              0.26
     每股净资产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
                       元/股    0.93        0.55              0.38
    现金流量净额
 资产负债率(合并)            27.86%      30.75%            -2.89%

      流动比率                  2.11        2.05              0.06

      速动比率                  1.52        1.59             -0.07
   应收账款周转率       次      3.96        3.10              0.86

     存货周转率         次      2.43        2.61             -0.18

   流动资产周转率       次      1.02        1.05             -0.03

   固定资产周转率       次      2.20        2.37             -0.17

    总资产周转率        次      0.49        0.53             -0.04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 6: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2021 年     2020 年      2020 年
         关联人              关联关系        交易类型      币种     度预计总    度实际总     度预计总
                                                                     金额         金额        金额

                                              销售产品     人民币   7,500.00    8,346.01     9,000.00
广西真龙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接受加工劳务   人民币           -       5.16             -

  广西真龙天瑞彩印包装     公司联营企业所
                                              销售产品     人民币   6,500.00    5,597.02     4,500.00
        有限公司           属全资子公司

                                              销售产品     人民币           -       0.29             -
  汕头东风智能包装科技                        购买材料     人民币           -      16.95             -
                             联营企业
        有限公司
                                            接受加工劳务   人民币   8,000.00    3,342.57     4,000.00

                                            接受管理服务   人民币                  47.36             -

   汕头鑫瑞雅斯新材料                         销售产品     人民币     300.00      104.85       300.00
                             联营企业
        有限公司                              销售材料     人民币           -       5.39             -

                                              销售产品     人民币      46.00      306.36       500.00
   上海旌玮新材料科技
                             联营企业         销售材料     人民币       2.00       12.25             -
        有限公司
                                            接受销售服务   人民币           -      56.84       180.00

成都天图天投东风股权投资
                             合营企业       提供管理服务   人民币      51.00      116.50       116.50
  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深圳天图东峰投资咨询中心
                             合营企业       提供管理服务   人民币   1,724.00             -     388.34
      (有限合伙)

                                              销售产品     人民币   2,000.00    1,980.33     2,000.00

                           公司董事担任其     销售材料     人民币           -       0.19             -
安徽三联木艺包装有限公司
                               董事           购买商品     人民币   3,000.00    3,065.46     3,000.00

                                            接受加工劳务   人民币     100.00       87.99       100.00

                           实际控制人之一
    俊通投资有限公司                          接受租赁      港币      159.60      159.60       159.60
                           黄炳文全资控股
Eastern & LG Holding Pty   的公司
                                              接受租赁      澳元       74.07       72.90        66.27
          Ltd              黄晓鹏控股的
                               公司
                                                                2021 年     2020 年    2020 年
        关联人               关联关系       交易类型   币种     度预计总    度实际总   度预计总
                                                                 金额         金额      金额

                           公司联营企业所   销售商品   人民币      80.00       59.25           -
深圳佳品健怡科技有限公司
                           属全资子公司     购买商品   人民币           -       0.47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广西真龙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100619310459R
     住所:广西贺州市富川县富阳镇民族路 30 号
     法定代表人:张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9,110 万元
     成立日期:1995 年 7 月 19 日
     经营范围:制版印刷(凭许可证有效期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联营企业,本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 49%股权
     2、公司名称:广西真龙天瑞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0771332238
     住所:南宁市西乡塘区高新三路 43 号
     法定代表人:张健
     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3 年 8 月 29 日
     经营范围: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凭许可
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场地租赁;仓储服务(除危
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联营企业广西真龙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
本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 49%股权
     3、公司名称:汕头东风智能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MA4X8QWL4T
     住所:汕头市台商投资区濠江片 D02 单元西侧 A1 厂房
     法定代表人:李飚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7 年 10 月 19 日
    经营范围:纸制品、包装制品、包装材料、包装机械、环保包装制品的技术研
发、生产、销售;包装方案设计;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印刷
品印刷(出版物印刷除外);广告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联营企业,本公司直接持有该公司 49%股权
    4、公司名称:汕头鑫瑞雅斯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MA4UUM3M46
    住所:汕头市金平区金园工业区 13-02 片区 F 座 1002 室
    法定代表人:李建新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6 年 9 月 7 日
    经营范围:销售:汽车零配件、汽车用品、建筑材料;汽车美容;建筑装饰工
程;建筑窗膜、建筑节能材料的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联营企业,本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 46%股权
    5、公司名称:上海旌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1GC3C89T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 7001 号 5 幢 12 楼 1202 室
    法定代表人:郑意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8 年 7 月 10 日
    经营范围:从事新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汽车用品、新型膜材料、汽车配件、汽车装饰品、建筑材料的销售,建筑装饰
装修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节能设备的安装、维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联营企业,本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 28%股权
    【注】: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 月与上海旌
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旌玮”)股东郑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持
有的上海旌玮 28%股权转让给郑意,并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在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办理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且郑意于 2021 年 2 月 28 日支付
了股权转让对价款。因此,自 2021 年 3 月 1 日起,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
再持有该公司的股权,该公司不再是本公司的关联方。
    6、公司名称:成都天图天投东风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2MGB89L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 4068 号智慧广场 B 栋 1 座 2301-2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天图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王永华)
    认缴出资总额:人民币 3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6 年 11 月 17 日
    经营范围: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的股权等非公开交易的
股权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合营企业,深圳天图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本
公司对其共同控制
    7、公司名称:深圳天图东峰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J40W59
    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 4068 号智慧广场 B 栋 1 座 2301-2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天图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王永华)
    认缴出资总额:人民币 5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7 年 5 月 19 日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信息咨询(以上均
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合营企业,深圳天图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本
公司对其共同控制
    8、公司名称:安徽三联木艺包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0774970748G
    住所:安徽省蚌埠市锥子山路 151 号
    法定代表人:丁梓峰
    注册资本:人民币 8,266 万元
    成立日期:2005 年 6 月 1 日
    经营范围:烟草制品包装物的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凭许可证
在有效期内经营);木质包装品、工艺品的加工、销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
(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至 2013 年 3 月 15 日为内资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王培玉担任该公司董事
    9、公司名称:俊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证编号:1742046
    住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 200 号新银集团中心 16 楼 1603 室
    董事:黄炳文、黄晓佳
    注册资本:港币 1 元
    成立日期:2012 年 5 月 9 日
    经营范围:投资业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黄炳文全资控股的企业,黄炳文持
有该公司 100%股权
    10、公司名称:Eastern & LG Holding Pty Ltd
    公司注册证编号(Australian Company Number):604873323
    住所:7-9 Gibbon Road,Winston Hills Nsw 2153
    董事:Zeng Qingcheng
    注册资本:100 澳元
    成立日期:2015 年 3 月 20 日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黄晓鹏控股的企业,黄晓鹏间接持
有该公司 100%股权
    11、公司名称:深圳佳品健怡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105893831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新田大道 71-5 号 E 栋 801
    法定代表人:徐萌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4 年 7 月 30 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经营电子产品、生物制品、新型烟草制品的技术
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经营电子
商务;电子产品及配件、生物制品及辅料、新型烟草制品及配件的研发和销售;许
可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及配件、生物制品及辅料、新型烟草制品及配件的生产。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联营企业上海绿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
本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 40%股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公司与广西真龙的关联交易: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
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产品价格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协商拟定。
供方向需方供应的产品价格应不低于供方向其他任何企业单位供应的同类产品的平
均价格,也不高于双方在商定价格时,需方在市场上可得到的同类产品的价格。
    2、公司与真龙天瑞的关联交易: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
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产品价格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协商拟定。
供方向需方供应的产品价格应不低于供方向其他任何企业单位供应的同类产品的平
均价格,也不高于双方在商定价格时,需方在市场上可得到的同类产品的价格。
    3、公司与汕头东风智能包装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劳务提
供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确定。
    4、公司与汕头鑫瑞雅斯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产品交易价
格以市场价格确定。
    5、公司与上海旌玮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产品交易价格及
接受销售售后服务价格以市场价格确定。
    6、公司与成都天图天投东风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的关联交易:提供
管理服务费收入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按行业通行标准,以《合伙协议》
确定。
    7、公司与深圳天图东峰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关联交易:提供管理服务
费收入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按行业通行标准,以《合伙协议》及其补充
协议确定。
    8、公司与安徽三联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
价格确定。
    9、公司与俊通投资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租赁价格以香港
美联测量师行出具的《物业估价报告》为基础,参考同类或类似的物业租赁案例,
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10、公司与 Eastern & LG Holding Pty Ltd 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定
价原则,租赁价格参考同类或类似的物业租赁案例,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11、公司与深圳佳品健怡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
以市场价格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广西真龙的关联交易:2021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系结合本年度预算
额并参考上年度实际交易额后经估算确定。公司与广西真龙之间的关联交易确保了
本公司及广西真龙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政
策,双方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并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双方协商确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公司与真龙天瑞的关联交易:2021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系结合本年度预算
额并参考上年度实际交易额后经估算确定。公司与真龙天瑞之间的关联交易确保了
本公司及真龙天瑞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政
策,双方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并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双方协商确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公司与汕头东风智能包装的关联交易:公司委托汕头东风智能包装提供贴盒
产品加工劳务,2021 年度贴盒产品加工劳务关联交易预计额,系结合本年度预算额
并参考上年度实际交易额后经估算确定。公司与汕头东风智能包装之间的关联交易
为正常的市场委托加工行为,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提供劳务交
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
    4、公司与汕头鑫瑞雅斯的关联交易: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鑫瑞科技”)向汕头鑫瑞雅斯销售“SOV”品牌系列窗膜产品,2021
年度销售额系结合本年度预算额并参考上年度实际交易额后经估算确定。鑫瑞科技
与汕头鑫瑞雅斯之间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市场商业销售行为,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
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5、公司与上海旌玮的关联交易:公司全资子公司鑫瑞科技向上海旌玮销售“能
膜”品牌系列窗膜产品,2021 年度销售额系结合本年度预算额并参考上年度实际交
易额后经估算确定。鑫瑞科技与上海旌玮之间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市场商业销售行
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交易及服务价格按照市场价
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6、公司与成都天图天投东风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的关联交易:提供
管理服务费收入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2021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以《合伙
协议》相关条款确定。
    7、公司与深圳天图东峰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关联交易:提供管理服务
费收入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2021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以《合伙协议》及
其补充协议相关条款确定。
    8、公司与安徽三联的关联交易:2021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系结合本年度预算
额并参考上年度实际交易额后经估算确定。公司与安徽三联之间的关联交易确保了
本公司及安徽三联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定价原
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不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9、公司与俊通投资的关联交易:2021 年度关联租赁预计额,系根据全资子公司
香港福瑞投资有限公司与俊通投资于 2020 年 11 月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租用期
限自 2020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止)约定的月租额港币 13.30 万元进
行估算。该关联租赁交易可满足全资子公司香港福瑞投资有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
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
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10、公司与 Eastern & LG Holding Pty Ltd 的关联交易:2021 年度关联租金
预计额,系根据控股子公司 Nepean River Dairy Pty Limited 与 Eastern & LG Holding
Pty Ltd 签署的厂房租赁协议(租赁期限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止)约定并参考上年度实际交易额后进行估算。该关联租赁交易能够满足控股子公
司 Nepean River Dairy Pty Limited 的业务发展需要,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
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
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11、公司与深圳佳品健怡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向深圳佳品健怡销售
电子烟包装印刷品,2021 年度销售额系结合本年度预算额并参考上年度实际交易额
后经估算确定。公司与深圳佳品健怡之间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市场商业销售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议案 7:
          关于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
                          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勤勉尽职原则,确认公司 2020 年度董事薪酬具体为:
   董事长黄晓佳先生因同时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福瑞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职
务,已按照香港福瑞投资有限公司薪资制度领取相应的职务薪酬,不在公司领取额
外董事薪酬;
   董事、集团总裁王培玉先生,董事、集团财务总监李治军先生,董事、集团副
总裁谢名优先生均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原董事廖志敏先生(已于公司选举产生第
四届董事会后离任)亦担任公司本部工艺质量总监,均已在公司领取相应的职务薪
酬,上述董事不在公司领取额外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8 万元(不含税)。


   公司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为:
   董事长黄晓佳先生因同时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福瑞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职
务,已按照香港福瑞投资有限公司薪资制度领取相应的职务薪酬,不在公司领取额
外董事薪酬;
   董事、集团总裁王培玉先生,董事、集团财务总监李治军先生,董事、集团副
总裁谢名优先生均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已在公司领取相应的职务薪酬,上述三位
董事不在公司领取额外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8 万元(不含税)。
议案 8:
   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2020 年度公司聘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年度财务审
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其在担任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勤勉尽职的完成公司 2020 年度财
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其继续担任公司 2021 年度的财
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确认支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费
用为人民币 95.10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1.80 万元(含税)。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据行业标准和
公司实际的审计工作量情况议定其审计费用。
议案 9: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并进行融资的议案

    1、鉴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瑞科技”)
自身生产经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公司作为母公司担负集团资金统筹、増信子公司
职能,且公司及鑫瑞科技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蔡屋围支行和中国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的融资授信额度期限均将于 2021 年 6 月底到期届满。
    提请同意公司及鑫瑞科技两家公司合计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中国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分别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各人民币 12 亿元、5 亿元、6
亿元及 2 亿元,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借款(含流动资金借款、项目借款及并
购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保函等,授信期限为两年,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并授权上述两家公司管理层与上述四家银行在各自融
资授信额度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书。
    2、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福瑞”)因日常生
产经营及业务拓展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湖南福瑞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限额
人民币 4 亿元,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借款(含流动资金借款和项目借款)、银
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保函等,授权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并授权湖南福瑞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3、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西牛王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西牛王”)因生
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贵州西牛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限
额人民币 1.2 亿元,并由贵州西牛王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后自主选择相应的抵押
或质押担保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
证及保函等,授权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并授权贵
州西牛王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4、公司控股子公司陆良福牌彩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良福牌”)因日常生
产经营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陆良福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
2,000 万元,并由陆良福牌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后自主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担保
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保函等,
授权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并授权陆良福牌管理层
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5、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千叶药品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千叶”)因日
常生产经营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贵州千叶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限额人
民币 8,000 万元,并由贵州千叶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后自主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
押担保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
保函等,授权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并授权贵州千
叶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6、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首键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首键”)
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重庆首键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限
额人民币 8,000 万元,并由重庆首键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后自主选择相应的抵押
或质押担保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
证及保函等,授权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并授权重
庆首键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7、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市华健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华健”)
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常州华健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限
额人民币 8,000 万元,并由常州华健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后自主选择相应的抵押
或质押担保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
证及保函等,授权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并授权常
州华健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8、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东峰佳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东峰佳品”)
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无锡东峰佳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
度限额人民币 1 亿元,并由无锡东峰佳品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后自主选择相应的
抵押或质押担保方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证及保函等,授权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并授
权无锡东峰佳品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9、公司控股子公司澳大利亚尼平河乳业有限公司(NEPEAN RIVER DAIRY PTY
LIMITED,以下简称“澳洲尼平河”)因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请同意并授权
澳洲尼平河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 1 亿元(或与其对应的等值
外币),并由澳洲尼平河管理层与金融机构沟通后自主选择相应的抵押或质押担保方
式。融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借款(包含流动资金借款及项目借款)、融资租赁、
信用证及保函等,授权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并授
权澳洲尼平河管理层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附: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0 年,我们作为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风股
份”)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治理中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
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同时有效发挥各位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加强对公司
日常经营管理的监督与指导,与公司各个机构及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对公司的科学
决策、规范运作及长远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现将 2020 年度(以下所称“报告期”亦指代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及工作履历
    1、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成员人
数的三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独立董事工作履历;
    公司独立董事张斌先生、曹从军女士及沈毅先生工作履历如下:
    张斌先生:1991 年至 1997 年任职江苏农学院担任教师职务;1998 年至 2005 年
任职扬州大学担任会计学系办公室主任;2006 年至今任职扬州大学担任会计学系主
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联环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扬州城乡生态环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曹从军女士:1992 年 7 月至今任职西安理工大学,现担任西安理工大学印刷包
装与数字媒体学院书记兼常务副院长、中国印刷技术协会理事、中国印刷及设备器
材工业协会理事、陕西省印刷技术协会副理事长、中国印刷技术协会数字印刷分会
中国数字印刷行业专家库专家、公司独立董事。
    沈毅先生:1999 年至今从事律师工作,现任职于广东涉川律师事务所,同时担
任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汕头经济特区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及其他多家政府
部门及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3、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0 年 5 月 4 日届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其中提名
张斌先生、曹从军女士、沈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经审议,选举张斌先生、曹从军女士、沈毅先生继续
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至 2023 年 5 月 13 日。
    4、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后,独立董事张斌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
(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独立董事曹从军女士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独立董事沈毅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是否存在影响客观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均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以及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个人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其客观独立
性的关系,其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个人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其担任独立董事并履行职责不存在影响客观独立性
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公司 2020 年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和 9 次董事会,三位独立董事均出席了全部股
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未发生缺席会议的情形。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
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公司独立董事详细审阅会议材料,在对议案内容进行充
分的了解、讨论的基础上,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董
事会会议每项议案均投出赞同票,没有出现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
认真履行职责,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
意见;
    2020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并履行了相应
的审议程序,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0 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并
出具了《关于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
的鉴证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公
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
    因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同意《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编制要求,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
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同意《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
以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净现金流
水平等相关情况,在满足公司长远发展资金需求的同时,确保公司股东获得相应的
投资回报,使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的成果,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股东投资收益,
有效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 2020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 2020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
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
展,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关联方交易情况,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此次董事会会议
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同意《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 2020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会议关于提名黄晓佳先生、王培玉先生、李治军先
生、谢名优先生、廖志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斌先
生、曹从军女士、沈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的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以及董事候选
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合法有效。
    根据本次董事会会议所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
工作实绩等情况,我们认为本次所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分别具备履行非独立董事、独
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有关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
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或惩戒。
    我们认为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因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同意《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确定依据及决策程
序,我们认为,公司向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放年度薪
酬,是在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的基础上,根据考核指标、工作量、地区收入水平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历年收入水平综合衡量确定的,符合勤勉尽职的原则。科学
合理地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酬,能够有效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提升
董事会与管理层的工作效率和执行力,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不存
在违规发放或利益转移情况,符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及公司的整体利益。
    因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同意《关于公司董事会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董
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许可证,拥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
构期间,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
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独立性和专业性。
    因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已对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同意《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
支付报酬的议案》。
       8、关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及商誉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及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及商誉减值准备,系根据
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事实清楚、依据充
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决策程序符合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经营情况,没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同意《关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及商誉减
值准备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改,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决定,并结合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广东凯文印刷有限公
司后经营范围的调整需要所做的相应修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进一步优化
公司法人治理。
    因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同意《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聘任公司集团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聘任王培玉先生担任公司集团总裁,聘任刘伟
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李治军先生担任公司集团财务总监,聘任谢名优先
生与刘飞先生担任公司集团副总裁,其提名、审议、表决程序规范,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合法有效。
    根据本次董事会会议所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
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会议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属于对目前岗位任职人员的续
聘,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与其
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条件和能力。
    因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同意《关于聘任公司集团总裁的议案》、《关于聘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因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同意《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编制合理,切实可行,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因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同意《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的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关于《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事
项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编制的《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切实可行,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
书》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
    因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同意《关于<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事项的独立意
见;
    2020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编制的《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投资资金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后,将有利于公司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机遇,进一步强化公司竞争优势,
促进公司健康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共同利益。
    因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同意《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编制的《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关于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
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和存放募集资金的情形。
    因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同意《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案》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后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
诺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后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的分析、相关填
补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做出的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
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因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同意《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后被摊薄即
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事项
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我们认为,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评估方法的
适用性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除为本次交易提供评估服务
业务外,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本次交易各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影
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和冲突,具备独立性。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实施必要的评估 程
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本次评估的假设前提按 照国
家有关法律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 际情况,
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和方法,得出的资产评估价值 客
观、公正反映了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论具有合理 性。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评估事项中选聘评估机构的程序合法、有效;所选聘评 估
机构胜任所承担的评估工作;评估机构独立、所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方法、 评估
结论合理。
    因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同意《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和
评估结论的合理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的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修改<公司章程>暨变更住所及经营范围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改,系根据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
广东凯文印刷有限公司的进展情况、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相关安排所做的修订,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因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同意《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变更住所及经营范
围的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49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报告期内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953,280 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95,328,000.00 元,期限 6 年,扣除保荐承销
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费用、发行手续费
等发行费用人民币 6,833,560.11 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8,494,439.89 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
到位,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苏亚验[2019]25
号《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证
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
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2020 年 1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59,230,000.00 元。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0 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关于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的鉴证报告》
(苏亚鉴[2020]2 号)。
    2020 年 1 月 16 日,公司实施了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同日,公司使用剩余募
集资金 33,372,752.00 元补充流动资金。
    至此,本次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孳生的利息收
入 41,452.06 元亦已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转入公司基本账户。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已
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五、对外担保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
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无任何形式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其全资、控
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
况。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已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
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六、公司配合情况
    2020 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员工均保持良好的沟通,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员工均
一如既往地配合我们的工作,积极提供履职所需的资料及信息,为我们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提供了有效的支持与协助,未发生阻碍、干预我们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形,新
冠肺炎疫情期间我们通过线上、电话会议等多种方式出席公司董事会并参与公司日
常经营管理,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审
慎地作出决策判断。
    七、其他情况
    1、2020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20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0 年度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八、工作安排与展望
    2020 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规定,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职权范围内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审慎发表
独立意见,充分发挥各位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促进公司的整体规范运
作。
    报告期内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相关
调整,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为独立董事依法依规履职提供了制
度保障。
    随着公司向“大包装与大消费产业双轮驱动发展”战略转型的推进,经营事务
将更加多样化,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将继续坚持独立判断原则,与公司管理层
及员工保持良好沟通,结合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履职方式,加强对公司业务关键环节
的监督,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的水平,同时充分发挥自身特长,为公司发展提
供相应的建议,在优化公司内部治理环境的同时,实现公司的整体稳定发展。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