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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药: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上海上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关连交易的公告2022-03-30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编号:临 2022-027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上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关连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概述: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医药”或“本公

司”)拟与上海上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
务协议》(“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医药集团成员公司”)提供存款、贷款及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该协议有效期自本
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本次关联/关连交易尚需取得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关联/关连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关连交易有利于优化本公
司财务管理、提高本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本次交易按
一般商务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且于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不会损害本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亦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一、关联/关连交易概述
    2019 年 6 月 27 日,经本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与财务
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现有金融服务协议”),现有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自
2019 年 6 月 27 日至本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由于现有金融服务
协议即将到期,本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上海
医药集团成员公司提供存款、贷款及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
务,有效期自上海医药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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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自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上海医药集团
成员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人民币 40 亿元;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上海医药集团成员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
余额不高于人民币 45 亿元;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上海医
药集团成员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人民币 50 亿元。
    自上海医药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上海医
药集团成员公司在财务公司取得的综合授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


    二、交易方介绍
    1、关联/关连方关系介绍
    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上实”),因此本公司与财务公司构成关联/关连关系。
    2、关联/关连人基本情况
    ⑴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上海上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 年 9 月 1 日
    公司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 98 号 30 楼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 98 号 30 楼
    法人代表:徐波
    公司性质:财务公司是具有金融牌照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受中国银保监会以
及中国人民银行的行业监管。
    注册资本及主要股东:人民币 10 亿元,其中:上海上实出资 4 亿(占 40%)、
本公司出资 3 亿(占 30%)、上海上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资 2 亿(占 20%)、上
海实业东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1 亿(占 10%)。
    业务范围: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
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
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
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
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有价证券投资(除股票投资以外);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依法须经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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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1,044,565.2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34,578.56万元,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人民币10,869.35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6,285.71万元。上述数字为已经审
计数据。


    三、过往交易历史数据

    截至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2月31日的三个年度,本集团在财务公司的每
日最高存款余额的历史金额分别约为人民币 22.19亿元、人民币 29.38亿元、人
民币28.99亿元;且本集团在财务公司取得的综合授信余额分别为约人民币24.01
亿元、人民币20.66亿元、人民币23.14亿元。以上交易未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上
海医药集团成员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人民币30亿元,及上
海医药集团成员公司在财务公司取得的综合授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1、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为上海医药集团成员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经中国银行保险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其中:在有效期内,上海医药集
团成员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见下表:

                   2021 年度股东大会至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时间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每日最高存款余
                         40 亿元                   45 亿元               50 亿元
        额

    自上海医药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上海医药集
团成员公司在财务公司取得的综合授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
    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上限的确定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1)截至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2月31日的三个年度,本集团在财务公
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的历史金额分别约占过往年度上限利用率的74.0%及97.9%
以及96.6%;
    (2)截至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2月31日的三个年度,(a)本集团现金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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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等价物的总额分别为人民币157.16亿元、195.76亿元及人民币201.38亿元;
及(b)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1分别为人民币495.43亿元、547.55亿元及605.27亿
元,显示出本集团对存款服务的潜在强劲需求;

    (3)本集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资料;及
    (4)财务公司作为上海上实集团的成员,可以更低成本且更及时地深入了解
    本集团的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并可基于本集团未来可能增加的业务发展资
金需要为本集团定制金融服务解决方案。
    综合授信余额上限的确定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1)上海医药集团成员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历史业务情况;
    (2)根据本集团目前自身资金归集情况及对未来业务发展可能引起的资金
    使用的增加。
    2、定价原则

    (1) 存款服务:财务公司承诺吸收上海医药集团成员公司存款的利率,参
照市场定价并给予优惠,应不低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公布的同种类存款的存
款利率,亦不低于同期中国其他主要商业银行同种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且不低于
财务公司吸收第三方同种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2)贷款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担保函及应收款项
保理等):财务公司承诺向上海医药集团成员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参照市场定
价并给予优惠,应不高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公布的同种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亦不高于同期中国其他主要商业银行同种类贷款的贷款利率,且不高于财务公司
向第三方发放同种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3)其他金融服务:除存款和贷款服务外,财务公司承诺向上海医药集团
成员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参照市场定价并给予优惠,应不高于当
时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就该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如有),且不高于财务公
司向同信用级别第三方提供的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3、其他
    上海上实董事会已作出书面承诺,在财务公司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
  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应资本金,并在财务公司章程中载明。


1注: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由应收账款(净额)、其他应收款(净额)及应收关联方款项(净

额)之总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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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协议生效及生效后安排
    (1)本协议由上海医药和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后,并自上海医药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限不超过三年。
    (2)若协议双方同意,并得到上交所或香港联交所的批准或豁免及/或经
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如适用)及/或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其他有关规定,本协议可以续期延长,
每次延期的协议有效期不得超过三年。


    五、关联/关连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关连交易经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关连董事周军、
葛大维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连董事全部投票同意。本次关联/关连交易亦已经本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并发
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关连交易有利于优化本公司财务管理、提高本公司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本次关联/关连交易按一般商务条款
订立,属公平合理,且于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关连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述关联/关连
交易金额已达3,000万元,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
次关联/关连交易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联/关连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关连交易的目的
    通过与财务公司的业务合作,进一步拓宽本公司融资渠道;财务公司在存贷
款利率上给到本公司优惠,有助于提高本公司存款收益和降低融资成本;财务公
司提供给本公司的融资等业务,手续更为高效,使本公司对融资期限的安排更为
经济;通过与财务公司业务合作,进一步提高本公司与外部银行之间的议价能力。
综上,通过与财务公司的业务合作,会增厚本公司的经济效益,同时也为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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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进一步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受中国银保监会及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在获准范围内,按其运营
要求提供服务;客户仅限于成员单位。因此,财务公司风险相对可控。财务公司
为本集团提供存款、授信、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时,收付费标准均等同于或优于
国内商业银行向本集团提供同种类的金融服务,且不逊于财务公司向其他成员单
位提供的同类服务。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本集团财务管理、提高本集团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本次交易按一般商务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
且于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亦不影响本
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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