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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风股份:东风股份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04-15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
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制
度赋予的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由张斌先生(审计委员会主任,具备财务和会计相
关专业背景)、曹从军女士、李治军先生 3 名成员组成,其中张斌先生、曹从军
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全部会议,
未出现委员缺席的情况:
    1、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
议,会议讨论了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以及《关于提示汕头东风印刷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的函》对应审计事项情况,并听取集团
审计监察部负责人作部门 2020 年度工作总结及 2021 年度工作计划汇报。
    2、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报酬的议案》、《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3、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4、2021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所执行的外部审计工作,审计
委员会对于苏亚金诚的聘用文件进行了审核,依据行业标准并结合公司下属企业
的变化情况及公司实际的审计工作量核定了审计费用,对其履职的专业性和独立
性进行了相应的评估,且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与苏亚金诚召开了专项的
沟通会议,对年度报告审计及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其他事项与苏亚金诚进行
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
    审计委员会认为,苏亚金诚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
规的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职地完成公司年度财务
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具备相应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未发现苏亚金诚在履行审计职责的过程中
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基于以上监督和评估的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由苏亚金诚继续担任公
司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加强了对集团审计监察部以及公司本部、各下属子公
司审计监察部门的工作指导,审阅其提交的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督促各层
级审计监察部门严格按照计划推进各项内部审计工作项目,且对于管理机制与流
程、内部制度、工程项目、存货管理、应收账款、环保等重要事项的审计工作提
出了建议与要求,确保集团审计监察部及各层级审计监察部门有效发挥职能,对
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实施有效的内部审计,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管理管控的效
果,实现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性。
    同时,审计委员会也听取了公司集团审计监察部负责人所作部门报告期内工
作总结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的专项汇报,并进行了相应的沟通,提出了工作要求
与重点关注事项,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效果。
    报告期内,根据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公司有序完成了年度各项内部审
计工作,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
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
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
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持续优化公司内部控制管理
体系,并通过外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各项工作的反馈,对于内部控制的制
度、体系、流程进行了相应的评估,持续优化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不断提升内部
控制的实施效果,在此基础上,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编制了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并由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确认公司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通过专项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建立了兼具规
范性与可执行性、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经过多年的持续优化,
并结合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推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已渐趋成熟,与公司
目前的经营规模、业务板块划分、管理流程设置及内部管理体系相匹配。报告期
内公司在切实执行内部控制各项工作要求的同时,及时做好分析与总结,确保内
部控制机制有效运行,在此基础上,公司经营风险进一步降低,未发现公司存在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
运行的基本情况。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
度的规定,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以合规性作为工作重心,切实履行审计委员
会职责和义务,推动公司内部管理体系的持续优化。
    随着公司向“增烟标、扩药包、加赛道、提估值”战略转型的加速推进,公
司在烟标印刷主营业务持续发展的同时,加大对医药包装及新型材料板块的投入
力度,下属企业数量进一步增加,且与烟标印刷板块公司的经营模式存在一定的
差异,加上乳制品业务板块境外资产所推进的重组项目,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以
及审计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公司实现战略转型的过程中,科学有效的内
部控制管理体系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关键,2022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勤勉尽职、
恪尽职守,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
计工作,并加强对集团审计监察部与各层级审计监察部门的日常工作指导与对
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不断健全和优化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
效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实现公司的提速发展。
    特此报告。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署:




      张   斌                曹从军                 李治军




                                                     2022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