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华锐风电 编号:临 2014-026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11 华锐 01、11 华锐 02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3 年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96 号《关于核准华锐风电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批准,华锐风电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风电”或“公司”)于 2011 年 1 月公 开发行 10,51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90 元人民币,募集 资金总额为 945,9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32,002.8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于 2011 年 1 月 10 日出具了利安达验字【2011】第 1001 号《验资报告》。 2011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33,129.24 万元(大连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 期)、天津临港风电装运基地项目在 2012 年变更为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此处 已扣除上述两个项目在 2011 年度实际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2012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7,512.66 万元(不含 2012 年度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77,700 万元)。 2013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26,204.57 万元(包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216,200.00 万元。)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实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866,846.47 万元, 募集资金余额为 88,654.40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 1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 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超 募资金使用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 及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2013 年 10 月,公司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 的通知》要求,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公开披露。报 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中的存储情况 公司已在光大银行北京清华园支行、浙商银行北京分行、渤海银行北京分 行、浙商银行北京分行、杭州银行北京朝阳支行、杭州银行北京朝阳支行、南 京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和南京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为 本次募集资金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分 别 为 35360188000015374 、 1000000010120100159301 、 2000391029000139 、 1000000010120100082883 、 1101013378100044488 、 1101013378100044776 、 05090120000000049、05090120000000032。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如下: 开户银行 账号 金额(万元) 备注 从此账户中转出 光大银行北京清华 41,600.00万元募集 35360188000015374 382.61 园支行 资金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 从此账户中转出 10000000101201001 37,850.00万元募集 浙商银行北京分行 1,428.47 59301 资金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 2 从此账户中转出 33,000.00 万元募集 渤海银行北京分行 2000391029000139 1,416.12 资金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 从此账户中转出 10000000101201000 17400.00 万元募集 浙商银行北京分行 3,700.43 82883 资金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 从此账户中转出 杭州银行北京朝阳 11010133781000444 20,000.00 万元募集 41,864.76 支行 88 资金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 从此账户中转出 杭州银行北京朝阳 11010133781000447 30,000.00 万元募集 10,528.55 支行 76 资金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 从此账户中转出 南京银行北京朝阳 10,050.00 万元募集 05090120000000049 23,252.09 门支行 资金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 从此账户中转出 南京银行北京朝阳 26,300.00 万元募集 05090120000000032 6,081.37 门支行 资金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 合 计 88,654.40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情况 公司及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已与上述开 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经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 2011 年将大连长 兴岛临港装运基地项目、大连长兴岛临港塔筒制造项目变更为江苏盐城港射阳 港区风电装运项目、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塔筒制造项目。 (二)经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 2012 年大连风电 产业基地项目(二期)、天津临港风电装运基地项目变更为河北乐亭风电产业基 地项目、云南楚雄风电产业基地项目和山西大同风电产业基地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信息,公司不 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它情况 (一)公司于 2013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取消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议取消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塔筒制造 项目。该项目取消后,公司针对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设立专门的账户单独存储。 (二)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12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 议并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暨将有关剩余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股东大会决议: (1)取消河北乐亭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云南楚雄风电产业基地项目、山西 大同风电产业基地项目和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风电装运项目等四个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 (2)缩减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并结题,其中北京研发 中心大型风电机组系列化研制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规模缩减至 15,245.79 万元;盐 4 城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募集资金投入规模缩减至 12,143.50 万元;酒泉风 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募集资金投入规模缩减至 15,029.78 万元。 (3)将取消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缩减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 投入规模后剩余及节余募集资金 302,230.93 万元及其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已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并归还的募集资金 21.62 亿元不再归还至相关募 集资金专户而直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剔除该部分资金后的其余资金设置专门 账户进行单独存储管理,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并确定具体用途后再行使用。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暨将有关剩余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共编号:临 2014-012)和《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共编号:临 2014-015)已分别于 2014 年 2 月 25 日、2014 年 3 月 13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 论性意见 经核查,安信证券认为:华锐风电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放和专项使用,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28 日 5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45,9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6,204.5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9,18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66,846.4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2.11%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金额与承 承诺投资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投入进度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目(含部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诺投入金 项目 资总额 入金额 (%)(4)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分变更) 总额 金额(1) 金额(2) 额的差额 =(2)(1) 期 化 (3)=(2) -(1) 北京研发 中心大型 2012 年 4 风电机组 — 55,570.00 55,570.00 55,570.00 1,623.29 15,245.79 40,324.21 27.43 — — 否 季度 系列化研 制项目 大连风电 河北乐亭 产业基地 风电产业 39,200.00 39,200.00 — 1,239.05 1,305.94 — — 取消 — — 是 项目(二 基地项目 期) 盐城风电 产业基地 2012 年 4 — 45,100.00 45,100.00 45,100.00 856.60 12,143.50 32,956.50 26.93 2,640.07 是 否 项目(二 季度 期) 6 酒泉风电 产业基地 2012 年 4 — 34,800.00 34,800.00 34,800.00 1,180.88 15,029.78 19,770.22 43.19 -102.56 否 否 项目(二 季度 期) 长兴岛临 江苏盐城 港风电装 港射阳港 65,000.00 运基地项 69,180.00 — 5,098.15 11,808.13 — — 取消 — — 是 区风电装 目 运项目 云南楚雄 天津临港 风电产业 31,600.00 — 3.54 30.74 — — 取消 — — 是 风电装运 基地项目 66,780.00 基地项目 山西大同 风电产业 31,000.00 — 3.04 4.04 — — 取消 — — 是 基地项目 长兴岛临 江苏盐城 港风电塔 港射阳港 38,200.00 38,200.00 — 0.02 126.18 — — 取消 — — 是 筒制造项 区塔筒制 目 造项目 合计 — 344,650.00 344,650.00 — 10,004.57 55,694.10 — — — 2,537.51 — — 1.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塔筒制造项目:基于风电行业整体低迷、行业竞争加剧的情况,公 司结合经营战略的调整,为降低投资风险,经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取消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2.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风电装运项目:由于相关海上风电项目未能如期实施,为控制投资 (分具体募投项目) 风险,公司暂停实施码头主体结构及设备采购等。 基于风电行业调整、公司经营战略的调整及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12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取消河北乐亭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云南楚雄风电产业 基地项目、山西大同风电产业基地项目、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风电装运项目的实施。 7 1.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塔筒制造项目:基于风电行业整体低迷、行业竞争加剧的情况,公 司结合经营战略的调整,为降低投资风险,经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取消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2.河北乐亭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云南楚雄风电产业基地项目、山西大同风电产业基地项目、 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风电装运项目:基于风电行业调整、公司经营战略的调整及公司经营的实 际情况,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取消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的《关于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利安达专字【2011】第 1074 号),截止 至 2011 年 1 月 14 日,公司以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预先投入到募投项目的金额共计人民币 52,344.98 万元。经公司于 2011 年 1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公司于 2011 年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 52,344.98 万元。 根据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 2011 年 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连长兴岛临港装运基地项目、大连长兴岛临港塔筒制造项目变更为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苏盐城港射阳港区风电装运项目、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塔筒制造项目,于 2012 年原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大连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天津临港风电装运基地项目变更为河北乐亭风电产业基 地项目、云南楚雄风电产业基地项目和山西大同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上述募投项目变更后,公 司将大连长兴岛临港装运基地项目、大连长兴岛临港塔筒制造项目、天津临港风电装运基地项 目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金额 10,391.81 万元、3,393.85 万元、11,454.99 万元进行了返还。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将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 27,104.33 万元。 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5.5 亿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 5.90%,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 月。公司本次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5.5 亿元。至 2012 年 11 月 20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5.5 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公司于 2012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9.3 亿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 9.98%,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 8 月。截至 2013 年 3 月 15 日,公司已将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中。 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9.3 亿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 9.98%,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9.2 亿元。 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金额为 12.42 亿元。 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决议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 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为: 1.理财产品品种: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中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 产品。 2.购买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3.授权事项:董事会授权总裁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施。 4.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5.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汇丰银行北京分行、南京银行北京分行、杭州银行北京朝 阳支行、民生银行北京北太平庄支行、建设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等银行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共 14 笔,期限为 14 天-195 天,累计购买金额 151,000.00 万元,已到期理财产品累计获得理财收 益 1,579.57 万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已于 2011 年将募集资金超额部分 587,352.8 万元及利息全部补充流动资金。 9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各募投项目尚未完成,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1.公司于 2013 年 6 月 28 日召开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有关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议案》,决议取消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塔筒制造项目。 2.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12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暨将有关剩余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股东大会决 议: (1)取消河北乐亭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云南楚雄风电产业基地项目、山西大同风电产业基 地项目和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风电装运项目等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缩减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并结题,其中北京研发中心大型风电机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组系列化研制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规模缩减至 15,245.79 万元;盐城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募 集资金投入规模缩减至 12,143.50 万元;酒泉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募集资金投入规模缩减 至 15,029.78 万元。 (3)将取消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缩减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规模后剩余 及节余募集资金 302,230.93 万元及其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并 归还的募集资金 21.62 亿元不再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而直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剔除该部 分资金后的其余资金设置专门账户进行单独存储管理,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并确定具体用途后再 行使用。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