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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锐电:关于“122115”债券上调票面利率的公告2014-12-18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ST 锐电        编号:临 2014-102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锐 01 暂停、锐 02 暂停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22115”债券上调票面利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适用的票面利率:6.0%
     调整后适用的票面利率:7.0%
     调整后起息日:2014 年 12 月 27 日

    根据《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本公司有权决定在201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5NP3品种(债券简称:锐01暂停,代码:122115,以下
简称:“122115”债券)存续期限的第3年末上调其后2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
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前的市场环境,本公司
决定上调“122115”债券的票面利率100个基点,即“122115”债券存续期后2
年的票面利率为7.0%并固定不变。“122115”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人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将到期的利息和/或本金足额划入登记机构指
定的银行账户后,不再另计利息。


    一、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文中含义如下: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指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2115”债券             指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
                              债券(第一期)5NP3品种
本次回售                   指 “122115”债券持有人可选择将其持有的全部或
                              部分“122115”债券在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按
                              票面金额回售给本公司
回售申报期                 指 “122115”债券持有人可以申报回售的登记日,

                                   1
                               为2014年12月22日、2014年12月23日
付息日                     指 “122115”债券的利息每年支付一次,为债券存
                               续期内每年的12月27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本年度付息
                               日为2014年12月29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             指 本公司向有效申报回售的“122115”债券持有人
                               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之日,即“122115”债券第
                               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14年12月29日)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二、“锐01暂停”基本情况及利率调整情况
     1. 债券名称: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5NP3品种。
     2. 债券简称及代码:锐01暂停,代码122115。
     3. 发行总额:人民币26亿元。
     4.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122115”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 债券期限: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
     6.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122115”债券存续期
限的第3年末上调其后2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
其中一个基点为0.01%。
     7.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122115”债券持有人有权在第3个付息日将其持有
的全部或部分“122115”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
择权而继续持有。
     8. 债券利率:“122115”债券票面利率为6.0%,在债券存续期的前3年保持
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
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


                                    2
年固定不变。“122115”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9.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122115”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
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
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0. 起息日:2011年12月27日。
    11. 付息日:2012年至2016年每年的12月27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
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2年至2014年每年的12月27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2. 兑付日:2016年12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4年
12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3. 担保人及担保方式:“122115”债券无担保。
    14.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122115”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5. 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2014年11月21日,经联合信用评级
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BBB,“122115”债券的信
用等级为BBB,评级展望为负面。
    16. 保荐人、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 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
海分公司。
    18. 利率调整: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本公司决定上调“122115”债券的票
面利率100个基点,即“122115”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7.0%并固定不
变。


   三、联系方式
   1.发行人: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陶刚(代)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文化大厦


                                   3
    联系人:魏晓静、杨富珏、周杨
    电话:010-62515566
    传真:010-62511713
    邮政编码:100872
    2.债券受托管理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宜荪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联 系 人:贾楠、潘醒东
    联系电话:010-58328888
    传    真:010-58328964
    邮政编码:100033

    “122115”债券回售事宜及相关风险提示,请投资者查阅公司《关于“122115”
债券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4-101)。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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