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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铝业:中国铝业关于中铝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拟为中铝内蒙古国贸有限公司申请指定期货交割仓库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3-22  

                        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3-011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铝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拟为中铝内蒙古国贸有限公司
                 申请指定期货交割仓库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方:中铝内蒙古国贸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内蒙古国贸”)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
铝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国贸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的
全资附属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担保金额需根据内蒙古国贸申
请的期货交割仓库库容(以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最终核定库容为准)
及期货商品市场价值确定。截至2022年底,中铝国贸集团为内蒙古国贸提供担保余
额约为人民币23.39亿元。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担保。

    5.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担保概述

    根据业务需要,内蒙古国贸拟向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申请
焦煤46万吨、焦炭26万吨交割仓库,并拟向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
申请铁合金2万吨交割仓库(以大商所、郑商所最终核定库容为准)。根据大商所、
郑商所的相关规定,中铝国贸集团拟为内蒙古国贸申请上述指定期货交割仓库提供
担保,对内蒙古国贸开展上述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全部业务承担不
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具体担保金额按大商所、郑商所最终核准的交割仓库
库容及对应期货商品的市场价值核定(公司按照拟申请的交割仓库库容及对应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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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的现时市场价值测算,金额约为人民币11.49亿元。实际担保金额根据业务发
生时的实际情况最终确定),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前述担保授权期限为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铝
 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拟为中铝内蒙古国贸有限公司申请指定期货交割仓库提供
 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铝内蒙古国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永顺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8245788780533

   注册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煤炭交易中心16楼

   经营范围:煤炭、焦炭、铜铝铅锌铁及其矿石、铁精粉、化工产品(腐蚀品:
硫酸、盐酸、氢氧化纳;遇湿易燃物品:碳化钙;有毒品:煤焦沥青、氟化铝)、
机械电子设备、日用百货、办公通讯设备、钢材、建材、水泥、汽车、汽车配件的
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进出口贸易;边境小额贸易;仓储(危险品除外)。

   与本公司的关系:内蒙古国贸为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内蒙古国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59,329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41,483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7,846万元;2022年度实
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78,70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6,354万元。

   截至2023年2月底,内蒙古国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3,104万元,负
债总额人民币24,500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8,604万元。2023年1-2月实现营业收入
人民币53,86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75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铝国贸集团将根据大商所、郑商所的相关规定为内蒙古国贸申请指定期货
交割仓库出具担保函,对内蒙古国贸开展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全
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仓库协议约定的义务、违约责任、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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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害赔偿责任以及交易所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生效法律文书迟
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等,且无论是实际还是或有,也无论是作为本金、担保或
以其他何种形式存在),承担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内蒙古国贸因业务发展所需向大商所、郑商所申请指定期货交割仓库,中铝国
贸集团根据大商所、郑商所相关规则规定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国贸提供担保,本次
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内蒙古国贸为
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本次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铝
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拟为中铝内蒙古国贸有限公司申请指定期货交割仓库提供担
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因内蒙古国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公
司及中铝国贸集团对内蒙古国贸能够实施有效控制,防范担保风险,不会损害公司
及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无对外担保(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对控股子
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6.6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27%。公司
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备查文件:

1.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企业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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