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关于山西华圣铝业有限公司拟转让电解铝产能指标的公告2019-02-21
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19-019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西华圣铝业有限公司拟转让电解铝产能指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山西华圣铝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华圣”)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鹤庆溢鑫铝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溢鑫铝业”)转让 19 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预计交易对价
为人民币 9.5 亿元,最终交易对价以经备案的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
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准。
由于溢鑫铝业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
的附属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余德辉先生、敖宏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
参与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山西华圣为实现扭亏脱困、运营转型目标,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溢鑫铝业
转让 19 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预计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9.5 亿元,最终交易对价
以经备案的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
报告为准。
(二)本次交易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
1.2019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关于山
西华圣铝业有限公司拟转让电解铝指标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余德辉先
生、敖宏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审议并通过本议案。
2.本次关联交易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2,439.8869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德斌
公司住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洲鹤庆县西邑镇七坪村民委员会七坪村(兴
鹤工业园区西邑片区)
经营范围:重熔用铝锭及铝加工制品、铝酸钙产品、耐火材料生产、销售,
金属、非金属矿产品购销,石油压裂支撑剂系列产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
服务,石油压裂支撑剂进出口贸易。
财务状况: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溢鑫铝业资产总额人民币 147,985.72
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 83,409.52 万元,净资产人民币 64,576.21 万元。2018
年溢鑫铝业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276.46 元,利润总额人民币-11,656.72 万元,
净利润人民币-10,557.34 万元。
关联关系:溢鑫铝业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的
控股子公司,云铝股份的控股股东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铝业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全资子公司中国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铜业”)的控股子公司;山西华圣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溢鑫铝业与山
西华圣属同一控制人下的关联方,关联关系如下:。
2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
33.89%
中国铜业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51%
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1% 42.57%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70.95%
山西华圣铝业有限公司 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为山西华圣持有的 19 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
2. 本次电解铝产能指标的交易对价,参考近期市场交易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协商,
山西华圣拟转让的 19 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的市场交易价格约为 5,000 元/吨,预计
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9.5 亿元,最终交易对价以经备案的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准。
3.该交易标的所涉及的电解铝产能指标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
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
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山西华圣与溢鑫铝业暂未就本次转让电解铝产能指标交易签
署正式协议。待正式协议签署后,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华圣实现扭亏脱困、转型升级,优化公
司产业布局和资产结构,提升公司整体价值,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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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优化产业布局和资产结构,提升公司整体价值;本次交
易属公司按正常商业条款而进行的交易,体现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20 日
备查文件:1.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确认意见
3.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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