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牧王: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8-04-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九牧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对九牧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
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了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551 号”文《关于核准九牧
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
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
会公开发行 12,0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实际发行
价格每股 22.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4,000.00 万元。截至 2011 年 5 月
24 日,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 264,000.00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人民币 8,695.01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55,304.99 万元。上述资金
到位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
020077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九牧王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该修订后的
制度经 2013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 2012 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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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募集资金到位后,九牧王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中信证券分别签订《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
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
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65,788.53 万元(其中募集
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54,557.00 万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
211,226.11 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支出手续费 5.42 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相关
收益 32,093.68 万元(其中: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22,058.95 万元,累
计收到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 9,816.68 万元,累计收到延期交房违约金
218.05 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21,610.15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九牧王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
的采购、存货周转、开拓市场等日常经营活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期限届满
前,公司会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如因募集资金项目而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
根据实际需要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保障
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九牧王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
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8 年 4 月 23 日,九牧王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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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 亿元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的采购、存货周转、开拓市场等日
常经营活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从而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根据募投项目的进
度,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受到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2018 年 4 月 23 日,九牧王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 亿元闲置募
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的采购、存货周转、开拓市场等
日常经营活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发展主营业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度,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受
到影响。
四、中信证券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作为九牧王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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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也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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