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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锐电:关于北京证监局《监管关注函》要求事项的整改计划2014-12-11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ST 锐电           编号:临 2014-093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锐 01 暂停、锐 02 暂停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证监局《监管关注函》要求事项的整改计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558,以下简称 “公
司”)于 2014 年 11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称“北
京证监局”)下达的《关于对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
(京证监发【2014】339 号,以下简称“《监管关注函》”)。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
于 2014 年 11 月 28 日将《监管关注函》的主要内容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进行了公告。
    收到《监管关注函》后,公司及时向公司董事会进行了通报,公司董事会高
度重视,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了讨论。现将公司整改计划向北京证监局报告如下:

    一、公司债券兑付
    为避免公司债券违约,有效开展工作,公司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于 2014
年 10 月成立了债券偿付专项工作组(下称“专项工作组”)。专项工作组的工作
目标为:积极与公司债券偿付事项有关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监管机构、股东、
客户以及第三方机构等)沟通,商讨、确定合理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公司债券
能够按期足额兑付,有效化解风险。专项工作组由领导小组和综合、业务、财务、
法律等专业小组组成。领导小组成员为公司代董事长、总裁,各专业小组由公司
相关高管根据分管工作具体负责,并安排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参与小组工作。公司
还制订了专项工作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前期,专项工作组与监管
机构、股东、客户以及第三方机构等积极沟通,研究了多种方案和措施。
    公司在与监管机构、股东、业主单位以及第三方机构多次沟通的基础上,制
订了《应收账款快速处置方案》,拟采取包括以低于账面原值快速处置应收账款
                                     1
在内的各种方式回收货款。201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启动公司应收账款快速处置的议案》,同意启动应收账款快速处
置。董事会可以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决定应收账款快速处置的一切相关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进一步授权(如需要)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商谈结果落实应
收账款快速处置相关事宜。因应收账款快速处置可能对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影响
较大,董事会决定于 2014 年 12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再行实施。公司已
于 2014 年 11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
《关于启动公司应收账款快速处置的议案》提交于 2014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公
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此外,为进一步说明情况,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刊登了《关于处置应收账款的补充公告》,对应收账款快速处置事项进行了补充
说明。
    除上述方案外,公司还与部分股东、意向投资人研究了《通过出售应收账款、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股份让渡解决公司债券兑付的方案》(以下简称“《转增方
案》”),拟由意向投资人收购公司部分应收款,公司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
由除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和社会公众股外的其他股东放弃转增股份并让渡
予意向投资人的方式解决债券兑付危机,恢复公司正常经营。2014 年 12 月 5 日,
公司股东萍乡市瑞华丰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 3.55%的股份)提出
于 2014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审议《关于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在议案中对《转增方案》的主要内容进行了介
绍。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了《关于股东提议增加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
时提案的公告》和《关于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将《关于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和《转增方案》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公告,同时将《关
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前期为保证信息公平披露,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全体投资
者利益,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了公司股票自 2014 年 11 月 27 日起停牌。为
满足《转增方案》的实施条件之第一条 “除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和社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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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股外的其他股东于股东大会召开前签署相应书面承诺文件”,公司已经向相关
发起人股东核实其是否同意该方案及同意让渡转增股份等事项,截至目前,公司
尚未全部收到涉及的需让渡转增股份的 22 家发起人股东的书面同意文件。

    为解决公司债券兑付,公司下一步将在前期已完成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做好
《应收账款快速处置方案》和《转增方案》实施的准备工作,推动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启动公司应收账款快速处置的议案》、《关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的议案》。如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将选择具体方案并全力实施,尽
最大努力确保公司债券按期兑付。对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要求公司为 2011 年
第一期公司债券追加担保事宜,公司正在积极研究方案,后期将根据上述方案具
体进展情况,决定是否追加担保并依据公司决策权限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责 任 人:公司代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高管
    完成期限:2014 年 12 月 29 日

    二、对大额资产项目进行自查清理
    2014 年 11 月,公司按照董事会要求,根据代董事长、总裁的部署成立了存
货盘点专项工作组,组织人员对存货进行盘点。此外,公司还组织人员对应收账
款进行清查核对,并对其他大额资产项目进行清查。以上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
公司在上述存货、应收账款以及其他大额资产项目的盘点、清查过程中,如发现
可能存在需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情形,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
刊登风险提示公告,并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账务处理。

    责 任 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完成期限:2015 年 1 月 31 日

    三、完善公司治理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目前有 6 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董事会成员的任期至 2015
年 8 月 25 日届满。为尽快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
尽早扭转经营困难局面,公司董事会于 201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拟提前进行公司
董事会换届并尽快履行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新

                                     3
一届董事会成员的提名、资格审查和召集股东大会进行选举等程序。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刊登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并公开征集董事提名的公告》,将第三届董事
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以及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等事项进行了公告。2014 年 9 月 10 日,公司再次刊登《关于延长公开征集董
事提名期限的公告》,将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期限进行了延长。有关提名人向
公司提出了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已经开展资格审查等相关工作。根据《监管工作
函》要求,公司将在积极开展公司债券兑付保障工作的同时,继续推进董事会提
前换届选举工作,积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效发挥董事会的核心决策作用,切
实保障公司经营。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将上述事项进
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

    责 任 人:代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完成期限:2015 年 1 月 31 日

    四、加强信息披露
    公司前期已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于 2014 年 10 月底和 11 月底对公司
偿债措施的进展情况进行了公告,并多次刊登相关风险提示公告。2014 年 11 月
以来,公司在制定各种偿债措施和方案过程中,及时以临时公告方式披露了进展。
    公司下一步将在及时公告相关偿债方案重大进展的基础上,继续每周披露有
关偿债措施的进展情况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在存货、应收账款以及其他大
额资产项目的盘点、清查过程中,如发现可能存在需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情形,
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刊登风险提示公告,并严格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账务处理。

    责 任 人:代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完成期限:2015 年 1 月 31 日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的相关要求和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制度》的规定,已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010-62515566)和电子邮箱
(investor@sinovel.com)。此外,投资者还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
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向公司进行咨询。公司已安排专人负责接听投
                                     4
资者的电话、听取投资者建议并回复投资者咨询。公司将通过多种形式的投资者
关系管理活动,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沟通,整理、分析投资者对公司的意
见及建议,做好相关解释说明工作。

    责 任 人:董事会秘书
    完成期限:长期

    特此报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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