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华锐风电 编号:临 2014-012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11 华锐 01、11 华锐 02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暨将有关剩余及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取消项目的名称及金额:河北乐亭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云南楚雄 风电产业基地项目、山西大同风电产业基地项目、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风电装 运项目,拟取消项目投资金额合计为 170,980 万元。 ●本次拟缩减投资规模项目的名称及金额:北京研发中心大型风电机组系 列化研制项目、盐城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酒泉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 期),上述项目缩减投资规模后节余金额合计为 93,050.93 万元。 ●本次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302,230.93 万元及其利息。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风电”或“公司”) 于 2014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暨将有关剩余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取消河北乐亭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云南楚雄风电产业基地项目、山西 大同风电产业基地项目和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风电装运项目等四个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缩减北京研发中心大型风电机组系列化研制项目、盐城风电产业基地项 目(二期)、酒泉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等三个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规模, 并将取消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缩减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后剩余 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1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初始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96 号《关于核准华锐风电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批准,公司于 2011 年 1 月公开发行 10,51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90 元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为 945,900.0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932,002.80 万元。 根据 2011 年 1 月 12 日公告的《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原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万元) 1 北京研发中心大型风电机组系列化研制项目 55,570.00 2 大连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 39,200.00 3 盐城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 45,100.00 4 酒泉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 34,800.00 5 长兴岛临港风电装运基地项目 65,000.00 6 长兴岛临港风电塔筒制造项目 38,200.00 7 天津临港风电装运基地项目 66,780.00 合计 344,650.0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历次变更情况 1.经 2011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连长兴岛临港装运基地项目、大连长兴岛临港塔筒制造项 目变更为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风电装运项目、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塔筒制造项 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万元) 1 北京研发中心大型风电机组系列化研制项目 55,570.00 2 大连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 39,200.00 3 盐城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 45,100.00 4 酒泉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 34,800.00 2 5 天津临港风电装运基地项目 66,780.00 6 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风电装运项目 65,000.00 7 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塔筒制造项目 38,200.00 合计 344,650.00 2.经 2012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连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天津临港风电装运基地项 目变更为河北乐亭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云南楚雄风电产业基地项目和山西大同风 电产业基地项目,同时将变更后剩余的资金用于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风电装运项 目。变更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万元) 1 北京研发中心大型风电机组系列化研制项目 55,570.00 2 盐城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 45,100.00 3 酒泉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 34,800.00 4 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风电装运项目 69,180.00 5 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塔筒制造项目 38,200.00 6 河北乐亭风电产业基地项目 39,200.00 7 云南楚雄风电产业基地项目 31,600.00 8 山西大同风电产业基地项目 31,000.00 合计 344,650.00 3.经 2013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取消原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塔筒制造项目。该项目取消后,公司针对该项 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设立了专门的账户单独存储,直至经股东大会审议确定合 理用途后再行使用。变更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万元) 1 北京研发中心大型风电机组系列化研制项目 55,570.00 2 河北乐亭风电产业基地项目 39,200.00 3 盐城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 45,100.00 3 4 酒泉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 34,800.00 5 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风电装运项目 69,180.00 6 云南楚雄风电产业基地项目 31,600.00 7 山西大同风电产业基地项目 31,000.00 8 取消项目节余资金专户存储 38,200.00 合计 344,650.00 二、本次拟取消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一)项目名称 河北乐亭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云南楚雄风电产业基地项目、山西大同风电产 业基地项目和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风电装运项目。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 实际已投入 剩余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万元) 1 河北乐亭风电产业基地项目 39,200.00 1,305.94 37,894.06 2 云南楚雄风电产业基地项目 31,600.00 30.74 31,569.26 3 山西大同风电产业基地项目 31,000.00 4.04 30,995.96 4 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风电装运项目 69,180.00 11,808.13 57,371.87 合计 170,980.00 13,148.85 157,831.15 (二)取消原因 1.前期受风电行业调整、宏观经济波动等不利因素影响,公司业绩大幅下滑。 为此,公司已积极调整经营战略,决定进一步压缩资产规模,提高盈利能力,避 免项目建成后可能造成的资产短期闲置风险。 2.公司在国内主要风资源丰富地区投资建设,目的是实现就近生产、运输和 服务,降低成本,同时开拓当地风电场。在这样的背景下,公司前期决定投资建 设河北乐亭风电产业基地、云南楚雄风电产业基地、山西大同风电产业基地和江 苏盐城港射阳港区风电装运基地等项目。受到行业调整影响,公司目前在当地取 得的有效市场资源及订单数量低于预期,短期内市场拓展前景不乐观,订单与项 目计划投资产能难以匹配,项目建设完成后短期内难以实现盈利。 3.截至目前,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进度及投资额均远低于原计划, 预计将无法按计划时间节点完成投资并产生收益,难以满足募投项目对投资收益 4 时效性的要求。 综上,2011 年下半年以来,风电行业持续调整,近期虽有好转迹象,但根 本性扭转尚需时日。公司取消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适时缩减投资规模和产能, 是应对行业调整的积极策略,可以有效降低行业当前状况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在 一定程度上规避经营风险,同时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投资风险。为 此,公司拟取消河北乐亭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云南楚雄风电产业基地项目、山西 大同风电产业基地项目和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风电装运项目四个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对于上述拟取消的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处理问题,公司将根据未 来客观状况、市场需求及自身发展要求等变化情况,按照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要 求并经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予以确定。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取消后,公司将归 还前期已经投入的募集资金 13,148.85 万元,故上述项目取消后实际将剩余募集 资金 170,980.00 万元。 三、本次拟缩减投资规模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一)项目名称 北京研发中心大型风电机组系列化研制项目、盐城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 期)、酒泉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 (二)项目建设情况 本次变更后计 序 募集资金原计 实际已投入募 项目节余募集 项目名称 划投入募集资 号 划投入(万元) 集资金(万元) 资金(万元) 金(万元) 北京研发中心大 1 型风电机组系列 55,570.00 15,245.79 15,245.79 40,324.21 化研制项目 盐城风电产业基 2 45,100.00 12,143.50 12,143.50 32,956.50 地项目(二期) 酒泉风电产业基 3 34,800.00 15,029.78 15,029.78 19,770.22 地项目(二期) 合计 135,470.00 42,419.07 42,419.07 93,050.93 注: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原计划投入-本次变更后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1.北京研发中心大型风电机组系列化研制项目 (1)资金投入情况 项目预计总投资 55,570.00 万元,包括固定资产投资 11,400.00 万元,其他研 5 制费用 44,100.00 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55,570.00 万元。已完成募集资金投入 15,245.79 万元。 (2)项目进展情况 机组研制方面,对原拟研制的 3MW、5MW 样机进行了优化升级,除按计 划研发 SL3000 全功率机组、SL3000/90、SL3000/100、SL5000/128 等机型外, 进一步开发研制了 SL3000/105、SL3000/113、SL3000/121 和 SL6000/128 等机型, 部分机组已经完成认证工作。10MW 级大型风电机组及关键部件的方案设计已完 成。公司在相关基地投资建设了不同机型的试验台,并在公司总部建设了部分检 测实验室,达到项目建设要求的测试能力。 (3)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完成了项目建设所需的部分样机研制和检测实验室的建 设工作。此外相比 5MW 风电机组,6MW 风电机组在发电量、单台机组占用的 土地面积、单位千瓦成本以及维护工作量方面更具有竞争优势,同时考虑全功率 机组的内在技术优势,公司在 5MW 开发平台的基础上通过技术优化开发研制了 6MW 风电机组样机。 综上,北京研发中心大型风电机组系列化研制项目现已完成基本建设内容, 项目研制样机、实验室建设已经完成,满足研发功能要求,设计、认证工作已基 本就绪,项目已基本实现建设要求。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5,245.79 万元,节 余募集资金 40,324.21 万元。 2.盐城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 (1)项目概况 项目预计总投资 45,100.0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25,800.00 万元,铺底流 动资金 19,300.00 万元。项目达产后,将形成 3-5MW 大型海上、陆地及潮间带 风电机组 60 万 KW(折 200 套 3MW 风电机组)总装试验能力。原计划投入募 集资金 45,100.00 万元。目前,募集资金投入完成 12,143.50 万元。项目现已建成 具备年产 45 万 KW(折 150 套 3MW 风电机组)的总装试验能力,并已进入生 产试运行阶段。 (2)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6 募集资金 本次变更后 实际已投入 项目节余 投资项目内容 原计划投入 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建筑工程 16,045.00 8,871.35 8,871.35 7,173.65 设备购置 6,390.00 2,826.94 2,826.94 5,146.06 设备安装调试 1,583.00 其他费用 585.00 445.21 445.21 1,336.79 预备费 1,197.00 铺底流动资金 19,300.00 0 0 19,300.00 合计 45,100.00 12,143.50 12,143.50 32,956.50 (3)资金节余原因 项目建设过程中,受风电行业调整影响,项目执行延期,市场需求有所减少。 为应对不利局势,公司适度缩减了项目产能规划,由具备年产 60 万 KW(折 200 套 3MW 风电机组)的总装试验能力调整为年产 45 万 KW(折 150 套 3MW 风电 机组)。对应原项目规划配置的起重设备、试验台等设备数量也相应减少。此外, 项目建成过程持续优化施工工艺,并严格控制工程材料选型,节省了投资成本; 同时铺底流动资金已用自有资金投入,节约了募集资金的投入。 (3)缩减投资规模后的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经初步测算,项目在缩减投资规模并建成后,预计可实现利润 2,300 万元。 综上,盐城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募集资金使用规模缩减至 12,143.50 万元。规模缩减后,该项目现已建成具备年产 45 万 KW(折 150 套 3MW 风电 机组)的总装试验能力,并已进入生产试运行阶段。募集资金已投入 12,143.50 万元,募集资金节余 32,956.50 万元。 3.酒泉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 (1)项目概况 项目预计总投资 34,800.0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20,300.00 万元,铺底流 动资金 14,500.00 万元。项目达产后,酒泉基地将形成 3-5MW 大型陆地风电机 组 45 万 KW(折 150 套 3MW 风电机组)总装试验能力。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34,800.00 万元。目前,募集资金投入完成 15,029.78 万元。项目现已建成具备年 产 45 万 KW(折 150 套 3MW 风电机组)的总装试验能力,并已进入生产试运 行阶段。 7 (2)项目投入情况 募集资金 本次变更后 实际已投入 项目节余 投资项目 原计划投入 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内容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建筑工程 10,382.00 11,270.64 11,270.64 -888.64 设备购置 6,930.00 3,176.26 3,176.26 3,753.74 设备安装 1,552.00 360.45 360.45 1,191.55 调试 其他费用 450.00 222.43 222.43 1,213.57 预备费 986.00 铺底流动 14,500.00 0 0 14,500.00 资金 合计 34,800.00 15,029.78 15,029.78 19,770.22 (3)资金节余原因 在项目的前期筹备及建设过程中,公司适度缩减了前期预备费用,并持续优 化了生产工艺,在满足生产需求的前提下缩减了设备购置规模。同时铺底流动资 金已用自有资金投入,节约了募集资金的投入。 (4)缩减投资规模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经初步测算,项目在缩减投资规模并建成后,预计可实现利润 6,400 万元。 综上,酒泉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规模缩减至 15,029.78 万元。规模缩减后,该项目现已建成具备年产 45 万 KW(折 150 套 3MW 风电机组)的总装试验能力,已进入生产试运行阶段。募集资金投入 15,029.78 万元,募集资金节余 19,770.22 万元。 四、拟取消募集资金项目剩余资金及缩减投资规模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河北乐亭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云南楚雄风电产业基地项目、山西大同风电产 业基地项目和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风电装运项目取消后将累计剩余募集资金 170,980.00 万元;北京研发中心大型风电机组系列化研制项目、盐城风电产业基 地项目(二期)和酒泉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缩减 规模后已经建设完成并进入试运行,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三个项目缩减 规模后将累计节余募集资金 93,050.93 万元;经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取消的江 8 苏盐城港射阳港区塔筒制造项目募集资金 38,200 万元(以上金额均不含利息)。 上述项目取消或缩减规模后,将剩余和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302,230.93 万元(不含 利息)。目前,公司日常经营存在较多的资金需求,如将上述全部项目的剩余和 节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财务成本。按照 6%的年 利率计算,上述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一年可减少约 18,133.86 万元的 财务费用,有利于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缓解经营过程中的资金压力以及股东 利益的最大化。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将上述剩 余及节余募集资金 302,230.93 万元及其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外,公司董事 会曾在 2013 年 3 月 16 日和 10 月 8 日决议同意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 9.3 亿元 和 1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前期已实际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 21.72 亿元。目前,公司已提前归还募集资金账户 0.1 亿元,尚未到期并归 还的募集资金 21.62 亿元。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剩余和节余募集资金 302,230.93 万元及其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议后,该 21.62 亿元募集资金公 司将不再归还至原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而直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剔除该部分资金 后,公司将针对其余资金设置专门的账户进行单独存储管理,并经公司董事会同 意并确定具体用途后再行使用。对于上述拟取消的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 处理问题,公司将根据未来客观状况、市场需求及自身发展要求等变化情况,按 照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经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予以确定。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宁、张勇、赵鲁平对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并将有关剩余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有关剩余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是应对行业调整、降低投资风险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积极策略,符合当 前风电行业及公司经营的实际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变更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有关剩余及节余募集资 9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于 2014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暨将有关剩余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有关剩余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是应对行业调整、降低投资风险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积极策略,符合当 前风电行业及公司经营的实际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有关剩余及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保荐人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对公司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将有关剩余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 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安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将有关剩余及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临时董事会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方能实施,截至目前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华锐风电《公司章程》 的规定。上述事项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 的有关规定,安信证券对华锐风电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将有关剩余及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暨将有关剩余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在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华锐风电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二)华锐风电第二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10 (三)华锐风电独立董事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将有关剩余及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四)安信证券关于华锐风电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将有关剩余及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2 月 24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