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银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2-03-31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积极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较好地发挥
了职能作用。现将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浙江
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第三届
审计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第四届审计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两届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构成符合监管法
规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议召开情况。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恪尽职守,
积极履职,较好地发挥了应有的职能作用。2021 年,审计委员
会依法组织召开会议 5 次,听取并审议议案 25 项,主要审议了
《瑞丰银行 2020 年资本充足率管理情况与 2021 年资本充足率
管理计划报告》、《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瑞丰银
行 2020 年度审计报告》、《瑞丰银行 2020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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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派员列席高管层参与重大经营决策会议,提高监督效果。
三、审查监督工作情况。审计委员会定期跟踪公司财务审计
过程,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确保会计政策和财务报告程序合法合
规,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监督推进年度审计工
作,按季听取和评估公司的审计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
实,从而使审计流程形成有效闭环;增进与高管层以及审计、财
务、风险、合规等部门的有效沟通,了解经营管理活动中存在的
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推动及督促公司内控评估有关工作。审
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及内控工作,积
极推动完善公司风险内控制度建设,加强完善内控评价管理,提
升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促进审计工作发挥更大价值。
2021 年,国内宏观经济政策回归常态,基本面不断向好,疫
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持续显现。随着行业监管趋严,审
计委员会坚决贯彻监管机构相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确保拥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完成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委员会的责任
和义务,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保障。2022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
继续认真履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所赋予的职责,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职,为公
司快速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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