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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锐风电:关于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2014-04-30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Postal 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Dongcheng District,Bei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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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瑞华专函字[2014]01970001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风
电公司”)201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14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瑞华审字[2014]第 01970106 号)。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
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
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1、如华锐风电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七、7、(4)所述,华锐风电公
司对 2013 年末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发现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形,实物少于账面
的差异金额为 126,853.54 万元。华锐风电公司在存货盘点结果初步清理、核对
及收集相关业务证据的基础上,对账实不符的存货按照初步判断形成的原因进行
了相应会计处理,并对毁损、报废及待修复物资计提了 45,698.10 万元的存货跌
价准备。因存货盘点结果的清理核对尚未完成、相关证据材料正在收集之中、损
坏待修复物资的可使用价值或预计修复成本正在核定之中,因此我们未能获取充
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实施必要审计程序,对于盘点结果以及基于盘点结果基础
上的会计处理所影响的资产减值损失、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
我们无法确认。
    我们在对应付账款进行函证时发现存在较多往来不符的情形,鉴于华锐风电
公司薄弱的内部控制,我们也无法实施替代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华锐风电公司 2013 年末基于对未来经营状况判断的基础上,在母公司

                                                   1
财务报表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 32,924.13 万元。由于华锐风电公司已连续两年
出现较大金额的亏损,其中母公司 2012 年实现利润总额-71,011.26 万元、2013
年实现利润总额-331,244.50 万元。因无法对华锐风电公司未来的盈利情况获取
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该事项对华锐风电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是
否恰当。
    3、如华锐风电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九、2 和附注十一、1 所述,华
锐风电公司 2013 年 5 月 29 日、2014 年 1 月 12 日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稽查
总队调查通字 131074 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 140084 号”《立案调查通知书》,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华锐风电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审计报告签发日,证监会立
案调查工作尚未结束,我们无法判断证监会立案调查结论对华锐风电公司财务报
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1、华锐风电公司对 2013 年末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在存货盘点结果初步
清理、核对及收集相关业务证据的基础上,对账实不符的 126,853.54 万元存货
按照初步判断形成的原因进行了相应会计处理,并对毁损、报废及待修复物资计
提了 45,698.10 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因存货盘点结果的清理核对尚未完成、相
关证据材料正在收集之中、损坏待修复原材料的可使用价值或预计修复成本正在
核定之中,因此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实施必要审计程序,对于
盘点结果以及基于盘点结果基础上的会计处理所影响的资产减值损失、销售费
用、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我们无法确认。
    (1)2013 年末账实不符存货种类:
       存货类别                金额(元)                  备   注

           在产品                   651,907,960.07      盘点未见实物

           原材料                   616,627,479.79      盘点未见实物

           合   计                 1,268,535,439.86

    (2)华锐风电公司对账实不符存货会计处理情况:
           科   目            金    额(元)               备   注

       销售费用                     623,486,548.04     现场修配改领用

       管理费用                     299,713,487.30          盘亏

       管理费用                        1,560,139.96     研发支出领用


                                      2
              科   目                     金    额(元)                      备   注

        主营业务成本                                  881,837.61             补转成本

            营业外支出                          342,893,426.95               毁损机组

              合   计                          1,268,535,439.86

       (3)华锐风电公司对毁损、报废及待修复物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存货类型              存货原值(元)     存货跌价准备(元)                备   注

损毁、报废物资            232,442,089.13        232,442,089.13           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根据可使用价值或预计修复成
损坏待修复物资            898,155,589.92        224,538,897.48
                                                                   本,按照 25%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合    计          1,130,597,679.05       456,980,986.61

       另外,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12 号——函证》的规定,我们
对华锐风电公司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进行了函证。通过编制函证控制表并统计回函
信息,发现存在较多往来不符的情形。鉴于华锐风电公司薄弱的内部控制,我们
也无法实施替代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1502 号——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相关
规定,我们对华锐风电公司上述事项发表了保留意见。
       2、华锐风电公司依据 2014 年经营计划和已签订合同、已中标未签订合同
项目对公司未来经营状况进行了预计,在此基础上对 2013 年末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计提了递延所得税资产。2013 年末华锐风电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计提情况如
下: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项   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元)
                                    及可抵扣亏损(元)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330,669,049.65                    199,600,357.45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9,928,386.53                      1,489,257.98

        存货跌价准备                            465,859,485.23                      69,878,922.78

             预计负债                           244,498,767.98                      36,674,815.20

             递延收益                            18,269,000.00                       2,740,350.00

             预提费用                           125,717,106.27                      18,857,565.94

            可抵扣亏损                         1,777,511,202.38                               0.00

              合   计                          3,972,452,998.04                    329,241,269.35

       由于华锐风电公司已连续两年出现较大金额的亏损,其中母公司 2012 年实
                                                  3
现利润总额-71,011.26 万元、2013 年实现利润总额-331,244.50 万元,2013 年
末未分配利润-359,970.17 万元、可抵扣亏损-177,751.12 万元,因无法对华锐
风电公司未来的盈利情况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华锐风电公司在可预见未
来期间是否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无法判断,
因此我们无法确定该事项对华锐风电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是否恰当。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1502 号——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相关
规定,我们对华锐风电公司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事项发表了保留意见。
    3、华锐风电公司 2013 年经自查发现 2012 年 4 月 11 日披露的 2011 年度
财务报告存在会计差错后,于 2013 年 3 月 7 日刊登了会计差错更正的提示性公
告,并于 2013 年 4 月 20 日披露了会计差错更正公告。2013 年 5 月 29 日,华
锐风电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 131074 号),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华锐风电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华锐风电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 140084
号),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华锐风电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审计报告签发日,证
监会立案调查工作尚未结束,我们无法判断证监会立案调查结论对华锐风电公司
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1502 号——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相关

规定,我们对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华锐风电公司事项发表了保留意见。


    三、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华锐风电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
    华锐风电公司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进行的会计处理和披露,因无法
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上述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对报告期内华锐风电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造成的影响金额无法确定。


    四、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是否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
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1、对华锐风电公司对 2013 年末存货盘点结果,账实不符存货的会计处理,
毁损、报废及待修复物资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应付账款回函金额不符等事项,
因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实施必要审计程序,我们无法准确判断这些
事项是否存在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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