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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太保: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25  

						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公告编号:2019-009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3 月 8 日以书
面方式发出,并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在上海召开。会议由孔庆伟董事
长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12 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 10 人。其中,
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会议,董事王他竽书面委托董事孔庆伟出席会议
并表决;独立董事白维书面委托独立董事高善文出席会议并表决。本
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人数
符合法定人数要求,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现场表决,形成以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1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A 股 2018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2018 年 年 度 报 告 正 文 及 摘 要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www.sse.com.cn。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H 股 2018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 股 2018 年度初步业绩公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的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母公司财务
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 116.10 亿元。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
定,公司 2016 年计提法定公积金后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 50%,
以后年度可以不再计提。在结转上年度未分配利润后,公司 2018 年
末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57.61 亿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确定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额时,
以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数与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


                                    2
制的财务报表数两者孰低的金额为准。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以经审计的母公司财务报表数为基准,拟
根据总股本90.62亿股,按每股人民币1.0元(含税)进行年度现金股
利分配,共计分配人民币90.62亿元,剩余部分的未分配利润结转至
2019年度。现金股利分配后,集团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由301%变为
294%,仍保持较高水平,符合偿二代监管要求。
    公司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
任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财务
报告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具
体报酬。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投资资产战略配置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度资产配置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3
    具体内容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王他竽董事回避
表决)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与部分控股子公司房屋租赁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孔庆伟董事长、
贺青董事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修订后的《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公司报请核准章程过程中,
根据监管机构提出的修改要求,对章程修订案作其认为必须且适当的
相应修改。修订后的章程自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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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修改内容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后的《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根据监管机构
提出的修改要求,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作其认为必须且适当的
相应修改。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自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批准《公司章程》后生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尽职考核评价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总裁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


                               5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发行新股
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无条件一般性授权公司董事会
于有关期间内决定公司单独或同时发行 A 股及/或 H 股,发行 A 股
及/或 H 股总面值不得超过本议案获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的 A 股及/
或 H 股各自总面值的 20%。上述有关期间指本议案获通过之日起至
下列最早日期止的期间:1、本议案通过后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
会结束时;2、本议案通过后 12 个月届满当日;3、本公司股东于
任何股东大会上通过决议撤销或修订根据本决议赋予董事会授权
的日期。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即使获得一般性授权,如果发行 A 股
新股仍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李琦强先生为中国太平洋保
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李琦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
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李琦强先生的任职资格须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李琦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林婷懿女士为中国太平洋保
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林婷懿女士接替周忠惠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并有资格在公司股东大会
选举后连选连任。林婷懿女士的任职资格须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
理委员会批准。周忠惠先生自林婷懿女士正式履职后退任董事职务。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林婷懿女士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候选人声明详见附件。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陈继忠先生为中国太平洋保
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陈继忠先生接替林志权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并有资格在公司股东大会
选举后连选连任。陈继忠先生的任职资格须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
理委员会批准。林志权先生自陈继忠先生正式履职后退任董事职务。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陈继忠先生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候选人声明详见附件。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姜旭平先生为中国太平洋保
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姜旭平先生接替白维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并有资格在公司股东大会选
举后连选连任。姜旭平先生的任职资格须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批准。白维先生自姜旭平先生正式履职后退任董事职务。

                               7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姜旭平先生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候选人声明详见附件。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马欣任中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度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尽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度非保险子公司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度保险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
    三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度风险偏好体系评估与更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安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度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
    四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张远瀚先生为中国太平洋保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远瀚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张远瀚先生的任职自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任职资格核准通
过后生效,在此之前,指定其为公司临时财务负责人。因分工调整,
潘艳红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
    张远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表决,相关会议安排将在 2018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一并发出。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5 日




                               10
附件:
                    李琦强先生简历

    李琦强先生,1971 年 11 月出生,现任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
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产业和金融业结合发展中心总经理,华宝投
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目前,李先生还担任华宝都鼎(上海)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宝(上海)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宝地不动产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四源
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华宝冶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先生曾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宝钢集团新
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等职务。
    李先生拥有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职称。




                            11
                     林婷懿女士简历

   林婷懿女士,1964 年 10 月出生,现担任香港义务工作发展
局董事及义务司库。
   林女士曾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顾问、合伙人。
   林女士拥有工商管理学士及会计理学硕士学位,为香港会计
师公会会员。




                           12
                   陈继忠先生简历


    陈继忠先生,1956 年 4 月出生,曾任国家计委人事司直属
单位干部处处长,国家开发银行人事局副局长、办公厅主任、西
安分行行长、陕西分行行长、上海分行行长,国家开发银行首席
审计官。
    陈先生拥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职称。




                           13
                   姜旭平先生简历

    姜旭平先生,1955 年 5 月出生,现任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市
场营销系教授、清华大学现代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清华大学企
业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目前,姜先生还担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软件学院互联网营销与管理专业主任、贵州盛华职业学院互联网
营销与管理学院院长(志愿者)。
    姜先生曾任清华大学经管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
    姜先生拥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教授职称。




                            14
                     张远瀚先生简历


    张远瀚先生,1967 年 11 月出生,现任本公司总精算师,中
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太保安联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精算师、首席
风险官。
    张先生曾任花旗集团旅行者保险-花旗保险总部精算师,联
泰大都会人寿保险(上海)总精算师、副总经理、副总裁,生命
人寿保险总精算师,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
精算师等。
    张先生拥有硕士学位,是中国精算师协会理事,具有北美精
算师协会会员资格、美国精算师学会会员资格。




                           15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
酬委员会,现提名 林婷懿女士      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
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
已书面同意出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
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
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
名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
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
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16
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银保监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
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
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
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
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
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
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
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
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17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
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
符。
    五、包括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
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
册会计师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
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
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
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
                           2019 年 3 月 21 日




                              18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
酬委员会,现提名 陈继忠先生      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
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
已书面同意出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
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
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
名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
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
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19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银保监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
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
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
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
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
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
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
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
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20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
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
符。
    五、包括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
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
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
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
                         2019 年 3 月 21 日




                             21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
酬委员会,现提名 姜旭平先生      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
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
已书面同意出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
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
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
名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
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
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22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银保监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
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
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
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
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
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
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
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
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23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
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
符。
    五、包括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
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
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
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
                         2019 年 3 月 21 日




                             24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   林婷懿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国太平洋
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提名为中国太
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
响本人担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
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
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
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25
    (五)中国银保监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
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
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
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
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
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
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
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
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26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
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
符。
    五、包括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中国太平
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
计师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
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
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
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


                             27
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
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
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年   月   日




                           28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陈继忠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国太平洋保
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提名为中国太平
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
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
本人担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
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
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
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29
    (五)中国银保监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
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
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
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
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
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
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
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
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30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
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
符。
    五、包括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中国太平
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
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
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
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
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
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


                           31
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
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年   月   日




                           32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   姜旭平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国太平洋
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提名为中国太
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
响本人担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
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
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
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33
    (五)中国银保监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
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
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
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
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
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
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
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
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34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
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
符。
    五、包括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中国太平
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
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
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
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
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
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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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
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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