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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锐电: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5-04-14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ST 锐电          编号:临 2015-035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锐 01 暂停、锐 02 暂停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 2015
年 4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和当面送达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
事 9 名,实际参会董事 9 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王波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结束日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日
期一致。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王波先生简历如下:男,汉族,出生于 1971 年 11 月,中国国籍,本科学历。
1994 年至 1998 年担任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公司建筑师;1998 年至 2005 年
担任中电(深圳)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06 年至 2008 年担任北京海纳东方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 年至 2012 年担任鸿基世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
资部总经理;2012 年-2014 年担任东方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2015
年 2 月至今担任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程小可、刘德雷、于泳对董事会聘任王波先生担
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
    (1)任职资格合法
    经审阅王波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况及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2)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
    董事会聘任王波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等均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华锐风电《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3)经了解,我们认为王波先生的年龄、身体、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能
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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