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锐风电: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远质投资有限公司)2016-12-29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锐风电
股票代码: 601558
信息披露义务人:远质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香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57楼5705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 2016 年 12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
有相同含义。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
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己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
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
冲突。
3、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第15号准
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己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锐风电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
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
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4、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四节 其他事项 .......................................... 9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本报告书” 指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远质投资有限公司
或 “远质投资”
“上市公司” 指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交易” 或 “本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上市公司股
次权益变动” 份 480,000,000 股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 15 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2014 年修订)》
元 指 人民币元(仅限用于货币量词,无特
别说明时)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概述
公司名称: 远质投资有限公司
Future Material Investment Limited
公司类型: Limited Company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5705,57/F, The Center, 99 Queen’s Road,
Central, Hong Kong
通讯地址: Suites 1702-03, 17/F, One Exchange Square,
8 Connaught Place, Central, Hong Kong
法定代表人: Xu Ying
注册资本: HKD7,760,000
营业执照号: BR No.: 38358205-000-08-16-4
税务登记号: NA
成立日期: 30 August 2007
经营范围: Investment Holding
股东名称: New Horizon Capital, L.P.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在公司职 国籍 长期居住 是否取得境
务 地 外居留权
Xu Ying
女 Director Hong Kong Hong Kong 否
徐瑛
Cheung
Wing Ka
女 Director Hong Kong Hong Kong 否
Cynthia
张詠嘉
三、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除在
上市公司拥有的权益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
在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
股份5%。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决定本次减持所持有股份。
二、 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的12个月内,无增
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但不排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处置
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的可能性。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华锐风电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A股股份共
480,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9594%。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解禁以来交易情况如下:
日期 交易方式 数量 均价
2016年12月26至28日 大宗交易 17,847万股 2.38元
本次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华锐风电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
华锐风电权益 华锐风电权益
股份数(股) 占总股本 股份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480,000,000 7.9594 301,530,000 5.0000
三、 最近一年及一期与华锐风电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
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无
第四节 其他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
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通过证
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己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
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
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远质投资的营业执照;
二、 远质投资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授权代表:
日期: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 上 市 公 司
上海
名称 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
股票简称 华锐风电 股票代码 601558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
香港皇后大道中 99 号
义 务 人 名 远质投资有限公司 义务人注
中环中心 57 楼 5705 室
称 册地
拥 有 权 益 增加□ 减少√ 不 有 无 一 致
有□ 无√
的 股 份 数 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行动人
量变化 □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义务人是
否 为 上 市 是□ 否√ 否 为 上 市 是□ 否√
公司第一 公司实际
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权 益 变 动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
方式(可多 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
选) 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
义务人披
露 前 拥 有 股票种类:流通股
权益的股
份 数 量 及 持股数量:480,000,000 股
占上市公
司 已 发 行 持股比例:7.9594%
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流通股
本次权益
变动后,信 变动数量: - 178,470,000 股
息披露义
务 人 拥 有 变动比例:-2.9600%
权益的股
份 数 量 及 变动后持股数量:301,530,000 股
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5.0000%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
是□ 否√
来 12 个月
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
是 否 在 二 是□ 否√
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
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
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
是□ 否□
在侵害上
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
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
是□ 否□
的负债,未
解除公司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
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
情形
本次权益
变动是否
是□ 否□
需取得批
准
是否已得
是□ 否□
到批准
(本页无正文,为《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 远质投资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