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锐电: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4-28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ST 锐电 编号:临 2015-039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锐 01 暂停、锐 02 暂停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59 号文化大厦公司 809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出席会议董事及董
事授权代表共 9 名,其中李明山董事、贾祎晶董事因公务原因无法亲自出席会议,
分别书面委托肖群董事长、桂冰董事代行表决权;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公
司董事长肖群先生。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3.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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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2015 年度经营计划》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公司《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公司《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14 年度实现净利润
247,911,155.33 元,年末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3,744,655,913.09 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5,332,884,695.66 元。根据《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公司《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8.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4 年度)》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9.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41)
10.公司《2014 年年度报告》及《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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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15-042)。
12.公司关于申请恢复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15-043)。
13.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华锐风电科技(甘肃)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酒泉分行
申请的人民币肆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决议有效期 1 年。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15-044)。
14.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向广发银行北京工体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00,000,000.00 元(金
额大写:人民币壹亿元整),期限壹年,保证方式为信用;授信结构为银行承兑
汇票、保函等。
(2)向兴业银行北京世纪坛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300,000,000.00 元(金
额大写:人民币叁亿元整),期限壹年,保证方式为信用;授信结构为银行承兑
汇票、保函、流动资金贷款等。
(3)向光大银行北京清华园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500,000,000.00 元(金
额大写:人民币伍亿元整),期限壹年,保证方式为信用;授信结构为银行承兑
汇票、保函、流动资金贷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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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向华夏银行北京德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500,000,000.00 元(金
额大写:人民币伍亿元整),期限壹年,保证方式为信用;授信结构为银行承兑
汇票、保函、流动资金贷款等。
(5)向南京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500,000,000.00 元(金
额大写:人民币伍亿元整),期限壹年,保证方式为信用;授信结构为银行承兑
汇票、保函、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等。
(6)向渤海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500,000,000.00 元(金额大
写:人民币伍亿元整),期限壹年,保证方式为信用;授信结构为银行承兑汇票、
保函、流动资金贷款等。
(7)向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500,000,000.00 元(金额
大写:人民币伍亿元整),期限壹年,保证方式为信用;授信结构为银行承兑汇
票、保函、流动资金贷款等。
(8)向平安银行北京白云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00,000,000.00 元(金
额大写:人民币壹拾亿元整),期限壹年,保证方式为信用;授信结构为银行承
兑汇票、保函、流动资金贷款等。
(9)向杭州银行北京朝阳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00,000,000.00 元(金
额大写:人民币壹拾亿元整),期限壹年,保证方式为信用;授信结构为银行承
兑汇票、保函、流动资金贷款等。
(10)向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000,000,000.00 元(金
额大写:人民币壹拾亿元整),期限壹年,保证方式为信用;授信结构为银行承
兑汇票、保函、流动资金贷款等。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1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实施的具体
情况决定审计费用,并同意董事会将该授权转授权公司总裁行使。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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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前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将本次董事会会议第
一、四、五、六、十、十五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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