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建: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2018-11-14
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临 2018-065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职务名称调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
师,特修改《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称“《监事
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条 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 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
会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 会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
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 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 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
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 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
议。 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
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为 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为
2 名。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 2 名。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
公司职工以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形式 公司职工以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形式
选举产生。 选举产生。
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
任监事。 兼任监事。
《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
以上内容已经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11 月 14 日