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锐电:关于“122115”债券上调票面利率的公告2014-12-18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ST 锐电 编号:临 2014-102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锐 01 暂停、锐 02 暂停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22115”债券上调票面利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适用的票面利率:6.0%
调整后适用的票面利率:7.0%
调整后起息日:2014 年 12 月 27 日
根据《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本公司有权决定在201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5NP3品种(债券简称:锐01暂停,代码:122115,以下
简称:“122115”债券)存续期限的第3年末上调其后2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
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前的市场环境,本公司
决定上调“122115”债券的票面利率100个基点,即“122115”债券存续期后2
年的票面利率为7.0%并固定不变。“122115”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人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将到期的利息和/或本金足额划入登记机构指
定的银行账户后,不再另计利息。
一、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文中含义如下: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指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2115”债券 指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
债券(第一期)5NP3品种
本次回售 指 “122115”债券持有人可选择将其持有的全部或
部分“122115”债券在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按
票面金额回售给本公司
回售申报期 指 “122115”债券持有人可以申报回售的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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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2014年12月22日、2014年12月23日
付息日 指 “122115”债券的利息每年支付一次,为债券存
续期内每年的12月27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本年度付息
日为2014年12月29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 指 本公司向有效申报回售的“122115”债券持有人
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之日,即“122115”债券第
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14年12月29日)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二、“锐01暂停”基本情况及利率调整情况
1. 债券名称: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5NP3品种。
2. 债券简称及代码:锐01暂停,代码122115。
3. 发行总额:人民币26亿元。
4.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122115”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 债券期限: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
6.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122115”债券存续期
限的第3年末上调其后2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
其中一个基点为0.01%。
7.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122115”债券持有人有权在第3个付息日将其持有
的全部或部分“122115”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
择权而继续持有。
8. 债券利率:“122115”债券票面利率为6.0%,在债券存续期的前3年保持
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
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
2
年固定不变。“122115”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9.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122115”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
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
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0. 起息日:2011年12月27日。
11. 付息日:2012年至2016年每年的12月27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
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2年至2014年每年的12月27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2. 兑付日:2016年12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4年
12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3. 担保人及担保方式:“122115”债券无担保。
14.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122115”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5. 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2014年11月21日,经联合信用评级
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BBB,“122115”债券的信
用等级为BBB,评级展望为负面。
16. 保荐人、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 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
海分公司。
18. 利率调整: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本公司决定上调“122115”债券的票
面利率100个基点,即“122115”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7.0%并固定不
变。
三、联系方式
1.发行人: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陶刚(代)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文化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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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魏晓静、杨富珏、周杨
电话:010-62515566
传真:010-62511713
邮政编码:100872
2.债券受托管理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宜荪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联 系 人:贾楠、潘醒东
联系电话:010-58328888
传 真:010-58328964
邮政编码:100033
“122115”债券回售事宜及相关风险提示,请投资者查阅公司《关于“122115”
债券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4-101)。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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