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锐电: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2115”公司债券回售及风险提示公告2014-12-19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ST 锐电 编号:临 2014-105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锐 01 暂停、锐 02 暂停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2115”公
司债券回售及风险提示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代码:100940
回售简称:锐01回售
回售价格:100元/张
回售申报期:2014年12月22日、2014年12月23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4年12月29日
一、关于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期公司债券品种
一回售的简况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锐风电”或“发
行人”)于2011年12月公开发行了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
一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28亿元。其中,品种一(债券
代码“122115”、债券简称“锐01暂停”,以下简称“122115”)为5年期,附第3年末
(2014年12月26日前)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0-100个基点)及投资者回
售选择权,发行规模为26亿元;品种二(债券代码“122116”、债券简称“锐02暂
停”)为5年期,发行规模为2亿元。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
公司对本期债券的最新评级结果为“BBB”。因公司2012、2013年连续两年亏损,
本期债券已经于2014年5月12日暂停上市交易。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瑞银证券”或“受托管理人”)担任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2014年12月18日,发行人根据《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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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公告决定上调“122115”的票面利率100个基点,即“122115”存续期后2年的票
面利率为7.0%并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人按照
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将到期的利息和/或本金足额划入登记机构指定的银行账
户后,不再另计利息。
2014年12月18日,发行人根据《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告
“122115”持有人有权在第3个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22115”债券按票面
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
“122115”的债券持有人可按发行人公告的规定,在回售申报期对其所持有的
全部或部分“122115”债券进行回售申报登记。回售申报期为2014年12月22日、
2014年12月23日。回售申报期内不进行申报登记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同
意继续持有“122115”债券,并接受发行人上述关于上调“122115”票面利率的决
定。
本次回售等同于“122115”债券持有人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2014年12月29日),以100元/张的价格卖出“122115”债券。
“122115”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
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
本次回售资金发放日指发行人向本次有效申报回售的“122115”债券持有人
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之日,即2014年12月29日。
二、“122115”公司债券兑付风险提示
根据发行人公告,为解决“122115”债券兑付危机,公司已制订了《应收账款
快速处置方案》和《通过出售应收账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股份让渡解决公
司债券兑付的方案》(以下简称“《转增方案》”)。上述方案的主要内容和进展情
况公司前期已进行了公告。
目前,《转增方案》得以实施,除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和社会公众股外
的其他股东签署相应书面承诺文件、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通过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决议外,还需要满足其他多项条件。公司与意向投资人正就《转增方案》得
以实施的其他条件进行沟通,以尽快确定《转增方案》是否实施,争取在公司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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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回售资金发放日前资金及时到位。如果在意向投资人要求的时间前,《转增方
案》实施的其他条件未得到满足(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同意修改条件但修改
后的条件仍未得到满足的情形),则《转增方案》仍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
如果《转增方案》能够顺利实施,则公司将收到意向投资人用于购买公司部
分应收款的资金即17.8亿元,公司截至2014年12月11日可用于偿还公司债券的资
金为6.59亿元,两项合计24.39亿元;“122115”债券的相关持有人如全部选择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公司届时需要支付本息合计27.684亿元;两者相抵,公司仍将存
在兑付资金缺口。如上述情形全部发生且公司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筹集到足额资金
弥补缺口,则届时公司仍将面临公司债券本息不能按期足额兑付的风险。
如果《转增方案》无法实施,为保障相关公司债券按期足额兑付,公司将立
即启动《应收账款快速处置方案》。鉴于该方案涉及多家外部第三方沟通商谈事
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公司目前难以对执行该方案能否保障公司债券本
息按期足额兑付作出准确判断。
鉴于相关风险因素的客观存在,且公司用于兑付公司债券回售的资金尚未足
额到位,公司目前难以对“122115”债券的相关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后,本息能
否按期在2014年12月29日足额兑付做出准确判断。如果“122115”债券相关持有人
行使回售选择权时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兑付本息,后续可能产生重大风险,对于该
等风险的类型、影响程度等公司目前难以作出准确判断。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提示本期债券持有
人关注发行人关于回售工作的相关公告以及与本期债券相关的历次公告,关注
回售工作的相关时间安排。本提示公告不构成对是否申报回售的建议,本期债
券持有人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
业顾问,并应审慎考虑本公告第二部分所述风险因素。本期债券持有人欲了解
本次回售的详细信息,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
阅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4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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