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锐电:关于与供应商签订相关质量损失赔偿协议的公告2014-12-30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ST 锐电 编号:临 2014-117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锐 01 暂停、锐 02 暂停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供应商签订相关质量损失赔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与供应商大
连天元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元电机”)签订了相关质量损失赔偿协
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天元电机确认,鉴于天元电机供货的质量问题等给公司造成质量损失
和大量后续改造费用,对于公司目前对天元电机尚未支付的应付款 16,649.41 万
元(人民币,下同),公司向天元电机支付 1,500 万元,其余应付款全部作为天
元电机对公司的质量损失赔偿冲抵公司应付款,公司不再支付。此外,天元电机
为 2014 年所供发电机维修所产生的第三方欠付维修费用 71.4 万元,由公司承担
并支付。
二、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按照公司与天元电机签订的上述相关质量损失赔偿协议,公司 2014 年净利
润将增加 15,078.01 万元(未经公司年审会计师确认)。
三、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除上述与天元电机签订质量损失赔偿协议外,还在与其他供应商
商谈质量损失赔偿及债务豁免等相关事项。此外,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22 日与
萍乡市富海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大连汇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就应收
账款转让事宜签订了相关协议及法律文件,公司以 17.8 亿元人民币的价格向萍
乡市富海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大连汇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转让原值
18.75 亿元(净值 7.80 亿元)的应收账款,公司目前尚无法对上述应收账款转让
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作出准确判断。除上述外,为弥补公司债券兑付资金缺口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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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公司债券本息兑付后的正常运营资金,公司上周以低于账面值的方式向相关
客户回收了货款 7.59 亿元,该事项预计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为-2.10 亿元。
公司 2012 年度、2013 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负值,公司股票已于 2014 年 5 月 5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在《2014 年
第三季度报告》中已预测 2014 年度净利润可能为亏损,但鉴于上述因素的客观
存在,公司目前无法对 2014 年业绩做出准确判断。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于 2015 年 1 月 31
日前刊登 2014 年业绩相关预告。如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14.1.3”条等相关规
定,公司股票将在公司《2014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起开始停牌(如公司 2014 年
度报告披露日为非交易日,于下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
司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是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网站,公司披露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纸、网站公
告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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