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锐电: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2019-03-30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华
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锐风电”)2018年度财
务报告出具了非标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19]0658),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8 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带“与持续经
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该事项段的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华锐风电公司2015年度亏损44.52亿元,2016
年度亏损30.99亿元,且净资产已低于股本。华锐风电公司2017年度盈利1.15亿元、
2018年度盈利1.85亿元,但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这两年的净利润依然为负数。
这些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华锐风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
确定性。华锐风电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二)中充分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
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情况或事项,以及华锐风电公司管理层针对这些事项
和情况的应对计划。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注册会计师对该等事项的基本意见
注册会计师认为: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六节、二十一条
规定:
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
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
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
根据“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中所述事项或情况可能导
致对华锐风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且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
1
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华锐风电公司已在审计报告财务报表
附注二(二)中充分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情况或事
项,以及华锐风电公司管理层针对这些事项或情况的应对计划。根据我们的职业
判断,上述内容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有关增
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在审计报
告中增加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
我们未发现上述事项段涉及的事项或情况,对华锐风电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18 年度的经营成果存在影响。
上述事项段涉及的事项或情况,不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
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三、董事会说明
1、公司董事会同意注册会计师关于增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事项段的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注册会计师在
审计报告中增加上述事项段,其涉及的事项与事实相符。
2、公司董事会将带领管理层,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战略,进行多元化布局,
积极拓展利润空间;全面降低运营成本,严控费用开支;加快处理公司不良资产,
不断优化公司资产和产业结构。公司将全力做好生产经营工作,提升盈利能力,
降低经营风险,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3、上述事项段对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18 年度的经营成果
无重大影响。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8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