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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星医疗:三星医疗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2021-12-11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 2021-088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宁波三星医疗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3 号)的核准,宁波三
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医疗”或“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20,102,714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3.63 元,募集资金总额 2,999,999,991.82 元,扣除
各项发行费用 34,713,487.5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965,286,504.24 元,上述募集
资金已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存入本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526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
等方面均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后,
公司及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现“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6 月,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宁波
300 家基层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南昌大学附属抚州医院(抚州明州医院)建设项目”变
更为“电力物联网产业园项目”,由子公司宁波奥克斯电力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电力物联网技术”)负责实施。2020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及电力物联网技术与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1 年 9 月,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电力
物联网产业园项目”部分募集资金 51,632 万元用于收购杭州明州脑康康复医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杭州明州康复”)84%股权、南昌明州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明
州康复”)85%股权,收购主体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奥克斯康复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康复投资”)。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及康复投资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
管协议》。
     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按照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序                                                                                存续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项目名称
号                                                                                状态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宁波 300 家基层医疗机构建设项    本次
1                          39402001040026348
     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                                   目(已变更)            注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南昌大学附属抚州医院(抚州明     本次
2                         3901020029000121008
     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州医院)建设项目(已变更)     注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智能环保配电设备扩能及智能化     本次
3                         33150198373600000083
     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                              升级项目(已结项)           注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4                          39402001040034326         电力物联网产业园项目         存续
     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收购杭州明州康复 84%股权、南昌
5                          39402001040038475                                      存续
     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                                明州康复 85%股权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一)“宁波 300 家基层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和“南昌大学附属抚州医院(抚州
明州医院)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9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宁波 300 家基层医疗
机构建设项目”、“南昌大学附属抚州医院(抚州明州医院)建设项目”变更为“电力物联
网产业园项目”,由子公司电力物联网技术负责实施。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披露的《三星医疗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1)、2021 年 6 月 10 日披露的《三星医疗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0-040)。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公司及电力物联网技术与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将“宁波 300 家基层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
额 163,740.04 元转入“电力物联网产业园项目”募集资金专户;2021 年 12 月 9 日,公
司将“南昌大学附属抚州医院(抚州明州医院)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29,081.49
元转入“电力物联网产业园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为便于公司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
毕“宁波 300 家基层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南昌大学附属抚州医院(抚州明州医院)建设
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后,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关
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智能环保配电设备扩能及智能化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完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完工募投项
目“智能环保配电设备扩能及智能化升级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
入)19,833.44 万元及后续产生的孳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生产经营活动
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披露的《三星医疗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完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9)、2021 年 5 月 19 日披露的《三星医疗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1-041)
    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将“智能环保配电设备扩能及智能化升级项目”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 521,408.95 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为便于公司
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后,
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