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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牧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6-04-26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 2016-009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牧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4 日在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 1 号九牧王国际商务中心五楼
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551”号《关于核准九牧王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12,000 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 元/股,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4,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695.01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5,304.99 万
元。以上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并由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正
信验(2011)综字第 020077 号《验资报告》审验。

    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本次发行保荐人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已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新门
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1
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清蒙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项目审批情况
 1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31,992.60   闽发改网股证[2010]34 号
 2      供应链系统优化升级项目                12,996.30   泉开管经[2010] 26 号
 3      信息系统升级项目                      14,597.60   泉开管经[2010]32 号
 4      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147.56   泉开管经[2010]31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25,411.26 万元(其中募
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52,419.15 万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
172,987.57 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支出手续费 4.54 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相关
收益 29,283.01 万元(其中: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21,116.19 万元,
累计收到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 7,948.77 万元,累计收到延期交房违约
金 218.05 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59,176.74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2,740.68
万元。专户余额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差异 26,436.06 万元,系募集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余额 26,500.00 万元,及公司用自有资金支付发行相关费用 63.94 万
元尚未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
风险理财产品。

       1、投资目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
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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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投资额度:总额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单项投资理财的金额不超过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内有效。

    4、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短期理
财产品,包括国债、银行理财产品等短期投资品种。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
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
品。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
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5、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单笔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百分之五额度范围内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
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
合同及协议等。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主要面临的风险有: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短期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
响;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
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
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会同证券事务办公室的相关人员将及时
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
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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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
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
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
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
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经核查后认
为:

   九牧王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 2016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的九牧王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九
牧王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必要性进行了确认。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已建立了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
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对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不存在影响。本保荐机构对九牧王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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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
事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的
经营、财务和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同时,在认真调查
了公司投资理财事项的操作方式、资金管理、公司内控等控制措施后,就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
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和
制度,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进行了核查,监
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
存在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在总额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单
项投资理财的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的范围内,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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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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