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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锐电: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8-10-17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ST 锐电         编号:临 2018-065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马忠先生。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书面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关于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为维护公司市场形象,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基于对公司未
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拟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或对员工的股权
激励,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用途
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办理。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回购股份的金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
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
币 1.2 元/股(含 1.2 元/股)。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五)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 A 股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
且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 元/股的条件下,若全额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不
多于 16,666.67 万股,不少于 4,166.67 万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高
于 2.76%,不低于 0.69%。
    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回购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
状况实施本次回购,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
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六)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六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
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
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
上的,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回购方案并及时披露。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七)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预案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
二个月。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三、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
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及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回购股份预案框架和原则下,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
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
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补充、
呈报、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
   (4)若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
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
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根据有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股
权激励或注销;
   (6)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7)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方法;
    (8)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之
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近期召开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将本次董事会会议第二、三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相
关规定要求发出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