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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牧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8-25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 2020-026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财政部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财会〔2017〕22 号)进行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
        更之前的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对上
        年同期比较报表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
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
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非上
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一)变更前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

                                     1/3
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五)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收入准则变更的影响

    在新收入准则下,不再区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建造合同等具体交易形式,
按照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确认收入,并且对很多具体的交易和安排提供了更加明
确的指引,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新收入准
则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
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有助于更好地
解决目前收入确认时点的问题,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
    (2)以“控制权转移”取代之前的“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判断标
准。收入的确认标准由“商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时”确认收入变为
“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这是新收入准则理论基础的重大变化。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新收入
准则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要求企业在合
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
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
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新收
入准则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例如,区
                                   2/3
分总额和净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
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始费等,这些规定将
有助于更好的指导实务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
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进行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
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
变更,符合财政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
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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