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锐电: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8-08-17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一八年八月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18 年 8 月 29 日 14:00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59 号文化大厦 7 层 709 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参会人员: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会议议程:
一、 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二、 介绍股东到会情况。
三、 介绍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的出席情况。
四、 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 宣读会议审议议案。
六、 股东讨论、提问和咨询并审议会议议案。
七、 股东进行书面投票表决。
八、 休会统计表决情况。
九、 宣布议案表决结果。
十、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 由见证律师宣读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见证意见。
十二、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期
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订如下参会须知:
1.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
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相关人员按时进行现场登记、到会场签到
并参加会议,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2.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
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定,对于扰乱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它股东合法权益的,将
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3.股东发言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
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
发言。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
4.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所持有的股份数额。每一股东总体发言时间不
超过五分钟。
5.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
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表决由两
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
7.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
如有违反,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制止。
议案一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18 年 8 月 25 日届满。根据现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1 名,职工代
表监事 2 名。
经股东单位推荐、监事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监事会提名张昱为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张昱先生简历如下:
张昱,男,汉族,出生于 1974 年 9 月,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无党派人
士,大连市第十、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现任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总
经理助理。1997 年 7 月参加工作,历任大连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咨询部项目经理,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证券
部部长,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总裁助理,大连金州
重型机器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烟台云富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连华锐
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9 日召开的第四届职工代表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孙磊、洪
楠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选举的 2 名职工
代表监事一起组成新一届监事会。
此议案,请予审议。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