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锐电:关于股票停牌事项进展说明及股票继续停牌公告2014-12-11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ST 锐电 编号:临 2014-092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锐 01 暂停、锐 02 暂停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停牌事项进展说明及股票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申请了公司股票自 2014 年 11 月 27 日起停牌。现将公司股票停牌事项及其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向股东核实的具体事项
为解决债券兑付危机、恢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与部分股东、意向投资人研
究了《通过出售应收账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股份让渡解决公司债券兑付的
方案》(以下简称“《转增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解决公司资金困难:意向投资人将投入 17.8 亿元人民币资金,收购公
司部分应收款,相关资金专项用于兑付要求回售的债券,从而解决债券兑付危机;
(二)恢复公司正常经营:意向投资人将制定切实可行的经营计划,充实增
强公司管理队伍,引入有丰富经验的职业经理人,开拓市场、加强管理、强化内
部控制措施,争取实现主营业务扭亏为盈,健康成长;
(三)资本公积金转增与股份让渡:公司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
转增 5 股,共转增 20.102 亿股,除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和社会公众股外的
其他股东放弃转增股份并让渡予意向投资人。
《转增方案》得以实施,需满足以下条件:
1、除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和社会公众股外的其它股东于股东大会召开
前签署相应书面承诺文件;
2、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通过相关决议;
3、扣除同意放弃回售的债券后,公司账户中的现金足以偿还到期公司债券
和支付其他到期应付款项;
4、公司的财务状况得到基金认可,重大财务问题得到确认;
5、重大诉讼纠纷得到妥善处理;
6、公司立案调查结果不影响后续经营;
7、不存在或发生其他导致公司未能解决债务危机、未能解除退市风险警示,
或其他导致公司经营发生不利变化等情形;
意向投资人可对上述条件和方案进行调整,或终止方案的实施。
为满足《转增方案》实施条件之第 1 条,公司需向相关发起人股东核实其是
否同意该方案及同意让渡转增股份等事项。为保证信息公平披露,避免造成公司
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了公司股票自
2014 年 11 月 27 日起停牌。
2014 年 12 月 5 日,公司股东萍乡市瑞华丰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有
公司 3.55%的股份)提出于 2014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上增加审议《关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在议案中对《转增方
案》的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刊登了《关于股东提议增加 2014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将《关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和《转增方案》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公告;公司还同时刊登了《关于 2014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将《关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提交 2014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股票停牌事项进展情况
为推动相关股东尽快同意《转增方案》并同意让渡转增股份等事项,公司与
相关发起人股东进行了多次沟通。截至 2014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已收到 15 家涉
及需让渡转增股份的发起人股东提交的书面同意文件,仍有大连重工起重集团
有限公司、西藏新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西藏丰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西藏新宏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西藏元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普丰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拉萨泛海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等 7 家股东未向公司提供书面同意文件。
三、股票继续停牌事宜
由于《转增方案》能否实施对公司影响较大,为保证信息公平披露,避免造
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公司将尽快与相关股东沟通,争取股东同意《转增方案》并同意让渡转增股
份;同时,公司还将与意向投资人就《转增方案》得以实施的其他条件进行沟通
确认,尽快确定《转增方案》是否实施。公司拟在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召开后及时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并办理股票复牌申请,如有变化,公司将及时
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