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医疗: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三星医疗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02-07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作为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医疗”或“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
对三星医疗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
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三星医疗 2016 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20,102,714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
民币 13.6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91.8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34,713,487.5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965,286,504.2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存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
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
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为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用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公司将及时归还借出的募集资金到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公司将切实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合法合规使用。
东方投行及保荐代表人俞军柯、邵荻帆经核查后认为:三星医疗本次拟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东方投行及保荐代表人俞军柯、邵荻帆同意三星医疗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俞军柯 邵荻帆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