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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锐电: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12-16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ST 锐电          编号:临 2014-098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锐 01 暂停、锐 02 暂停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对 2014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 2013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变更。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风电”或“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4 年 12 月 15 日 13:00-16:30 在北京市海淀区
中关村大街 59 号文化大厦三层多功能厅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9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395,988,202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9.6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620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1,187,733,157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9.54%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陶刚先生主持。
                                     1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部分成员、第二届监事会部分成员、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
     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                                                                                       是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否
           议案内容          同意票数      比例    反对票数   比例   弃权票数     比例
序                                                                                       通
                                           (%)                (%)                 (%)
号                                                                                       过


      关于启动公司应收账
1                          3,530,090,116   98.50    836,880   0.02   52,794,363   1.48   是
      款快速处置的议案



      关于以资本公积金转
2                          3,573,748,225   99.72    337,601   0.01    9,635,533   0.27   是
      增股本的议案


         《关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为特别决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
     议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华、刘学
     梅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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