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牧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2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 2019-032
债券代码:136729 债券简称:16 九牧 01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变更,公司无需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追溯调
整。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
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进行会计政策的
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
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在原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基础上对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部分调整, 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要求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关
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要
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按照财会[2019]8 号、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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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9 号文件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一)变更前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
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五)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9]6 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
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
账款”两个项目;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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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新增了“应收款项融资”科目。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列示)”;将“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列
示)”。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
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反映了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
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
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项目的填列口径,明确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
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影响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
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
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
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的,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
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
例”。
5、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变更的影响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
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
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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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
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
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
的披露。
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
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仅对
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
变更,符合财政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
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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