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锐电:关于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公告2015-01-01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ST 锐电 编号:临 2015-001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锐 01 暂停、锐 02 暂停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已对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和股份让渡相关事项进行了多次披露。公司前期已决定按照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下简称“本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并于2014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告编
号:临2014-112)。公司于2014年12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关于股份让渡及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116),将相关转增股份让渡事宜及股权结构变动
事宜进行了提示。
2014年12月31日,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已完成,除大连重工起重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起重”)之外的其他21家发起人股东于本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后取得的合计1,440,000,000股转增股份已划转(记入)至萍乡市富海
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大连汇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证券账户(股东
账户)中;目前,萍乡市富海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197,303,37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9.85%;大连汇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42,696,63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02%。
重工起重在其出具的《承诺函》中提到:重工起重属于国有控股公司,根据
有关法律规定,股份让渡事宜将报请相关国资监管部门批准后实施。重工起重通
过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获得的338,980,000股转增股份,将先行让予由重工
起重及投资人共同指定的机构或企业代为管理。后期,重工起重将所获得的转增
股份让予由重工起重及投资人共同指定的机构或企业代为管理时,公司再行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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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提请萍乡市富海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大连汇能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按照有关规定向公司提供相关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在收到相关权益变
动报告书后及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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