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锐电: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2018-04-11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ST 锐电 编号:临 2018-022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为:2018 年 4 月 12 日。
●公司股票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停牌一天,自 2018 年 4 月 12 日起撤销退市
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并于当日复牌。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由“*ST 锐电”变更为“ST 锐电”;股票代码“601558”
不变;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继续在风险警示板
交易。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以及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A 股
(二)股票简称:“*ST 锐电”变更为“ST 锐电”
(三)股票代码:仍为“601558”
(四)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8 年 4 月 12 日
二、 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15 年度、2016
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3.2.1 条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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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从“华锐风电”变更为“*ST
锐电”。
2018 年 3 月 29 日,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出具了中汇会审[2018]0617 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
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为 1,297,442,048.57 元 , 2017 年 度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140,690,927.05 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4,796,172.69 元。公
司《2017 年年度报告》已经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 在《 中国证 券报 》、《 上 海 证券报 》及 上海 证券 交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3.2.1 条关
于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指标涉及
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17 年度经营情况,
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已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鉴于公司 2017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大幅下降,盈利能力较弱,主营业务持续
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第 13.1.1 和第 13.3.1 条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同意撤销对
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
票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停牌一天,自 2018 年 4 月 12 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并于当日复牌。公司股票复牌后,股票简称将从“*ST 锐电”
变更为“ST 锐电”,股票代码“601558”不变,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
制仍为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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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虽然导致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但公司 2017 年主
营业务收入大幅下降,盈利能力较弱。对此,公司将全力做好生产经营工作,拓
展收入来源,提升盈利能力,降低经营风险,维护投资者利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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