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锐电:拟转让参股公司内蒙古蒙能巴音风电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公告2017-08-30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ST 锐电 编号:临 2017-052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转让参股公司内蒙古蒙能巴音风电
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锐风电”)
拟将持有的参股公司内蒙古蒙能巴音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能巴音”)全部
股权转让给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能新能源”),
转让价格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准确认。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通过公司股东大
会批准。
● 本次交易公司尚未与蒙能新能源签订相关协议,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蒙能巴音成立于2015年7月17日,注册资本31,600万元,股东为华锐风电与蒙能
新能源,其中华锐风电认缴出资15,48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蒙能新能源认缴出
资16,11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截至审计、评估基准日华锐风电实缴出资10,000
万元,占实收资本的45.87%,蒙能新能源实缴出资11,800万元,占实收资本的54.13%。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所持有的蒙能巴音股权(基准日认缴占比49%,即实
缴占比45.87%)转让给蒙能新能源,转让价格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公司出具
的评估报告为基准确认。
(二)董事会讨论及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的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转让所持参股公司内蒙古蒙能巴音风电有限公司全部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拟
将所持有的蒙能巴音股权(基准日认缴占比49%,即实缴占比45.87%)转让给蒙能新
能源,转让价格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公司出具评估报告确定为10,650万元。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白蔚杭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22日
注册资本:60762.55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0005641817160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郭勒南路与南二环交界处向西100
米路北
经营范围:对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水力发电、地热发电、天然气发电、可
回收垃圾发电、生物能发电、氢气发电、沼气发电、潮汐发电的投资和管理经营。
(依法必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6年底,蒙能新能源总资产为407,495.02万元,负债总额316,038.82万
元,所有者权益总额91,456.20万元;2016年度蒙能新能源实现营业收入24,209.37
万元,净利润6,978.28万元。
(三) 转让方与出让方关系说明
蒙能新能源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 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内蒙古蒙能巴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霄宏
成立日期:2015年07月17日
注册资本:60762.55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233413312547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明安镇希拉朝鲁嘎查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光伏
(二) 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截至评估基准日,蒙能新能源占认缴出资额的 51%,公司占认缴出资额的 49%;
蒙能新能源占实缴出资额的 54.13%,公司占实缴出资额的 45.87%。
(三) 标的公司财务情况
根据双方共同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17]006930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7 年 1
月 31 日,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43,013.78 142,250.04
负债总额 115,402.02 116,321.02
净资产 27,611.76 25,929.02
项目 2017 年 1 月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1,272.68 8,766.44
利润总额 482.74 5,329.02
净利润 482.74 5,329.02
(四)最近 12 个月内增资情况说明
2016 年 9 月蒙能新能源以货币出资 600 万元;2017 年 1 月蒙能新能源以货币出
资 1,200 万元;
(五)评估情况说明
1、经双方共同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公司北京天健兴
业资产评估公司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蒙能巴音账面净资产为 27,611.76 万元,
评估价值为 23,218.70 万元,评估减值为 4,393.06 万元,减值率为 15.91%。
2、评估方法及评估基于的重要假设前提
(1)评估方法: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蒙能巴音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43,013.78 万元,评估价值
为 141,367.39 万元,减值 1,646.39 万元,减值率为 1.15%;负债账面价值为
115,402.02 万元,评估价值为 115,402.02 万元,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27,611.76 万元,评估价值为 25,965.37 万元,评估减值 1,646.39 万元,减值率为
5.96%。
经收益法评估,蒙能巴音于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 月 31 日账面净资产为
27,611.76 万元,评估价值为 23,218.70 万元,评估减值 4,393.06 万元,减值率为
15.91%。
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评估结果相差 2,746.67 万元,最终采用收益法的结果作为
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结论,原因如下:
考虑本次评估目的系为购买股权提供价值参考,通过分析两种方法评估结果的
合理性和价值内涵,被评估单位此类企业的市场价值通常不是基于重新购建该等资
产所花费的成本而是基于市场参与者对未来收益的预期,而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更能
准确揭示被评估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经营风险。所以采用收益法的结果作为被评
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结论。
(2)评估基于的重要假设前提
交易假设: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
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接
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指一个有自
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
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性或
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
持续使用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的资
产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次假定处于使用状态的资
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在持续使用假设条件下,没有考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佳利
用条件,其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受到限制。
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将企业整体资产作为评估对象而作出的评估假定。即企
业作为经营主体,在所处的外部环境下,按照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下去。企业经营
者负责并有能力担当责任;企业合法经营,并能够获取适当利润,以维持持续经营
能力。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前期投资款以及前期销售货款的回收,降低资金占用,并
有利于公司与蒙能新能源的长期合作,符合公司利益及发展经营需要。
由于本次交易公司尚未与蒙能新能源签订相关协议,因此公司目前无法判断本
次交易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五、交易风险
本次交易公司尚未与蒙能新能源签订相关协议,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