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关于与中铝视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及工程服务框架协议》的公告2018-09-18
证券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18-067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铝视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劳务及工程服务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7 日与中铝
视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视拓”)签订《劳务及工程服务框架协
议》,由中铝视拓为公司提供工程服务及设备维修、智能化工业设计及维护等劳
务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2.由于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卢东亮先生同时担任中铝视拓的董事长,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铝视拓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
司与中铝视拓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同时,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铝视拓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铝集团”)的联系人,公司与中铝视拓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余德辉先生、敖宏先生、卢东亮先生回避表
决,其余董事参与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鉴于中铝视拓自 2018 年以来一直为公司提供工程服务及设备维修、智能化
工业设计及维护等劳务服务,并计划长期为公司提供该类服务,因此,经公司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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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7 日与中铝视拓签订
《劳务及工程服务框架协议》。前述协议有效期为 3 年,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与中铝视拓于 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三个年度的交易上限额度分别为人民币 0.56 亿元、1 亿元及 2 亿元。
(二)本次交易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18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关于
公司拟与中铝视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及工程服务框架协议》及该交易
于 2018-2020 年三个年度交易上限额度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余德辉先
生、敖宏先生、卢东亮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审议通过本议案。
2.本次关联交易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中铝视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潇湘南路一段 368 号中盈广场 D
栋 13 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卢东亮
主营业务:智能化技术、工业自动化设备的研发;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物流
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技术服务;软件技术转让;大数
据处理技术的研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计算机网络平台的建设与开发;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集成系统建设、维护、运营、租赁;智能化技术服务;
智能化技术转让;智能装备制造、销售;工业自动化设备的销售;机器人开发;
仪器仪表批发。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35%、湖南视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35%、中铝集团
之附属公司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5%、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丰隆网络
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5%。中铝视拓为公司的联营公司。
关联关系:因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卢东亮先生同时担任中铝视拓的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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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铝视拓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同时,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铝视拓为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联系人,中铝视拓为公司的关连人士。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中铝视拓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5,127.74 万,负债人民币 42.91 万元,净资产人民币 5,084.83 万元;2017 年度
营业收入人民币 8.21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615.18 万元。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甲方)于 2018 年 9 月 17 日与中铝视拓(乙方)签订《劳务及工程
服务框架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签署时间: 2018 年 9 月 17 日。
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服务及设备维修、智能化工业设计及维
护等劳务服务。
交易价格: 按照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是指参考至
少两家独立第三方当时在该类服务的提供地区于正常交易情
况下就可比规模的服务收取的价格或报价。
付款方式: 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并办理完结算后三个月内付款。
交易限额: 出于财务风险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将 2018-2020
年乙方向甲方提供劳务及工程服务的交易上限额度每年分别
确定为人民币 0.56 亿元、1 亿元、2 亿元。
协议期限: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各自有权机构批准,并经有权签字人签署并加
盖公章或合同专用印章后生效。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从中铝视拓获得及时、稳定的劳务服务,从而降低经营
风险及成本,有利于公司日常生产管理及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
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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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日常生产管理及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整体利益;
2.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按正常商业条款而进行的交易,体现了公允、公平、
公正的原则;
3.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17 日
备查文件:
1.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铝视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劳务及工
程服务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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