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锐电: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4-08-07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14 年 8 月 22 日 14:00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59 号文化大厦三层多功能厅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参会人员: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会议议程:
一、 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二、 介绍股东到会情况。
三、 介绍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的出席情况。
四、 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 宣读会议审议议案。
六、 股东讨论、提问和咨询并审议会议议案。
七、 股东进行书面投票表决。
八、 休会统计表决情况。
九、 宣布议案表决结果。
十、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 由见证律师宣读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见证意见。
十二、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1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期
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订如下参会须知:
1.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
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相关人员按时进行现场登记、到会场签到
并参加会议,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2.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
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定,对于扰乱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它股东合法权益的,将
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3.股东发言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
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
发言。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
4.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所持有的股份数额。每一股东总体发言时间不
超过五分钟。
5.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
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表决由两
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
7.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
如有违反,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制止。
2
议案一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监事会于 2014 年 8 月 4 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徐成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徐成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公司股东大连重工起
重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4 日向公司提名李远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监事候选人。李远华女士简历如下:
李远华,女,34 岁,大学学历,助理会计师,中共党员。现任大连重工机
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曾任大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液压厂会计、财务
处会计,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通用机械厂会计、证券部科员、计财部
会计,大连华锐重工起重机有限公司计财部财务科长、总会计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于 2014 年 8 月 6 日召开临时会议,对股东提名的非职工
代表监事候选人李远华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担任公司非职
工代表监事的资格,现将李远华女士做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
大会进行选举。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 年 8 月 22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