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银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2021-08-25
证券代码:601528 证券简称:瑞丰银行 公告编号:2021-007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
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8 年修订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会
计政策进行变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统一承租人会计处理方式,取消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
对于经营租入资产,承租人需先识别租赁,对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新租
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除符合要求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
租赁外,初始确认时,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
债,同时按照租赁负债及相关初始成本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
资产计提折旧并确认折旧费用,并进行减值测试,同时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
债的利息支出。相应地,财务报告披露要求同步修订。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
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
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其他租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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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的会计处理未有重大变化。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不重述 2020 年末可比数据。上
述新租赁准则实施预计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
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
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
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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