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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医药: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进展公告2021-11-13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1-091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医药”)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通过债券公告板
块披露了《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对
子公司广东天普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天普”)诉广州宝
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天生物”)一案进行了披露。
    近日,公司收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由于上海医药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已摘牌,公司无法通过债券公告板块披露案件进展情
况。因此,现将相关情况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业务管理系统公告如
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天普与宝天生物签署的《资金调拨合同》,广东天普向宝天生
物调拨借款并约定借款利息。后宝天生物仅偿还了部分本金及利息,未能在
合理期限内偿还合同约定的全部本金及利息。
    2020 年 12 月 14 日,广东天普作为原告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递交
了《民事起诉状》,请求判令被告宝天生物立即偿还到期借款 8,350 万元、
支付欠付利息 864,399.38 元(按银行同期 LRP 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暂计至
2020 年 12 月 11 日)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已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出具《受理案件通知
书》,案号为(2020)粤 0106 民初 38817 号。本案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开
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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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目前进展情况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如下:
    (一)、被告广州宝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
五日内偿还原告广东天普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 8,350 万元及利息
(利息以本金 8,350 万元为基数,自 2020 年 12 月 21 日起按中国农业银行
一年前流动资金贷款挂牌利率下浮 10%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但应以
3.915%为限)。
    (二)、驳回原告广东天普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463,622 元、保全费 5,000 元,均由被告广州宝天生物技术
有限公司负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
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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