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锐电:“锐01暂停”及“锐02暂停”2014年第四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公告2014-11-29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ST 锐电 编号:临 2014-085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锐 01 暂停、锐 02 暂停
“锐 01 暂停 ”及“锐 02 暂停”
2014 年第四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公告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华锐风电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
则》”)等相关规定,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锐 01 暂停”(证券代码:
122115)及“锐 02 暂停”(证券代码:122116)(以下合并简称“本期债券”)债券持
有人相关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1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会议结果公告如
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4 年 11 月 28 日(星期五)上午 10:00
2、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76 号翠宫饭店三层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现场方式,记名投票
5、现场会议主持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表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试点办法》、《募集说明书》及《会议规则》
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对象
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共计代表 81 个账户,合计持有有表决权的本期
债券 10,556,260 张,占本期债券总张数的 37.70%。
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试点办法》、《募集说明书》及《会议规则》等相关规
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
议案 1、《关于“锐 01 暂停”、“锐 02 暂停”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形式及投票表决
方式的议案》;
议案 2、《关于再次提请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给予受
托管理人授权的议案》。
鉴于参加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数量未达
到本期债券总数的 50%,根据《会议规则》规定,本次会议的议案无法获得持有 50%以上
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的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同意,本次会议审议的议
案未形成有效决议。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的全过程由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
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试点办法》、《募集说明书》及《会议规
则》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
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锐
01 暂停”及“锐 02 暂停”2014 年第四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4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