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中国铝业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6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的规定,
我们作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认真审阅有关会议资料及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对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云
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转让
附属公司资产及股权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及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
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提升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2.本次交易系按正常商业条款进行的交易,体现了公允、公平、
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将《关于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中
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转让附属公司资产及股权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请见下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邱冠周 余劲松 陈远秀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