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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锐电:诉讼事项调解结果进展公告2018-06-05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ST 锐电           编号:临 2018-033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事项调解结果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诉讼基本情况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 月 22 日、2017 年 12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涉及诉讼的提示性公告》、《关
于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公告》、《诉讼事项调解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4-118、
临 2015-009、临 2017-057)。公司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
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澄西”)就双方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
件达成和解意见并提交法院制作调解书结案。

    二、诉讼进展情况

    ( 一 )公 司已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向中 船 澄西 如期 支付 货款 共 计
13,454,904.8 元(人民币,下同)。
    (二)公司与中船澄西于 2018 年 5 月 31 日通过签字确认会议纪要的方式达
成了新的分期债务履行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承诺在 2018 年 5 月 31 日之前以银行承兑汇票(2018 年 12 月 31 日
前到期)方式向中船澄西支付货款 5000 万元;
    2、公司同意在 2018 年 11 月 30 日之前以“以物抵债”或其他双方共同认可
的 偿 债 措 施 向 中 船 澄 西 偿 还 剩 余 欠 款 ( 1-50000000/100898006 )
*110864769.32=55925740.44 元。中船澄西应于 2018 年 6 月 30 日前确认意向抵
债资产,并积极配合公司完成抵债资产的转让过户等工作,资产抵债过程中产生
的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具体细节以后续转让协议及相关其他协议为准;
    3、在公司充分履行第 1 项还款义务的前提下,如果双方未能就“以物抵债”
或其他共同认可的偿债措施达成一致,或因公司原因导致“以物抵债”未能在
2018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的(指完成抵债资产的过户手续),则公司应于 2018
                                     1
年 12 月 31 日前以银行承兑方式向中船澄西支付不少于 1500 万元的欠款及相应
利息,且剩余部分欠款(以 100,898,006 元为总数计算)及相应的利息应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前付清。利息以应付的未付款为基数,按照银行同期一年贷款基准
利率从 2018 年 6 月 1 日起按日计算至公司实际付清全部欠款之日止;
    4、如果公司未能按时、足额履行上述第 1 项和第 3 项任意一项偿付义务,
则中船澄西有权宣布取消上述分期债务履行方案,要求公司依照本案已生效的调
解书的规定,向中船澄西偿还本案的全部债务,中船澄西有权就全部欠款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
    (三)公司已于 2018 年 5 月 31 日如期支付了上述方案第一项的 5000 万元
货款。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公告所涉及事项后续执行具有不确定性,公司无法判断本事项对公司本
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案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
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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