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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锐风电: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6-04-16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我们作为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华锐风
电”)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华锐风电《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等规章制度要求,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15 年 2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程小可、刘德雷、李
明山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中程小可、刘德雷为独立董事。审计委
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由独立董事委员程小可担任,程小可董事为会计学教授、
博士生导师,拥有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具备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会计、
财务管理等相关的专业经验。审计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均独立于公司的
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2016 年 3 月 16 日,公司收到李明山先生的书面辞职信,李明山先生因个人工作
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将尽快履行程序补
足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 年 2 月至今,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10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                             会议内容


  2015 年 3 月 11 日   与外审机构沟通 2014 年度审计计划及审计重点工作

                       审核公司 2014 审计报告初稿、2015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
  2015 年 4 月 24 日
                       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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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年 4 月 24 日     与审计机构就 2014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沟通


  2015 年 4 月 24 日     聘请公司 2015 年年报审计机构事宜


  2015 年 8 月 14 日     审核公司 201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2015 年 10 月 16 日     审核公司 2015 年第三度财务报表


                         审议 2015 年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计划;与会计师沟通
  2015 年 12 月 7 日     年报预审情况及内控问题;讨论并审议前期会计差错变
                         更事项。


  2016 年 4 月 1 日      审核公司 2015 年财务报告、2015 年内控报告


  2016 年 4 月 1 日      与审计机构就 2015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沟通


  2016 年 4 月 1 日      聘请公司 2016 年年报审计机构事宜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公司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5年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聘请
外部审计机构的过程中,重点关注了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通过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进行调查和评估,认为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职业准则,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公司第三届
审计委员会于2015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同意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5年度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在年报审计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要求充分
发挥审计和监督作用,高度关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交流和沟通工作。我们同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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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机构共同讨论审计计划、确定审计重点,并对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提出
明确要求;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联系,沟通审计过程中
遇到的问题,积极协调公司内部配合外部审计的工作,及时提出具体建议。在出
具审计报告初稿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外部审计机构提交的审计报告,听取
外部审计机构提交的审计总结。

    (二)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及发表意见情况
    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和《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年度内各期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按
照相关规定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发表了的意见。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协助董事会组织和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董事会根据《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15
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聘任专门的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等进行了独立审计。


    四、总体评价及工作计划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华锐风电《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规章
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保证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审
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工作勤勉尽责;各委员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认真
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推
动公司提升内部控制水平。
    201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外部审计工作,
持续加强财务信息的审核和披露工作,推动内审工作的规范性开展,提升公司内
部控制水平,更好的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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