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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医药: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2022-08-30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医
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医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个人简历,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
经历及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
意董事会提名左敏先生、李永忠先生、沈波先生及董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
人,提名周军先生、葛大维先生、陈发树先生及屠旋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
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提名和选举事项,其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
益的情况。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经审核邵帅女士、钟涛先生的个人简历,我们认为候选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
知识和相关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
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同意聘任邵帅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钟涛先生担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2、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事项,其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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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于与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框架协议》的独立
意见
    该等日常关联/连交易系本公司日常经营之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
合理。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对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2022年半年度不存在募
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五、关于对上海上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出具的《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上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
评估报告》,我们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具备客观性和公正性,财务公司具备
开展业务的相关资质,未发现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相关交易均在
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范围内进行,风险可控,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
及资金调动的情形。
    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上海上实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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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蔡江南




独立董事:   洪   亮




独立董事:   顾朝阳




独立董事:   霍文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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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蔡江南




独立董事:   洪   亮




独立董事:   顾朝阳




独立董事:   霍文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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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蔡江南




独立董事:   洪   亮




独立董事:   顾朝阳




独立董事:   霍文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3
(本页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蔡江南




独立董事:   洪   亮




独立董事:   顾朝阳




独立董事:   霍文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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