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 2023-001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期、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3 年 1 月 6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467.5018 万股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第四期激励计划”)、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第五期激励 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情况 2022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三星医疗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三星医疗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过认真核查,董事会 认为公司第四期激励计划、第五期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11 月 22 日作为第四期激励计划、第五期激励计划预留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1 名第四期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300 万股预留限 制性股票、向符合条件的 58 名第五期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19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均为 6.64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 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第四期、第五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在资金缴纳过程中,鉴于 3 名第四期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公司拟向 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涉及股份合计 19.4982 万股,故本次实际向 28 名第四期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授予 280.5018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鉴于 2 名第五期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涉及股份合计 3 万股,故本次实际向 56 名第五期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187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公司第四期、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2 年 11 月 22 日 2、授予数量:第四期 280.5018 万股,第五期 187 万股 3、授予人数:第四期 28 人,第五期 56 人 4、授予价格:6.64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登记情况: 1、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占本次授予预 本次授予限制 留限制性股票 占总股本的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总量的比例 比例(%) (万股) (%) 医疗集团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280.5018 100 0.2 (共28人) 合 计 280.5018 100 0.2 2、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占本次授予预 本次授予限制 留限制性股票 占总股本的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总量的比例 比例(%) (万股) (%) 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187 100 0.1 (共56人) 合 计 187 100 0.1 注: ①第四期激励计划、第五期激励计划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 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②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第四期激励计划、第五期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自首次授予登 记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2)激励计划的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分两批均匀解除限售,限售 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24 个月和 36 个月。 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第四期激励计划、第五期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被锁定,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 限售期满后,激励对象可在董事会确认当期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后,在董事会确定 的解除限售窗口期内对当期可申请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除限售,当期未 申请解除限售的部分不再解除限售并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次解除限 自首次授予登记日起满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50% 售期 次授予登记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第二次解除限 自首次授予登记日起满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50% 售期 次授予登记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2月1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 第ZA16244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10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 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 截至2022年12月10日止,公司已收到由84名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其中第四 期激励计划激励对象28名、第五期激励计划激励对象56名)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 合计人民币31,042,119.52元,其中新增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4,675,018.00元,增加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26,367,101.52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407,976,553.00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 1,407,976,553.00元;截至2022年12月10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 1,412,651,571.00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1,412,651,571.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23年1月6日,公司第四期、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 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407,976,553股增加至 1,412,651,571股。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2.51%的 股份;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2.40%的股份。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21,407,500 4,675,018 26,082,518 无限售条件股份 1,386,569,053 0 1,386,569,053 总计 1,407,976,553 4,675,018 1,412,651,571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因实施第四期激励计划、第五期激励计划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所筹 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第四期 激励计划、第五期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第四期激励计划、第五期 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由第四期激励计划、第五期 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公司确定第四期激励计划、第五期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11月22日,以预 留授予日收盘价(13.20元/股)与预留授予价格(6.64元/股)之间的差额作为预留授予 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为6.56元/股。 公司第四期激励计划预留授予280.5018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为1,840.09 万元;第五期激励计划预留授予187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为1,226.72万元。 根据测算,第四期激励计划、第五期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2022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期数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第四期 153.34 1,277.84 408.91 摊销金额 第五期 102.23 851.89 272.60 注:1、总费用与本表各年摊销金额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 告为准。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