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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风股份:东风股份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2021-11-05  

                                                         发行情况报告书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




                 1
                                                             发行情况报告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黄晓佳                  王培玉                     李治军




      谢名优                  张   斌                    曹从军




      沈   毅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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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情况报告书




                                                             目         录

目     录 .................................................................................................................................3

释     义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5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5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7

   三、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15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23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26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26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27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27

第三节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意见 ...............................................................................................................................30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31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32

第六节 备查文件 .............................................................................................................38

   一、备查文件................................................................................................................38

   二、查阅地点................................................................................................................38

   三、查阅时间................................................................................................................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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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       义

      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名词                                             释义
发行人、公司、上市公
                          指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司、东风股份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
A股                       指
                               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
定价基准日                指   发行期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发行底价                  指
                               8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 次 非 公 开发 行 A股
                          指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股票、本次非 公开发
行、本次发行
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商、华泰联合证券
国信证券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情况报告书
发行对象、认购对象        指   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
董事会                    指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章程》              指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

《股票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不超过                    指   含本数
    注:本文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本
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
和根据该等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4
                                                                  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9 月 7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该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 7 名,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汕头东
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020 年 9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东
代表持股总数 988,367,426 股,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 74.0679%,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等议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 2021 年 9 月 22 日。

    2021 年 9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等议
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 2022 年 2 月 28 日。

    (二)监管部门审核情况

    2021 年 2 月 22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的申请。

    2021 年 3 月 1 日,发行人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汕头东风印刷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1 号),核准发行人本次非
公开发行。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报送了关于发行人 2020 年年度报告的会后事项,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报送了关于发行人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会后事项,于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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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情况报告书



年 9 月 2 日报送了关于发行人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变更保荐代表人的会后事项,
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报送了自 2021 年 9 月 2 日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期间的会后事

项,相关会后事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获得审批通过。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报告

     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于2021年9月28日向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发出了《汕头东

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
款通知书》”),通知投资者按规定于2021年10月11日17:00前将认购款划至联席主
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截至2021年10月11日17:00前,认购对象均已及时足额缴款。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最 终 募 集 资 金 规 模 为 1,219,999,999.92 元 , 发 行 股 数 为
201,320,132股。

     2021年10月12日,华泰联合证券在按规定扣除相关费用以后将募集资金余额划
付至发行人账户。

     2021年10月12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汕头东风
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资金到位的验证报告》(苏亚验[2021]28号)。
经审验,截至2021年10月12日10:00止,华泰联合证券实际收到21家(名)特定投
资者缴纳的认股款总额为人民币1,219,999,999.92元,上述资金已全部缴存于华泰联
合证券指定的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振华支行开设的账户。

     2021年10月13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汕头东风
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亚验[2021]29号)。经审验,截至2021年10月12
日止,发行人非公开发行A股201,320,132股,发行价格为6.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1,219,999,999.9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9,861,657.37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200,138,342.55 元 , 其 中 增 加 股 本 人 民 币
201,320,132.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998,818,210.55元。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配售、缴款和验资过程
符合《认购邀请书》、《缴款通知书》的约定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四)股权登记情况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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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11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投

资者所认购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非交易日顺延)。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1 年 9 月 24 日),发行底价为
5.97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化询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
先原则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6.06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的 80%。

    (三)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21 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
决议的规定。

    (四)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最终为 201,320,132 股,符合发行人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批准要求,符合贵会《关于核准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 的 批复 》( 证监 许可 [2021]611 号 ) 中关 于“ 核准 你公 司 非公 开发 行不 超 过
400,320,310 股”的要求。

    (五)募集资金金额

    根据 6.06 元/股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219,999,999.92 元,未
超过募集资金规模上限人民币 122,000 万元,符合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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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情况报告书



中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2,000 万元的要求。

    (六)申购报价及股份配售情况

    1、发出《认购邀请书》情况

    2021 年 9 月 10 日,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汕头东风印
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拟询价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拟
询价对象名单》”),包括:截止 2021 年 8 月 31 日收市后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中的 11

家股东(剔除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关联方,联席主承销
商及其关联方共计 9 家)、基金公司 59 家、证券公司 33 家、保险公司 22 家、董事
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 51 家,剔除重复计算部分,共计 176
家特定投资者。

    自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报备中国证监会(2021 年 9 月 10
日)后至申购簿记截止日(2021 年 9 月 28 日),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 28 名新增投
资者的认购意向,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向其补充发送认
购邀请文件。

    《认购邀请书》发送后,联席主承销商的相关人员与上述投资者以电话或邮件
方式进行确认,除通过邮寄方式发送的投资者外,发送对象均表示收到《认购邀请
书》。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及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本次发行接收申购文件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8
日 9:00-12:00,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以下简称“发行见证律师”)进行了
全程见证。在有效报价时间内,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 26 个认购对象提交的《汕头
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
购报价单”)及其他申购相关文件。所有投资者均通过传真方式递交申购报价单。

    经联席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26 个认购对象均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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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情况报告书



《认购邀请书》的规定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及完整的附件;除 4 名无需缴纳保证
金的认购对象外,其余 22 名需缴纳保证金的认购对象中除 1 名未按认购邀请书的

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外,其余 21 名按时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
保证金。除该投资者未缴纳保证金为无效报价外,其余所有投资者的申购均为有效
申购。
       有效时间内全部申购簿记数据情况如下:
                                                           累计认购
                                                 报价                  是否缴纳     是否有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金额
                                              (元/股)                保证金       效报价
                                                           (万元)
        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芮
 1                                                  6.21       4,800     是            是
          东方价值 1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                    孙梅春                        6.18       3,500     是            是

                                                    6.30       3,500
 3                    林素真                        6.15       3,500     是            是

                                                    5.97       3,500
                                                    6.31       3,600

 4                    陈火林                        6.11       3,700     是            是

                                                    6.01       4,000
        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胜恒九
 5                                                  6.88      10,100     是            是
         重风控策略 1 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6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30       3,600     是            是

        珠海金藤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6.29       4,500
 7                                                                       是            是
                      合伙)                        5.97       5,000

                                                    6.10       9,300
         成都振兴嘉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
 8                                                  6.04      18,600     是            是
                       伙)
                                                    5.98      28,000
        浙江龙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龙隐尊享
 9                                                  6.42       3,500     是            是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10                                                 7.20       3,500     是            是
                    Association
 11                    吕强                         5.97       4,000     否            否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
 12                                                 6.06       5,500     是            是
            智选 1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3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30       7,300    不适用         是

 14                  UBS AG                         6.60       5,500     是            是



                                             9
                                                                               发行情况报告书


                                                            累计认购
                                                  报价                  是否缴纳     是否有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金额
                                              (元/股)                 保证金       效报价
                                                            (万元)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代“铂
 15                                                  5.98       3,500     是            是
          绅二十一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1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6.12       3,500     是            是
        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郡致远
 17                                                  6.01       3,500     是            是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8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6.00       3,500     是            是

 19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69       6,600    不适用         是

                                                     6.12       3,700

 2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02       7,100     是            是

                                                     5.97      10,200
                                                     6.38       4,800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1                                                  6.23       5,800     是            是
          中和资本 65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97       6,000

                                                     6.28       3,500
 2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99       3,500    不适用         是

                                                     5.97       3,500
                                                     6.33       6,000
 2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6.12      12,300
                                                     6.46       4,200

 2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22       7,500    不适用         是

                                                     6.12      11,500

 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06       4,000     是            是

 26     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6.63      10,000     是            是


       3、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得配售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发行对
象依次按(1)认购价格优先;(2)认购金额优先;(3)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
优先的原则确定,结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6.06元/股,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获配金额的具

体情况如下:




                                             10
                                                                           发行情况报告书


                                             获配价格
              认购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元/股)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06      20,297,029    122,999,995.7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06      18,976,897    114,999,995.82
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胜恒九重风
                                                  6.06      16,666,666    100,999,995.96
      控策略 1 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6.06      16,501,650     99,999,999.00
 成都振兴嘉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6.06      15,346,534     92,999,996.04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06      12,046,204     72,999,996.24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06      10,891,089     65,999,999.34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资
                                                  6.06       9,570,957     57,999,999.42
        本 65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UBS AG                           6.06       9,075,907     54,999,996.42
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芮东方
                                                  6.06       7,920,792     47,999,999.52
       价值 1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珠海金藤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06       7,425,742     44,999,996.52
                  陈火林                          6.06       6,105,610     36,999,996.6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06       6,105,610     36,999,996.60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06       5,940,594     35,999,999.64
                  孙梅春                          6.06       5,775,577     34,999,996.62
                  林素真                          6.06       5,775,577     34,999,996.62
浙江龙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龙隐尊享 2 号
                                                  6.06       5,775,577     34,999,996.62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6.06       5,775,577     34,999,996.6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6.06       5,775,577     34,999,996.6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06       5,775,577     34,999,996.62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
                                                  6.06       3,795,389     23,000,057.34
        1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201,320,132   1,219,999,999.92


     上述发行对象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在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中,发行价格的确定、
发行对象的选择、股份数量的分配均遵循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在
定价和配售的过程中坚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采用任何不
合理的规则人为操纵发行结果,压低发行价格或调控发行股数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



                                             11
                                                              发行情况报告书



况。

    (七)关于本次发行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关联关系核查及私募备案情况核查

    1、投资者适当性核查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
施指引(试行)》,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
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联席主承销商对其进行了投资者分类

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

    经核查,最终获配投资者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本次东风股份非
公开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2、关联关系核查

    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询价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时均作出
承诺:本单位/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不包括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
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认购。发行
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得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

底保收益承诺,且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发行人的控
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
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并保证配合联席主承销商对本单位/本人的身份进行核查。
本单位如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

基金,或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规范的私
募资产管理计划,则已按以上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
基金产品成立的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手续。

    联席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对拟配售的相关发行对象及其最终出资方
进行了核查。核查后认为,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
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
联方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



                                    12
                                                              发行情况报告书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
诺,或直接或间接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3、私募备案情况

    根据询价申购结果,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见证律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获配发
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
下:

    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博芮东方价值 11 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
案。

    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胜恒九重风控策略 1 期私募股权投资
基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
案。

    珠海金藤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振兴嘉业股权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述私募投资基金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浙江龙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龙隐尊享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本
次发行认购,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轻盐智选 1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国泰多策略绝对收益混合型养老金产品等 9
个养老金、企业年金、公募基金产品和国泰优选配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 5 个资产
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养老金、企业年金、公募基金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
案程序。国泰优选配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 5 个资产管理计划均已通过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13
                                                               发行情况报告书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华夏磐利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和华夏基金阳光增盈稳健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养老金、企

业年金、公募基金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
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
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华夏基金阳光增盈稳健 3 号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诺德基金浦江 8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等 7
个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诺德基金浦江 8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等 7 个
资产管理计划均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财通内需增长 12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公募基金产品和财通基金东兴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等 46 个资产管理计
划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公募基金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财通基金东兴 2 号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等 46 个资产管理计划均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中和资本 65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孙梅春、林素真、陈火林、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UBS AG、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

本次发行认购,以上发行对象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综上,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
的规定。

    (八)锁定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锁定期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除有关法律法


                                    14
                                                                    发行情况报告书



规另有规定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
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其承诺,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特定投资者持有股份锁定期

另有法律规定或约定的,则服从相关规定或约定。

三、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根据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名单,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
对象为 21 家。本次发行对象以其自有资金或以其管理的产品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认购,根据发行对象提供的备案证明等资料,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出具日,该等
发行对象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况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注册资本           890,794.7954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贺青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59284XQ
                   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
                   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
经营范围           销金融产品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
                   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20,297,029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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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
经营范围             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获配数量             18,976,897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3、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胜恒九重风控策略 1 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名称               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胜恒九重风控策略 1 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人             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获配数量           16,666,666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其中,该产品的管理人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405MA362KJR5T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私募基金创新园内
法定代表人           程远
                     一般项目: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
经营范围             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4、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编号             QF2012ASF204
企业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资本             5,000,000 元港币

住所                 18/F, One Pacific Place, 88 Queensway, Hong Kong
获配数量             16,501,650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5、成都振兴嘉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成都振兴嘉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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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天府新区万安街道麓山大道二段 18 号附 2
注册地址
                   号4栋1层1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成都丝路重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MA67F3WB8M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15,346,534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6、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200 号 2 层 225 室
注册资本           1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邱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834917Y
                   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
经营范围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12,046,204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7、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 号院

注册资本           23,8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杨明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336940653
                   (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定客
                   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
经营范围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10,891,089 股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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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8、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资本 65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资本 65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获配数量            9,570,957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其中,该产品的管理人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MA05MNKH0W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                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 126 号动漫大厦 C 区一层 C3 区(TG 第 155 号)
法定代表人          张敬庭
                    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经营范围
                    动)

       9、UBS AG

企业名称            UBS AG
公司编号            QF2003EUS001
企业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资本            38,584.0847 万瑞士法郎
                    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 , Switzerland , and Aeschenvorstadt 1,4051
住所
                    Basel , Switzerland
获配数量            9,075,907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10、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芮东方价值 1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                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芮东方价值 1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              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获配数量            7,920,792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其中,该产品的管理人基本信息如下: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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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3MA32NLK39J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                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曾厝垵北路 3 号科汇楼 705-01
法定代表人          施金平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11、珠海金藤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珠海金藤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1889 号 17 栋 201 室-834 号(集中办公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常春藤财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55P7C299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7,425,742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12、陈火林

姓名                陈火林
公民身份号码        320524196207******
住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
获配数量            6,105,610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1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注册资本            1,013,725.8757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陈共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4537G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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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
                    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保险兼
经营范围            业代理业务;销售贵金属制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获配数量            6,105,610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14、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注册资本            803,719.4486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安志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0001030645762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
经营范围
                    介绍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5,940,594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15、孙梅春

姓名                孙梅春
公民身份号码        360521196402******
住址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

获配数量            5,775,577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16、林素真

姓名                林素真
公民身份号码        350524197208******
住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获配数量            5,775,577 股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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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17、浙江龙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龙隐尊享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                 浙江龙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龙隐尊享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               浙江龙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获配数量             5,775,577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其中,该产品的管理人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浙江龙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3368792588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5,637.3988 万元人民币
住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2 号楼 110 室-56
法定代表人           肖大强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8、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企业名称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公司编号             QF2003NAB009
企业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资本             178,500 万美元
住所                 State of New York,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获配数量             5,775,577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19、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注册资本             482,725.6868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沈如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25909986U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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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人民币特种股票、人民币普通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
                    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经纪业务;二、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
                    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自营
                    业务;三、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
                    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承销业务;四、基金的发起和管理;
                    五、企业重组、收购与合并顾问;六、项目融资顾问;七、投资顾问及
                    其他顾问业务;八、外汇买卖;九、境外企业、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外
经营范围
                    汇资产管理;十、同业拆借;十一、客户资产管理。十二、网上证券委
                    托业务;十三、融资融券业务;十四、代销金融产品;十五、证券投资
                    基金代销;十六、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十七、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业务;十八、股票期权做市业务;十九、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其
                    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5,775,577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20、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
经营范围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5,775,577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21、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 1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 1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获配数量            3,795,389 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其中,该产品的管理人基本信息如下:




                                         22
                                                                          发行情况报告书



企业名称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0005676619268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97,882.2971 万元人民币
住所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 478 号运达国际广场 28 楼
法定代表人            任颜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证券投资。(以上业务
                      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
经营范围
                      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上述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实际控制的关联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
联方。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实际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
间接方式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上述发行对象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

人、联席主承销商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二)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发行人

名称: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晓佳
                       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北郊工业区(二围工业区)、4A2-
联系地址:
                       2 片区、2M4 片区、13-02 片区 A-F 座、6B1、B2 片区
联系电话:             0754-88118555
传真:                 0754-88118494




                                           23
                                                                        发行情况报告书



联系人:             秋天


    (二)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

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江禹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2 号丰铭国际大厦 A 座 6 层
联系电话:           010-56839300

传真:               010-56839400
保荐代表人:         孟超、李威

项目协办人:         蔡菁


    (三)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纳沙
联系地址: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           0755-82130188
传真:               0755-82133453
联系人:             黄龄仪、刘洋


    (四)发行人律师

名称: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顾功耘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联系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经办律师:           李攀峰、黄非儿、孙梦婷


    (五)审计机构

名称: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詹从才

联系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 105-6 号 2201 室

联系电话:           025-83231630
传真:               025-83235046



                                         24
                                                             发行情况报告书



经办会计师:         林雷、叶向军


    (六)验资机构

名称: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詹从才
联系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 105-6 号 2201 室
联系电话:           025-83231630
传真:               025-83235046
经办会计师:         詹从才、叶向军




                                         25
                                                                         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25,880,000           54.40%                     -
        东捷控股有限公司                 118,800,000            8.90%                     -
             黄晓鹏                       76,350,900            5.72%                     -
             王耀锋                       22,062,008            1.65%                     -
             黄炳泉                       20,900,000            1.57%                     -
             黄晓佳                       17,643,033            1.32%                     -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
                                          11,912,691            0.89%                     -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杨震                         8,201,673            0.61%                     -
             吴茂全                        6,552,852            0.49%                     -
             唐光文                        5,011,742            0.38%                     -
              合计                     1,013,314,899           75.94%                     -
    注:上述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黄晓佳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中 6,185,727 股系通过沪股通
方式持有,已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期末持股数量中减少计算该部分股份,并将其归在黄
晓佳先生名下(下同)。

    (二)本次发行后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
                                                                        股份数量(股)
      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25,880,000          47.27%                     -
          东捷控股有限公司                118,800,000           7.74%                     -
               黄晓鹏                      76,350,900           4.97%                     -
               王耀锋                      22,062,008           1.44%                     -
               黄炳泉                      20,900,000           1.36%                     -
 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20,496,570           1.33%        16,501,650


                                         26
                                                                                发行情况报告书


                                                                               持有有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
                                                                               股份数量(股)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496,329              1.33%          20,297,029
                 黄晓佳                      17,643,033              1.15%                       -
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胜恒九重
                                             16,666,666              1.09%          16,666,666
    风控策略 1 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成都振兴嘉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5,346,534              1.00%          15,346,534
                 合计                      1,054,642,040            68.67%          68,811,879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新增 201,320,132 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
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201,320,132            13.1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334,415,557           100.00%      1,334,415,557           86.89%

三、股份总额              1,334,415,557           100.00%      1,535,735,689         100.00%
    注: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1,334,414,472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34,414,472 股。2021 年 9 月 1 日至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期间,“东风转
债”转股数为 1,085 股。

    (二)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公司股东结构亦将根据发行情况发生变
化。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为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为黄炳文、黄晓佳及黄晓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201,320,132股计算,公
司控股股东仍为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黄炳文、黄晓佳及黄
晓鹏。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7
                                                                  发行情况报告书



    (三)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收购首键药包75%股权项

目、收购华健药包70%股权项目、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改搬迁建设项
目、东风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将对公司的经营业务产生积极影响,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持续经营能力

和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业务收入结构亦不会发生重
大变化。

    (四)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结构发生变动。

    (五)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资本实力大大增强,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将大幅提

高,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提高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同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短期内难以产生较大的收益,净
资产收益率会因此下降。但从中长期来看,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并陆续产生
效益,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将有所提升,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公司整体
的业绩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七)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将促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

员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认识、学习与理解,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保持公司在其人员、资产、
财务以及在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八)对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关联人之间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
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28
                                                             发行情况报告书



仍为黄炳文、黄晓佳及黄晓鹏;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
务展开。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

关系和管理关系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
间不会因本次发行而新增关联交易,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会因本次
发行产生同业竞争。




                                   29
                                                                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三节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
                    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联

席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为: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

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锁定期安排、募
集资金规模以及询价、定价和配售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
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符合
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对象不包括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机构和
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
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
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
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

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情形。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
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30
                                                                 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
                            性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中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

单》等法律文书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情形,文件合法有效;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施过程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承销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上述发行过程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
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股东大会关
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符合《发行管

理办法》《实施细则》《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1
                      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32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孟   超               李   威




 法定代表人: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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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联席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张纳沙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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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 “《报告书》”),确认《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
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
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报告书》引用法律意见书的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李攀峰            黄非儿             孙梦婷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顾功耘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021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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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会计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确认《报告书》引用的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内容无矛盾之处。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书》中引用的本
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报告书》不致因完整准确地所引用内容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书》引用审计报告的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林雷                   叶向军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詹从才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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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确认《报告书》中引用

的本所对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账情况以及
募集资金实收情况出具的验资报告的内容,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
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报告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
《报告书》不致因完整准确地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报告书》引用验资报告的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詹从才                   叶向军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詹从才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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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2、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3、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

    4、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

    5、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北郊工业区(二围工业区)、4A2-2 片区、2M4
片区、13-02 片区 A-F 座、6B1、B2 片区

    电话:0754-88118555

    传真:0754-88118494


三、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每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5:00。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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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
行情况报告书》之签章页)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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