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锐电: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6-26
证券代码:601558 证券简称:ST 锐电 公告编号:2019-035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06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59 号文化大厦 7 层 709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98,841,26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28.1703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马忠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4 人,桂冰董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杨丽芳董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高根宝董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张昱监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洪楠监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王波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拟与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质押协议书》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689,066,036 99.4245 9,757,232 0.5743 18,000 0.0012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拟与佳木斯
电机股份有限公
1 273,555,094 96.5498 9,757,232 3.4437 18,000 0.0065
司签署《股权质押
协议书》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颖、施雅竹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