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深圳市博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51.05653%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为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 际控制人为黄炳文、黄晓佳、黄晓鹏。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香港 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黄炳文、黄晓佳、黄晓鹏。因此,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 说明》之盖章页)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