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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锐电:关于公司股票停牌事项进展情况及相关风险提示公告2014-12-16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ST 锐电        编号:临 2014-099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锐 01 暂停、锐 02 暂停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事项进展情况及相关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申请了公司股票自 2014 年 11 月 27 日起停牌。现将公司股票停牌事项及其进
展情况、公司股票复牌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前期停牌事项简述
    为解决债券兑付危机、恢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与部分股东、意向投资人(深
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连汇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专业机构)
研究了《通过出售应收账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股份让渡解决公司债券兑付
的方案》(以下简称“《转增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解决公司资金困难:意向投资人将投入 17.8 亿元人民币资金,收购公
司部分应收款,相关资金专项用于兑付要求回售的债券,从而解决债券兑付危机;
   (二)恢复公司正常经营:意向投资人将制定切实可行的经营计划,充实增
强公司管理队伍,引入有丰富经验的职业经理人,开拓市场、加强管理、强化内
部控制措施,争取实现主营业务扭亏为盈,健康成长;
   (三)资本公积金转增与股份让渡:公司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
转增 5 股,共转增 20.102 亿股,除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和社会公众股外的
其他股东放弃转增股份并让渡予意向投资人。
    《转增方案》得以实施,需满足以下条件:
   1、除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和社会公众股外的其它股东于股东大会召开
前签署相应书面承诺文件;
   2、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通过相关决议;
   3、扣除同意放弃回售的债券后,公司账户中的现金足以偿还到期公司债券
和支付其他到期应付款项;
    4、公司的财务状况得到意向投资人认可,重大财务问题得到确认;
    5、重大诉讼纠纷得到妥善处理;
    6、公司立案调查结果不影响后续经营;
    7、不存在或发生其他导致公司未能解决债务危机、未能解除退市风险警示,
或其他导致公司经营发生不利变化等情形;
     意向投资人可对上述条件和方案进行调整,或终止方案的实施。

     为满足《转增方案》实施条件之第 1 条,公司需向相关发起人股东核实其是
否同意该方案及同意让渡转增股份等事项。为保证信息公平披露,避免造成公司
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了公司股票自
2014 年 11 月 27 日起停牌。

     二、公司股票停牌事项进展情况
    2014 年 12 月 5 日,公司股东萍乡市瑞华丰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于 2014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审议《关于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如下事项:1、修改公司《2013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020,400,000 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转增 2,010,200,000
股 。 本 次 以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4,020,400,000 股 增 至
6,030,600,000 股。2、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方案调整和执行情况决定是
否实施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为推动相关股东尽快同意《转增方案》并同意让渡转增股份等事项,公司与
相关发起人股东进行了多次沟通。截至 2014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已收到 22 家涉
及需让渡转增股份的发起人股东提交的书面同意文件。

     三、股票复牌事宜
     截至 2014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已收到 22 家涉及需让渡转增股份的发起人股
东提交的书面同意文件。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4 年 12 月 16 日复牌。

     四、风险提示
     (一)除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和社会公众股外的其他股东签署相应书面
承诺文件、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通过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决议外,《转增方案》
得以实施还需要满足其他多项条件(详见本公告第“一”项有关内容)。公司与
意向投资人正就《转增方案》得以实施的其他条件进行沟通,以尽快确定《转增
方案》是否实施,争取在公司债券回售资金发放日前资金及时到位。如果在意向
投资人要求的时间前,《转增方案》实施的其他条件未得到满足(包括但不限于
意向投资人同意修改条件但修改后的条件仍未得到满足的情形),则《转增方案》
仍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如果《转增方案》能够顺利实施,则公司将收到意向投资人用于购买
公司部分应收款的资金即 17.8 亿元,公司截至 2014 年 12 月 11 日可用于偿还公
司债券的资金为 6.59 亿元,两项合计 24.39 亿元;债券代码为“122115”的相关
持有人如全部选择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公司届时需要支付本息合计 27.684 亿元;
两者相抵,公司仍将存在兑付资金缺口。如上述情形全部发生且公司未能在规定
时间内筹集到足额资金弥补缺口,则届时公司仍将面临公司债券本息不能按期足
额兑付的风险。如果公司债券相关持有人在 2014 年 12 月行使回售选择权时公司
未能按期足额兑付本息,后续可能产生重大风险,对于该等风险的类型、影响程
度等公司目前难以作出准确判断。
    (三)股票暂停上市风险
    公司 2012 年度、2013 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负值,公司股票已于 2014 年 5 月 5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在《2014 年
第三季度报告》中已预测 2014 年度净利润可能为亏损。《转增方案》的实施对公
司 2014 年业绩可能产生影响,目前公司对影响的程度难以判断。如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1.1”条、第“14.1.3”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公司《2014 年年度报告》披
露日起开始停牌(如公司 2014 年度报告披露日为非交易日,于下一交易日起开
始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
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网站,公司披露的信息以在上
述指定报纸、网站公告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