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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牧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 2019-013
债券代码:136729            债券简称:16 九牧 01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玛斯(厦门)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玛斯投资”)、
欧瑞宝(厦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瑞宝投资”)、厦门九牧王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九牧王”)、上海玖传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玖传”)。
●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对外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上述四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4 亿元,以上担保额度可以在上述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8 年 8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
同意为控股孙公司上海新星通商服装服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5,000 万元。截至目前,上述对外担保额度尚未使用,公司无对外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

    2019 年 4 月 23 日,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
为全资子公司玛斯(厦门)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欧瑞宝(厦门)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厦门九牧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玖传服装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
计不超过 4 亿元 ,以上担保额度可以在上述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担保额
                                     1
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玛斯(厦门)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注册地
址为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 1 号 21 层 2109 室,法定代表人为林沧捷,主要经营:
对服装业的投资管理,服装、鞋帽销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
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2、欧瑞宝(厦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500 万元,注册地址
为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 1 号 21 层 2110 室,法定代表人为陈加芽,主要经营:对
服装业的投资及管理,服装、鞋帽销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
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3、厦门九牧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
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 1 号 28 层 2817 室,法定代表人为林聪颖,主要经营:对第
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管理(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企业管理咨询;房地
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鞋帽零售;服装零
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箱、包零售;其他日用品零售;纺织品及针织品零
售。
       4、上海玖传服装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闵行区沪青平公路 277 号 5 楼 H30 室,法定代表人为林泽桓,主要经营:服装
鞋帽、服装面辅料、纤维制品、针纺织品、羽绒制品、皮革制品、体育用品、文
化用品、化妆品、香水、床上用品、工艺品、钟表、眼镜、珠宝首饰、日用百货、
道具、灯具、音响设备、花卉、玩具、家居用品、电子产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从事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展览展示服务,房屋租赁,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
图文设计,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出版物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四家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银行贷       流动负债
  项目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款总额         总额
玛斯投资       14,583.57   12,992.14     0.00       12,932.17    1,591.43   21,273.24     -781.80
欧瑞宝投资      1,568.23    1,894.38     0.00        1,894.38     -326.15    1,112.33   -1,042.49
厦门九牧王     41,062.24    6,294.63     0.00        6,294.63   34,767.61   65,610.59    3,149.83
上海玖传       15,839.04    8,245.98     0.00        8,245.98    7,593.06      234.03     -926.88


          截止 2019 年 3 月 31 日,第一季度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银行贷       流动负债
   项目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款总额         总额
玛斯投资       13,179.22   11,441.67     0.00        11,381.7    1,737.55    6,078.86    -230.43
欧瑞宝投资      1,499.87    1,835.43     0.00        1,835.43     -335.57      485.64      -9.42
厦门九牧王      36,984.9      930.71     0.00          930.71   36,054.19   16,979.31   1,286.58
上海玖传       17,015.87   10,079.22     0.00       10,079.22    6,936.65      443.78    -656.41

          由于玛斯投资和欧瑞宝投资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本次为其提供
   担保额度能够提升公司经营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
   在可控制范围之内。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玛斯(厦门)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欧
   瑞宝(厦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九牧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玖传服装
   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4 亿元的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可以在上述全资子公
   司之间进行调剂。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一)本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先提交独立董事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担
   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
   合法有效。
          (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
   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3
    (三)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玛斯(厦门)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欧
瑞宝(厦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九牧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玖传服装
有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 4 亿元的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可以在上述全资子公
司之间进行调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18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
股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孙公司上海新星通商服装服饰有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5,000 万元,上述对外担保额度尚未使用。截至目
前,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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